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论文查重: 大雅 万方 维普 turnitin paperpass

阐述供电企业法律风险预防制约体系建设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1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6799 浏览:71653
论文导读:善和司法水平的提高,民众的维权意识不断高涨,与电有关的纠纷日益增加,本文通过典型案例分析,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案例。强调电力企业普法宣传,依法治企,提出建立以预防为主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预防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前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的经济行为越来越严格地受到法律的规范和约束。而
[摘要]:近年来,电力企业面对的社会环境和企业内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随着国家立法的完善和司法水平的提高,民众的维权意识不断高涨,与电有关的纠纷日益增加,本文通过典型案例分析,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案例。强调电力企业普法宣传,依法治企,提出建立以预防为主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关键字]:预防 法律风险 防控体系
前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的经济行为越来越严格地受到法律的规范和约束。而随着企业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化和全球经济一体化,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企业面对的市场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法律风险也越来越大。浙江省电力公司提出贯彻“六五”普法依法治企规划,保障“三集五大”新体系系统运转符合时代潮流。市场竞争在给企业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日益增加的风险。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离不开法律制度的调整。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广泛性和预防法律风险的重要性

企业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活动和管理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阶段。如:1、设立公司(出资——真实/虚假——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2、人力资源管理(招聘、面试、录用、使用、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的待遇、劳务、离职辞退、工伤事故)3、项目建设(行政许可、投资、招投标、项目管理)4、税收5、知识产权6、资产管理和资本运作(资产管理风险:是属于点多、面广、分散的一种管理风险,包括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固定资产、购置转让、投保、担保、抵押等;资本运作风险:包括企业融资、投资等法律风险。)7、在依法治企中、资产重组、上划、企业合并、重组、改制(子公司改成公公司)等风险。8、公共关系(广告、促销、售后、服务、公益活动、环境保护、消防卫生安全)9、涉及诉讼程序等。
企业从设立到运转、从决策到管理方方面面都是在法律的框架下行动的。如果企业对于法律风险估计不足或处置不当,不仅会给企业带来经济上的损失,甚至会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因此,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最基本要求,也是企业发展壮大、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对推动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在法律预防风险中出现的典型实际案例分析——以某供电公司为例

在电网企业依法治理的过程中,我们深刻认识到,企业法律工作的核心,就是法律风险的防控。通过我公司的实际案例分析,建设以防为主的法律防控体系,从事后补救改为事前防范,减少了企业经营管理中法律风险,企业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正常运转。

(一)事先防范--拖欠电费事件

2013年7月,某县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我公司电费70804.08元。经我公司法律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室、单位进行法律评估,发现本次事件存在一定的电费回收风险。要求相关部门立即展开现场调查、与当事人沟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下协议,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愿将800KVA变器1台,7块配电盘抵押给某电力实业总公司,作为抵押物。由某电力实业总公司支付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拖欠电费款。按双方协议中约定的内容和期限,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到期要履行协议中的义务,到期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不能履行义务,电力实业总公供电企业法律风险预防制约体系的建设由优秀论文网站www.7ctime.com提供,助您写好论文.司有权自行处置电气设备。本案为公司处理拖欠电费情况下提供了新思路。以拖欠单位提供担保物,由第三方垫付电费,做到事前防控是今后防控法律风险的过程中重要手段之一。

(二)过程制约--职工退休案例

2010年,我公司女职工饶某对于公司要求其退休的决定不满而进行起诉,本次案件中,地方的劳动部门是第一被告,供电公司是第二被告。该女职工在退休时提出身份异议,其认为自己属于干部身份,依法享有选择55周岁退休的权利。2011年3月,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原告饶某的诉求并未得到法院的准许,饶某的退休被裁定是合法行为。纵观本案,实质是典型的公司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本案的争议点在于职工对于公司要求其退休的决定不满而进行的起诉,而理由归根结底是由于公司对于职工岗位和职称的界定不明确。由于公司没有按照规定将本单位的岗位做出明确的划分,让许多职工无法清楚认识自身职位是否属于管理人员或专业人员,因此在退休年龄的理由产生诸多争议。而这种争议往往是持久而繁琐的,既消耗了公司大量人力物力又给公司日常管理带来不便。某公司饶某一案从2010年开始一直争议至2013年,历时两年多,虽然胜诉,但要使企业法制先行的观念真正深入到企业经营管理中,必须对公司内部用人和管理制度要明确规定,避开不必要劳动纠纷的产生。

(三)事后救济--触电事件案例

2008年1月1日12时39分,某县东方镇古楼村岭脚自然村发生一起触电事故。局领导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赶到现场,及时将伤员送往医院抢救,并组织抢修电网。2008年1月1日,由于严重冰冻造成高压线下垂,伤到在田间劳动的老百姓,事后我公司积极处理事故,双方调解一致达成协议。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触电案件,我公司本着以人为本的基础下,积极考虑伤者情况。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签订调解协议,伤者得到满意解决。在实际情况中,不能防范的法律风险防控,事后救济一定要做好做及时,最小减少公司损失。

三、如何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企业首先应当树立以事先防范和过程制约为主,以事后救济为辅的法律风险防范理念。

