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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正确把握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五个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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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

一、政社分开

政社分开是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根本前提,也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题中之义。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社会组织与政府、市场三足鼎立,能够有效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带来的治理缺失,推动政府和社会的协作共治。这就必定要求厘清政府和社会的职责边界,强化社会组织的主体地位,转变当前政社不分的目前状况。2011年,省人大颁布了《江苏省行业协会条例》,界定了行业协会的职责;各地也陆续出台了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管理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四脱钩”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全省范围内仍然有大量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官办”、“半官办”色彩浓厚,党政领导干部在行业协会情况普遍存在。因此,加快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必须以政社分开、管办分离为前提,从根源入手,使社会组织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一是转变发展管理理念。认清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树立“有限政府”意识,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把属于社会的职责交给社会组织等正确把握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五个关键环节由优秀论文网站www.7ctime.com提供,助您写好论文.主体承担,厘清政府与社会组织的边界,实现职能归位,政府与社会组织不错位、不缺位、不越位。二是改革登记管理制度。建立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制度,明确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完善管理服务方式。三是制定政社脱钩制度。制定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方案,明确脱钩主体、范围、程序等内容,分类推进各类社会组织重点是行业协会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严格限制现职公务员在社会组织中兼任负责人。四是建立政社合作机制。在政社分开的基础上,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机制,一方面,增强社会组织“造血”功能,另一方面,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能,形成政府和社会组织既相互独立又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

二、依法自治

社会组织一旦成为独立的社会主体,必定要求遵循法律法规和自身发展规律,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运转机制。目前,省民政厅每年依托财政专项资金举办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开展政策法规、业务技能、专业知识等相关培训,引导社会组织深化服务宗旨,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全省各级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下一步,要从政府推动引导的角度出发,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引导社会组织增强依法白治能力:一是完善法人治理。分类制定社会组织法人治理规范,指导社会组织实行选举、决策和管理,引导社会组织成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主体。二是规范财务行为。指导社会组织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在社会组织年检、换届时督促其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定期开展财务检查、抽查,健全法定代表人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加强诚信建设。建立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诚信档案,构建社会组织信用管理体系,建立失信惩戒制度。

三、分类发展

新形势下的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工作,要求登记管理机关和各相关部门转变发展思路,突出发展重点,根据社会组织发展程度和作用发挥情况的不同,科学调整管理手段,以“分类发展、分类监管”为原则,实现对社会组织的精细化管理。近年来,我省已出台了关于加大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培育力度、降低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登记门槛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直接推动了基金会和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2013年,省民政厅又下发了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试行直接登记的通知,积极推动重点领域社会组织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新要求,下一步,还将进一步突出重点,从改革登记管理制度着手,加快重点领域社会组织发展步伐:一是大力发展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进一步优化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下放登记审批权限,鼓励其开展特色性、专业化服务,主动引导其披露财务和活动信息。二是探索一业多会,放宽行业协会商会准入条件,探索一业多会,实现适度竞争,优胜劣汰。三是积极培育基层社会组织,继续实行登记备案双轨制,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程序,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三社联动”机制。四是大力培育科技类、支持性社会组织,推动科技类社会组织在民政部门直接登记,鼓励支持性社会组织为其他社会组织提供资金、人才、信息等多方面服务。

四、政策扶持

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既要求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同时也要求完善各类扶持保障政策,创造良好的培育发展环境,为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注入持久动力。近年来,我省在创新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措施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目前,全省已建、在建各类社会组织孵化基地133个,已培育各类社会组织1573个,共投入资金8086万元。“江苏省在全省普遍建立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基地”被评为2011年度全国社会组织十件大事之一。二是广泛开展公益创投活动。2012年,省民政厅落实500万元福彩公益金,开展了首届全省社区公益服务创投试验,扶持社区服务项目94个,带动地方财政和社区投入配套资金2102.965万元,项目直接受益人达16.4万余人,2013年省级公益金数额提升至1000万元。南京、无锡、苏州、南通等多个地区也积极开展公益创投活动,打造社会组织服务社会项目品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积极争取政府资金扶持。各级财政对社会组织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全省有8个设区市设立了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11个地区的县(市、区)设立了专项资金或配套资金,其中苏州市各级投入资金7653万元、南京市投入3610万元、南通市投入1728万元,扶持事项覆盖孵化基地建设、政府购买服务、公益项目创投、民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示范性社区社会组织“以奖代补”等多方面。下一步,还要进一步加大培育扶持力度。一是制订政府职能转移事项目录。把适合由社会组织承担的事项转移给社会组织承担。二是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力度。推动各级设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社会组织服务项目补助、等级评估、孵化基地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论文导读:
、从业人员培训等。推动各级财政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预算体系和政府采购体系,健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三是健全税收优惠政策。四是完善从业人员人事保障政策。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组织人才队伍。

五、有效监管

随着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的建立和扶持保障政策的不断完善,社会组织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各级登记管理机关亟须加强队伍建设、机构建设、能力建设,健全社会组织监督体系,以适应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需要:一是充实管理力量。登记管理机关配备与社会组织数量、工作任务相匹配的专职工作人员,建立社会组织执法监察队伍。民政部门会同、安全、监察、工商、审计、税务等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严格执法监督。制定社会组织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完善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制度。对自律机制不健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社会组织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理。依法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三是强化社会监督。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完善社会公众投诉机制,建立第三方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机制,实现对社会组织的透明有效监督。四是推进等级评估。以评估为抓手,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责任编辑:刘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