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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医疗行业税收管理目前状况及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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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
自2000年以来,随着我国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同时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于自身健康的关注不断提高,我国卫生医疗事业取得了迅猛的发展。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医疗行业的增长潜力巨大,被誉为中国未来30年最稳定增长的行业。民营化、私有化、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规模不断壮大。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加强对社会医疗机构的税收征管成为税务部门一个新的课题,本文就以浦江县为例对蓬勃发展的医疗机构在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理由及策略作初步的分析与探讨。

一、医疗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实行新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将医疗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机构两类。2000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对两类医疗机构实行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

(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所规定的获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
(2)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非医疗服务的收入如租赁、财产转让等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但取得的非医疗服务的收入直接用在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那些部分,经过相关税务部门的审核批准,可以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该纳税的所得额进行抵扣,就其余额征收其企业所得税。
(3)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制剂,免征增值税。
(4)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车船、土地以及房产免征收其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房产税。
(5)为鼓励对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一定的捐赠,对其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可以使其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营利性医疗机构税收优惠政策

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但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成立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自成立之日起三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浦江县医疗机构行业税收管理目前状况

浦江县最近三年医疗机构税务登记户数分别为34户,37户,39户,增长的户数主要来自于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和民办医疗机构均没有增加。从表2.1可以看到,医疗机构行业缴纳的地方税费高速增长,年均增长率达到18%,相比全县地税税费收入同比增长9.78%,增速整整高出8个百分点。虽然地方税费收入大幅增长,但是从图2.1我们可以看到,医疗行业的税收收入占整个地方税费的比重很小,前两年为20%左右,2012年只占14%左右,而且在医疗机构缴纳的税收收入中,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占比将近90%,而其他的税种如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所有合计只占10%左右。当然,医疗机构行业大量的税收优惠政策是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理由。

三、浦江县医疗机构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理由

(一)管理部门缺乏沟通,税收征管出现漏洞

国家实行新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医疗行业税收管理目前状况及策略由提供海量免费论文范文的www.7ctime.com,希望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帮助.制度,将医疗机构分为非营利性机构和营利性机构两类,税务机关根据医疗机构的性质制定并实施不同的优惠政策。对医疗机构的分类由卫生主管部门界定,但在实际的工作中非营利机构和营利性机构缺乏明确的政策界定给基层税收征管带来了难度,一是有些医疗机构明明是社会机构或者个人挂靠某非营利性机构,其实质应为营利性医疗机构,但其执照上却标注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二是税务机关在确定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的性质时,仅凭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许可证》无法区分是营利性收入还是非营利性收入。三是税务登记率低,税收征管漏洞大,根据卫生部门提供的数据,浦江县2012年在卫生部门登记备案的卫生医疗机构376户,其中营利性医疗机构55户,政府办非营利医疗机构164户,非政府办非营利性机构157户,但同期税友龙版纳税登记户数只有39户,税务登记率只有10.37%。

(二)纳税意识淡薄,应税收入难监管

长期以来,政府对卫生事业单位一直按社会福利范畴进行定位,无论是政府、群众还是医疗行业从业人员的传统观念都认为医疗卫生行业不属于市场主体范畴,造成税务管理部门疏于管理,医疗行业人员纳税意识淡薄,税收基本常识匮乏,相比其他行业群众监督意识也相应的小很多,导致医疗行业建账不建全,不缴、少缴应纳税款。

1、医务人员个人收入隐蔽性强,少缴、漏缴个人所得税

医疗卫生行业单位发放给员工的过节费和实物等未记入当月工资所得,造成少缴个人所得税;医疗卫生行业大多实行绩效考核,员工个人收入差距较大,其所在单位按平均工资低税率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另外支付外聘专家会诊费用未按“劳务酬劳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去年浦江县稽查局对县内某骨科医院进行自查,将重点放在医务人员个人所得税上面,在稽查人员的指导下,该医院补缴了40余万的个人所得税。

2、医疗机构收入性质难区分,利润不实

医疗机构的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药品收入以及租金收入、培训收入等其他收入。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内容标准不一,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虚高药价等现象经常存在。个别中小型的医疗机构财务核算混乱,管理混乱,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按规定开具,虚列成本,从而漏缴企业所得税。

3、医疗行业纳税人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因为纳税意识淡薄,想当然的认为医疗行业是国家免税行业,印花税不可避开的成为税收的盲区。税务登记的39户医疗机构行业印花税不足500元,相当多的医疗机构在签订租赁合同、建筑安装合同、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时未缴纳印花税,甚至连经营账簿也为足额贴花。

(三)医疗机构减免税手续不完备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企业减免税应该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或批准。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医疗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经当地主管税务部门批准,自成立起的3年内,免交税收。但是在调查中,不管是非营利性机构还是营利性医疗机构,均存在未按规定减免手续的现象。论文导读:

四、加强医疗机构行业税收征管的倡议

(一)加强相关税收政策宣传

由于部分医疗管理部门和从医人员对医疗机构如何纳税不是十分清楚,部分医疗机构纳税意识不强,给税务管理上带来较多理由。因此,税务部门首先要加强有关医疗机构方面的税法宣传,一方面向医疗机构宣传,将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宣传到位,促使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提高纳税意识,依法进行税务登记,依法纳税,将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贯彻执行到位,另一方面,向社会宣传,提高社会群众对医疗机构税收政策的认识,转变以往医疗行业免税的错误认识,促使社会监督医疗机构依法纳税。

(二)加强与卫生主管部门联系,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针对目前医疗机构行业税务登记率低下的情况,税务机关应与卫生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即与工商部门合作一样,医疗卫生机构在卫生部门备案登记后,定期定时将信息与税务机关共享,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及时税务登记,纳入税务管理。同时,税务机关对医疗机构是否征税是依据卫生部门核定的经营性质来确定,因此,要主动和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联系,从主管单位那里了解这些经营者的性质、数量,为税收管理提供原始详实的资料。

(三)加强日常征收管理

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都纳入税务登记管理,发给税务登记证;要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达到一定规模的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财政部、卫生部颁布的《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全面建帐,设置会计账簿,分别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和税务,如实记载业务往来,正确核算盈亏; 与卫生、工商、物价、财政等职能部门建立一个相互协调机制,及时掌握医疗机构性质核定、医疗收费、工商登记、财务核算等情况,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控管,有效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