(一)事先防范是基础

事先防范与事后救济相比,事后救济的成本高、效果差。事后救济往往是诉讼或者仲裁,由于第三方介入争议裁决,为第三方裁决投入的成本,自然都超过正常的交易成本。第三方裁决为主的事后救济,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法律上是应该赢的官司也可能受地策略治环境的影响结果输了;或者官司虽然赢了,但是无法执行;或者赢了官司,输了钱。所以,事后救济的结果往往 “杀敌一万损兵三千”。而有效的事先防范,能够避开法律风险的发生,也就保障了企业正常、持续、健康的运转。一个企业在事先防范的投入与事后救济的投入是成反比的。事先防范投入成本大论文导读:
,事后救济的成本就小;事先投入成本小,事后救济的成本就更大,并且取得的效果还比较差,对企业还造成负面影响。所以,事后制约不如事中制约,事中制约不如事先防范。事先防范就是企业自身的免疫系统,能够使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于未然。如果事先未对法律风险进行防范,等到法律风险已经产生并造成了重大的损失才寻求弥补。往往是即使请来了名气再大的“空降兵”,结果也于事无补。
某县供电公司十分重视事前法治建设工作,根据组织建设工作要求,联系企业实际,制订“五五”、“六五”普法工作规划,确保整个普法工作的有序推进,确保整个普法工作的有序推进。主要工作:(1)、全体员工享有普法权力,人人参加普法培训和普法教育,从而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2)、开展案例分析,一是每年组织专家进行案例分析,提出预防重点;二是内部有针对性预防分析,提出事前防范措施。三是通报案例全过程,是员工了解示范案例实情,触动员工法制神经,刻在脑海里。(3)、开展廉政防控机制建设,我公司从2009年开展该项工作效果明显。一是全员廉政风险点排除,自查风险点 432项;二是提出整改意见,已整改 42 项;三是出台修订相关制度及防范措施710条;四是及时发出预警通知书14份,督促整改。五是事前防范事项 14项。达到了防控预警的效果。

(二)过程制约是关键

过程制约关系到法律风险在企业运作中是否得到有效制约,过程制约贯穿并渗透于企业运作的每个过程,关系到企业每个部门,甚至每一个岗位。事先防范做好了,但过程制约没有做好,同样也不行。例如:一份合同签订时对我方很有利,但是,在履行过程中,双方的信函往来或形成的会议纪要足以变更原有的合同条款。因此,法律风险的过程制约是风险防范的关键因素,过程制约做好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才起到作用,企业的法律风险就得到了有效的制约,事后纠纷也就少了。
近几年某供电公司在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中,局领导、企业法律顾问、外聘律师都参与这些案件整个过程,还积极与当地政府、司法机关、乡镇联系,从内部到外部对这些案件进行监控,防止事态变大,尽量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主要做法:一是参预案件、了解案件,为事前预防提供实例参考;二是横向沟通、分析得出一些经验,为我所用;三是正面接触,面对实际,防止事态扩大;四是监察、审计理入,提前发现线索,提前做好防范。五是进行法律评估,分析存在的风险提出预防措施。

(三)事后救济很重要

虽然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目标是将企业的法律风险消灭于未然,但是实际情况中可能并不能完全杜绝法律纠纷的产生。而纠纷一旦产生,事后救济一定要跟上,因为这是解决企业法律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事后救济要及时、有效。企业一旦出现法律风险,内部的法律人员应积极并及时的应对,立即采取可行措施,并分析提出最终解决方案,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如果企业认为需要聘请外部律师协助处理时,应及时聘请外部律师协助公司处理。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在企业自己应对纠纷处理以及聘请外部律师协助处理时一定要有时效观念,否则一旦延误时间,将可能造成严重的甚至是无法挽回的后果。例如,民事诉讼案件的各项程序,比如举证、管辖异议等,都有严格的时间要求,一旦延误,就会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严重的会导致败诉。
以诉讼案件为例。一是搭建广告牌造成人身损害案件,某县供电公司为第四被告,本案中的原告受雇于第一被告,安装户外广告,在架设广告牌铁架时,不慎碰到高压线而从铁架上摔落到地面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某公司的高压线的架设和使用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未经批准擅自作业的,应由违法者承担责任。故某县供电公司对本案的发生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因此,法院驳回原告要求某县供电公司经济赔偿的诉讼请求。二是周某某财产损害赔偿案件。本案中原告的压路机被某公司一起三相导线断落事故而损坏,经法院进行庭前调解,被告某公司依法支付原告财产损失费,还承担了诉讼费用。
取得的效果是:一是主动出击,设立事故调枵小组,第一时间与对方沟通,体现我们的诚意,防止矛盾激化;二是加强横向沟通,特别是地方政府、司法部门、机构、双方人等,提出我方观点及相关的理由。三是借助社会服务平台,如社保、医保、其它保险、福利机构等,为对方争取合理的补偿和救济;四是内部协调与平衡,个案单独处理,涉面广的案子,寻求社会平衡处理,决不留尾巴。为构建和谐社会、本着以人为本工作思路处理案件,尽量以调解方式解决理由。使处理的结果双方都觉的满意。通过实践发现事后救济的圆满处供电企业法律风险预防制约体系的建设由优秀论文网站www.7ctime.com提供,助您写好论文.理是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一环。
结语
总之,通过以上的简要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对电力企业而言,其运营法律风险的存在都是客观的;对于企业内外部风险因素的制约,必须通过对企业内部的管理和防控来进行,即强内御外,重视企业的内修工作。兵法云:“欲获胜于对方,必先为己不可胜”。这样,企业才能健康、有序、可持续地发展,才能做大、做强、做久!而对于肩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电力企业而言,进行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更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