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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论传播视阈“外国小伙扶大妈”事件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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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
摘 要:近年来,“扶老人”日益成为一个拨动受众神经的敏感词汇。彭宇案之后,“扶老人遭讹诈”的相关新闻层出不穷,2013年12月份,如同闹剧一般的“外国小伙扶东北大妈遭讹”这一乌龙事件更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从舆论的转向和媒介的报道来看,这一事件值得我们进行深刻的反思。这一乌龙事件的出现,再次提醒媒介坚持践行客观报道理论、坚持社会责任感、还原新闻的真实性,其引发的舆论风波也再次给受众敲响警钟:舆论需理性,应抛却愤怒不盲从。
关键词:新闻传播;扶老人事件;反思;媒介角度;受众角度
1672-8122(2014)08-0077-02
2006年南京彭宇案之后,“扶老人”日益成为一个敏感的词语,“老人摔倒无人扶”、“扶起摔倒老人反遭讹”等新闻屡见不鲜。“社会冷漠”、“人心淡漠”的负面情绪一度弥漫,使人不禁陷入了尴尬境地:一方面害怕做好事反而惹祸上身,一方面冷漠情绪的蔓延也让人们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失去了信心。尊老爱幼乃传统美德,“扶起摔倒的老人”这样一个简单的举动,为何会发展到如今尴尬、敏感的地步?近日 “外国小伙扶起摔倒的东北大妈”事件在网络上沸沸扬扬,从骂大妈到骂外国小伙再到骂媒体,不管是受众层面还是媒介报道层面,这一如同闹剧的新闻事件都值得我们进行深刻的反思。

一、“外国小伙扶大妈”事件报道始末和舆论转向

2013年12月3日上午,多家媒体及其微博发布了以“北京街头外国小伙扶摔倒中年女子遭讹诈 直接急哭”为题的新闻报道以及新闻图片,图片中一个外国小伙站在黑色摩托车旁,一位东北大妈蹲抱着摩托车,二人均作呼喊状,身后有不少围观群众。@人民日报、@头条新闻等众多大V发布类似内容的微博,并被网络名人评论、转帖,其消息来源均标注为“国际在线”。报道称“2013年12月2日上午10时30分许,北京朝阳区一名东北口音女子在经过一个骑车老外旁边时突然摔倒,随即瘫软倒地不起。外国小伙下车急忙搀扶女子,却被女子一把揪住,自称被老外撞到腿部受伤无法行走,需要该老外负责。[1]”@人民日报的微博中有老人“死命抱住对方不放手”“急哭外国小伙”、“ 外国小伙不得不给付1800元医药费,女子方才作罢离开”等内容。该微博被转发将近3万,评论量也超过两万,其他大V相关微博的转发评论都在万条以上,评论中充斥着“给中国人丢脸”、“老人扶不起”等一边倒的“痛批老人”。
12月3日下午,新京报的微博首先表示找到了目击者并上传了事发经过视频,在多家媒体的深度挖掘之下,真实事情经过是“外国小伙子驾一辆无牌照摩托车闯红灯撞到大妈并现场爆粗口大骂”。事件发生逆转后,不少网站都删除了上午发布的图片报道,作为初始新闻来源的国际在线也将报道改为“‘老外街头扶摔倒大妈遭讹’疑为假”。最先热传相关新闻图片的拍摄者并不是专业记者,在面对《法制晚报》记者才采访时拍摄者表示目击了全过程,并认为“剐蹭十分轻微”,他判断被撞大妈伤势不严重,所以认为“疑遭讹诈”。外国小伙爆粗口大骂东北大妈的视频后,网络舆论顿时不约而同倒向另一边——痛批老外。

二、媒介角度反思:避开预设偏见,践行客观报道理论,还原真相

(一)媒介不应将“扶老人”塑造为新闻点,制造“刻板印象”

新闻报道应该只是客观地还原事实真相,向受众传播信息,指导受众作出决策,然而随着媒介竞争的加剧和媒介商业化性质加强,媒介最初始、最本位的职能被淡化,媒介更多地追求点击率、收视率,甚至以迎合受众为目的尽可能“创造”有价值的新闻,部分媒介出于新闻价值的考量,片面地追求轰动效应、制造新闻点。
纵观几年来扶老人事件的报道,多是将老人作为道德败坏的一方,虽确有好人扶老人反被讹诈的新闻事实,但只占很少比例。大部分事件在报道时都是被媒体预设了“老人讹诈好人”的立场,在经过几次此类报道之后,无形中为受众输出了这样的刻板印象:但凡涉及扶老人事件,老人都非但不领情还会讹诈好人。这一敏感的主题成型后,因其违背传统道德标准和正常社会情绪,具有很大的“反常性”,因而具有足够使受众广泛关注的新闻价值。如此看来是媒介将“扶老人”塑造成为一个新闻点,而后媒介会想方设法去迎合这个“有价值”的新闻主题,于是在接下来所有关于“扶老人”事件的报道中,媒体都尽可能按自己预设的立场的来报道,寻找支撑这样观点的事件,甚至不惜以片面化的事实去推测、迎合“好人遭讹诈”的观点,以期获得理想的轰动效应。在“外国小伙和东北大妈”的事件中,最初的新闻照片拍摄者为了获得轰动效应,以片面的“大妈揪住小伙不放”的事实去支撑自己“小伙遭讹诈”的观点。媒介只能呈现事实,不能创造“标签”。正确的思想舆论导向是推动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2]。媒介不应该将老人这一群体“标签化”、“妖魔化”,使他们像“富二代”、“官二代”一样让受众谈之色变。

(二)媒介报道应践行客观报道理论,全面、准确,确保新闻真实性

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客观报道理论是新闻报道应该遵循的最基础、最本真的原则,也是新闻真实性的保证。客观报道理论,顾名思义,要对事件进行“客观、真实的报道”,而不能掺杂个人主观性意见,同时,事实选择力求全面、公正、平衡,不能遗漏重要信息,坚持多方求证原则,细节要准确[3]。在“老外与东北大妈事件”最初的报道中,几乎所有的报道都掺杂了主观意见,对于东北大妈的描述有“死命抱住对方不撒手”、“再度瘫痪大呼难受”、“坚称被撞要求负责”、“方才作罢离开”等一系列具有明显个人倾向性的用语,将大妈塑造成一个给国人丢脸、泼皮无赖、不知好歹论传播视阈“外国小伙扶大妈”事件的反思由优秀论文网站www.7ctime.com提供,助您写好论文.的负面形象。同时,这些署名消息来源来自“国际在线”的报道和微博都遗漏了“外国小伙骑无牌照摩托车”和“爆粗口恶语相加”这两个重要的新闻事实。此外,“外国小伙被急哭”这一事实也未被求证,只能属于主观推测。这样的报道严重违背了客观报道理论,严重污蔑了新闻事实、误导了受众,错误地激起了民愤,对事件当事人造成了不良的、不正确的影响。论传播视阈“外国小伙扶大妈”事件的反思由优秀论文网站www.7ctime.com提供,助您写好论文. 全文地址:www.7ctime.com/gbdsywlw/lw35825.html上一论文:试议基于网络社交平台的传播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