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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山东士族对唐代政治影响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2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643 浏览:14843
论文导读:族长久以来的优越感,唐太宗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其中最重要的两项就是修订《氏族志》和颁布“诫励氏族婚姻诏”。贞观六年(632),唐太宗命高士廉、岑文本、令狐德棻等刊正姓氏,修撰《氏族志》。贞观八年(634)《氏族志》修成后,立山东士族崔氏崔民干为第一等。太宗看后很不满意,对房玄龄说道:“我与山东崔、卢家,岂有旧嫌也
[摘 要]山东士族起源于东汉末年以儒学经文著称的世家大族,发展强盛于两晋时期,到唐朝时虽其政治影响力有所削弱,但仍不容小觑。唐创业初期,山东士族为唐政权稳固山东地区立下了汗马功劳;中唐时期又大量出仕,影响朝政;晚唐时期其政治影响力逐渐削弱。总之,终唐一代,山东士族始终对唐政权有所影响,唐政府为此也不得不采取一系列措施予以应对。
[关键词]山东士族;唐代政治;氏族志;禁婚诏;牛李党争

一、山东士族概说

唐朝时期史籍所称“山东”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山东”指崤山以东的黄淮海平原,而狭义的“山东”则专指齐鲁大地。本文中的“山东”范围指广义上的山东。
陈寅恪先生在《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解释“士族”一词为:“所谓士族者,其初并不专用其先代之高官厚禄为其唯一之表征,而实以家学及礼法等标异于其他诸姓。”也就是说,“士族”不仅仅是拥有政治、经济特权的,同时必须有自己的文化为其特征。如山东士族中,“清河和博陵崔氏家族有崔骃、崔寔,范阳卢氏家族有卢植,都是著名的学者或经学大师。”
众所周知,士族产生于东汉末的世家大族,兴盛于魏晋,形成所谓门阀士族。到唐代时,士族虽然已经开始衰落,但其根基仍未彻底动摇。唐人柳冲在《氏族论》中将唐代士族进行了分类比较,“过江则为侨姓,王、谢、袁、萧为大;东南则为吴姓,朱、张、顾、陆为大;山东则为郡姓,王、崔、卢、李、郑为大;关中亦号郡姓,韦、裴、柳、杨、薛、杜首之;代北则为虏姓,元、长孙、宇文、于、陆、源、窦首之。……山东之人质,故尚婚娅;江左之人文,故尚人物;关中之人雄,故尚冠冕;代北之人武,故尚贵戚。”文中可知,山东士族中的高门主要由博陵崔氏、清河崔氏、范阳卢氏、陇西李氏、赵郡李氏、荥阳郑氏、太原王氏组成,即所谓的“五姓七望”。

二、唐高祖及太宗时期山东士族对唐代政治的影响

众所周知,唐王朝发迹于关陇贵族集团,王朝初期实行“关中本位政策”,其统治基本上依靠的是关陇集团。这种统治思想就决定了唐朝统治者对其他士族集团有着天生的不信任感及不安全感,“太宗尝言及山东、关中人,意有同异。”[3]君明如太宗者都会流露出“意有异同”的情绪,何况他人。然而,即使唐代统治者“意有同异”,但他们不能否认,山东士族始终是一支影响唐政权的重要的政治力量,必须予以重视。
唐高祖、唐太宗都非常清楚,如果能够利用山东士族在山东地区的影响,因势利导,那么制约山东地区就容易的多了。武德元年(618)十月,李密投降后,“庚辰,诏右翊卫大将军淮安王神通为山东道安抚大使”,而担任此次招抚任务的副使便是山东士族、时任黄门侍郎的崔民干;武德四年五月,平定窦建德后,“乙丑,以太子左庶子郑善果为山东道慰抚大使”。同年七月王世充平定后,“又以郑善果等为慰抚大使,就洺州选补山东州县官”。虽然郑善果的父祖历仕西魏、北周朝,但可以肯定,他能屡次担任慰抚重任,一定同其山东士族的身份有关,而且郑善果母亦出自山东士族清河崔氏。武德九年(626)六月,玄武门之变后,太宗立即命通事舍人崔敦礼“往幽州召庐江王瑗”。而崔民干与崔敦礼乃叔侄关系,“世为山东著姓”。唐政府之所以选派崔民干、郑善果、崔敦礼安抚山东,显然是看重他们在山东地区的声望和影响。高祖、太宗深知,让山东士族安抚山东地区,能取到比派遣朝廷高官显贵更好的效果。
由上可知,山东士族作为有雄厚的政治、经济、文化实力,以及深厚的宗族乡里基础的士族集团,为唐初统治者稳定山东地区立下了不世之功。这也是唐政府不敢轻视山东士族的重要理由之一。
但是,在政权稳定之后,唐太宗对山东士族的不满就充分显露出来了。为了打压山东士族长久以来的优越感,唐太宗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其中最重要的两项就是修订《氏族志》和颁布“诫励氏族婚姻诏”。
贞观六年(632),唐太宗命高士廉、岑文本、令狐德棻等刊正姓氏,修撰《氏族志》。贞观八年(634)《氏族志》修成后,立山东士族崔氏崔民干为第一等。太宗看后很不满意,对房玄龄说道:“我与山东崔、卢家,岂有旧嫌也,为世代衰微,全无官宦人物,贩鬻婚姻,是无礼也;依托富贵,是无耻也。我不解人间何为重之?我今定氏族者欲崇我朝人物冠冕,垂之不朽,何因崔干犹为第一等,只看卿等不贵我官爵耶!”
于是,下令重新刊订姓氏,并明确修纂宗旨,即“不论数代以前,只取今日官品、人才等级”。这次修纂历时四年,到贞观十二年(638),《氏族志》最终完成。按照官品,李唐皇族理所当然成为一流士族,其次是外戚,而原先在第一等的山东士族崔民干也就顺理成章地降为第三等士族。
太宗寄望于通过修《氏族志》,重新排定氏族等第,提高李唐皇族与当世勋贵名臣的政治声望,挫败山东士族的优越感,其实质是维护政权的需要。不过他的士族政策却收效甚微。《氏族志》完成修撰后,山东士族依然坚持其一贯作风,拒绝承认新的门第标准。而且,朝中大臣也不改其尊崇山东士族的传统,不惜“自贬家门,受辱于姻娅”,谋求与山东士族联姻。《新唐书·高俭传》中点名提到就有房玄龄、魏征,这二人均为朝廷宰辅,而房玄龄、魏征亦与李唐皇室联姻。在此背景下,产生了贞观十六年(642)的“诫励氏族婚姻诏”。
诏曰:“氏族之盛,实系于冠冕;婚姻之道,莫先于仁义……燕赵右姓,多失衣冠之绪;齐韩旧族,或乖德义之风。名虽著于州闾,身未免于贫贱。……乃有新宦之辈,丰财之家,慕其祖宗,竞乎婚媾,多纳财货,有如贩鬻。或自贬家门,受屈辱于姻娅;或矜夸旧望,行无礼于舅姑……自今以后,明加告示,使识嫁娶之序,务合礼典,称朕意焉。”
由上可见,唐高祖及唐太宗初期,统治者们利用山东士族在山东地区强大的影响力,来巩固唐政府在这一地区的统治,但在政权稳定后,又不满于山东士族崇高的社会地位及强大的影响力,所以采用修订《氏族志》等措施来打压其优越感,降低其士族门第。这种先利用后打压的做法,就决定了山东士族在此时期对唐政治不会有太大的作用和影响。 全文地址:www.7ctime.com/mkszylw/lw49222.html上一论文:关于打破“逆淘汰”政治黑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