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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如何完善中国社会保障立法

最后更新时间:2024-04-1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0833 浏览:143150
论文导读:会稳定社会稳定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如果失去了社会稳定这一根基,一切都将是空谈。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经济改革的关键时期,在这一特殊历史环境下,社会矛盾突出在所难免。为了确保我们能够平稳、安全的渡过这一时期,我们有必须积极完善社会保障的立法工作,从而使社会保障体制能够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特别是使那些失
【摘要】社会保障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它由国家立法保障实施,为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部分遭受意外灾害的公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由国家强制实施的,这就意味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必须要以法律为前提。因此,如何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工作,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本文论述了完善社会保障立法工作的重大作用,就如何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工作提出了若干倡议。
【关键词】社会保障权;社会保障制度;立法
一、引言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以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方式,为无收入、低收入、丧失能力以及部分遭受意外灾害的公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从而最终保障社会的每一个公民都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的一种社会制度。社会保障是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社会保障的立法工作能够切实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的贯彻落实。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正处于完善与发展的阶段,那么如何加强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工作,以调节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矛盾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就成为了我们必须要解决的一项重大课题。

二、完善社会保障立法工作的重大作用(一)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竞争日益加剧,缺少博弈能力的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每况愈下,需要社会提供一些帮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在社会保障体系下,那些无收入、低收入、丧失能力以及部分遭受意外灾害的公民都会从中获得一定的帮助,这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提升社会成员的安全感与归属感都有着重大作用。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逐步推进社会保障的立法工作,从而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落实。

(二)有利于推动社会稳定

社会稳定是经济发展的根本,如果失去了社会稳定这一根基,一切都将是空谈。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经济改革的关键时期,在这一特殊历史环境下,社会矛盾突出在所难免。为了确保我们能够平稳、安全的渡过这一时期,我们有必须积极完善社会保障的立法工作,从而使社会保障体制能够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特别是使那些失去劳动能力、无收入、低收入、没有生活来源的公民,使他们能够生活下去,这对于消除这些弱势群体的不安全感,消除社会的不安全因素都有着重大作用。

(三)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

市场经济背景下,劳动者是通过参与市场竞争的方式来获取收入的,但是参与市场竞争的人受自身能力、所掌握的资源不同,其竞争力也是不同的,在一情况下,竞争将会导致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不均,而且随着竞争的加剧,社会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之间的差距就会逐渐拉大,甚至将导致一部分人无法存活。而解决这一理由的重要手段,便是完善社会保障立法工作,扩大社会保障体系覆盖的面积,缩小社会的贫富差距,从而维护社会公平。

三、完善社会保障立法的倡议(一)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的立法体系

构建社会保障的立法体系,是确保立法工作系统、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国社会保障立法体系的构建采用的是“分散立法”的体例,这种体例带有很强的主观性与随意性,属于较低的立法层次。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分散立法”体例已经不再适应现阶段我国经济体制的需求,而出现了种种弊端。因此,我国有必要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对社会保障立法体系进行调整。随着我国与世界各国各个领域的沟通与交流日益频繁,西方比较发达的社会保障立法形式能够为我们提供很好的借鉴。新时期,我们有必要转变传统社会保障立法的权威性、稳定性差的局面。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为基础,以“一法统驭,多法并存”为指导思想,健全社会保障立法体系,从而为社会保障立法工作的有效进行保驾护航。

(二)完善社会保障基本法

现阶段完善社会保障基本法,进而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重要理由。社会保障基本法的完善工作必须要基于我国现阶段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所以立法工作必须要有原则性,国家相关部门再按照城乡有别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行政法规,从而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落实。除此之外,社会保障的立法工作还要与其他法律部门的立法工作进行有效衔接,避开出现冲突的情况。

(三)关注农村社会保障工作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居民数量达到了我国人口总数的一半以上。虽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也有所发展,但与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相比,我国的农村经济仍然十分落后。而且农村的社会保障工作一直都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最薄弱的一环。随着城乡差距的拉大,农村社会保障理由也日益严峻。因此,我们在推进社会保障立法工作的过程中,必须要重点关注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确保广大农民群众能够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

(四)加强社会保障的司法体制建设

完善的社会保障司法体制是广大人民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的重要途径,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针对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发展的目前状况来看,我国有必要设立一个专门解决劳动与社会保障纠纷的法庭,主要解决社会保障领域之内的案件。比如处理不履行支付义务的行为;处理不缴纳法定社会保险金的行为;惩办挪用、贪污保险基金的犯罪行为等等。设立这样一个专门法庭,一方面,能够体现出党和国家对社会保障立法工作的重视;另一方面,简化法律程序,使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真正得到保障。四、结论
综上所述,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拥有着13亿的人口。那么如何建立一个能够覆盖面积如此之广的社会保障体系,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这就需要我们立足于国情,借鉴发达国家关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经验,逐渐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工作,不断改革、不断创新,最终建立一个适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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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春荣.论我国社会保障法的建立和完善[J].才智,2010(14).
[3]杨丽斌,沈燕琴.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探析[J].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3(09).1 全文地址:www.7ctime.com/yyshxlw/lw20311.html上一论文:试析《社会调查方法》课程的教学反思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