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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释哲学学习三重境界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1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690 浏览:12010
论文导读:
摘 要:把握哲学知识,养成哲学思维,提升哲学智慧是哲学学习的三重境界。哲学学习,要由点及面,准确把握哲学知识,具体要求是吃透核心概念、掌握基本原理、构建知识体系;由知到用,努力养成哲学思维;由外而内,逐步提升哲学智慧,做到乐观对学习、理性对社会、智慧对人生。
关键词:思想政治课;学习方式;哲学教学;哲学思维;哲学智慧
2095-1183(2014)05-0032-04
高中思想政治《生活与哲学》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模块。有学生认为哲学很难学,也有学生认为哲学很简单;有学生感慨哲学很抽象,也有学生感觉哲学很有趣;有学生说学哲学没用,也有学生认为学哲学很有用。种种不同,其实反映了人们在哲学学习中所处的境界上的差异。哲学学习,可分为三重境界:第一重境界是把握哲学知识,第二重境界是养成哲学思维,第三重境界则是提升哲学智慧。

一、由点及面,把握哲学知识

准确把握哲学知识是学习哲学的最基本要求,也是哲学学习的第一重境界。这里的哲学知识,主要包括核心概念、基本原理和知识体系三个层次。准确把握哲学知识,就是要在哲学学习中吃透核心概念、理解基本原理,并在此基础上构建自己的知识体系。

1.吃透核心概念

概念是最基本的学科语言表述单位。小到哲学中的一个原理,大到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都建立在一个个基本概念基础之上。掌握这些概念,特别是吃透物质、意识、规律、实践、认识、联系、发展、矛盾、价值与人生价值、价值观等核心概念,是学好哲学的重要前提。具体而言,须从两个方面加以重视:一是对核心概念的文字表述把握务求严谨;二是对核心概念的内涵理解务求全面。
以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概念为例: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要吃透这一概念,从文字表述上看,需要我们字斟句酌,既不能把“意识”换成“意志”,也不能把“客观实在”换成“客观存在”。意识不等于意志,客观实在也不同于客观存在,如果随意更改,那么我们对物质概念的理解就会出现偏差。从内涵理解上讲,物质概念涉及两对关系。第一对是物质与意识的关系:一方面是物质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另一方面是物质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前者强调了世界的客观性,划清了与唯心主义的界限;后者强调了世界的可知性,划清了与不可知论的界限。第二对关系是物质与物质具体形态的关系: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宇宙间一切客观存在着的事物和现象的共同本质的概括,而不是指某一种具体的物质形态。哲学概念的把握要切中内涵,而不能简单地停留在文字记忆上。

2.掌握基本原理

哲学原理是哲学知识中的精髓,是应该在学习中彻底掌握的。有些同学以为自己记住了、能背了,就是掌握了基本原理,这种认识可说是大错特错。所谓掌握基本原理,至少应达到两方面要求:一是既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即要在熟记基本原理内容的基础上,理解为什么这一原理是这样的;二是既要知其“来龙”,更要知其“去脉”,即要在理解为什么的基础上,进一步知道这一原理的策略论要求或启迪,坚持世界观与策略论的统一。
以认识的反复性为例,有同学会把认识的反复性理解为认识的曲折性,甚至认为认识的反复性一定会伴随认识的倒退。当然,认识的曲折甚至倒退确实体现了认识的反复性,但反复性并不一定要通过“倒退”来体现。从“来龙”看:由于认识的主体——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受到主、客观各种条件的限制,认识的客体——客观事物是复杂的、变化着的,其本质的暴露和展现也有一个过程。从“去脉”看:认识的反复性,决定了人们对事物的正确认识往往要经过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可见,认识的反复性强调的是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反复”,而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正确与错误的“反复”。

3.构建知识体系

概念吃得再透,原理掌握得再到位,还不能说已经把握了哲学知识。学习哲学必须在此基础上,对零碎的、分散的、相对独立的概念、原理等进行整合,打通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使之形成具有一定内在联系的知识体系,才能说是比较好地把握了哲学知识。当然,哲学知识体系的构建,可以是宏观的,也可以是微观的;有时,打通微观知识之间的联系,甚至比构建宏观知识体系更为重要。
以量变、质变与矛盾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关系为例,很多同学在学习过程中会忽略其中的联系,换句话说,在他们的知识储备中量变、质变与矛盾主次方面是割裂的。实质上,如果我们稍加深思: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而事物的性质不正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吗?因此,我们可以把量变理解为矛盾主次双方的变化,但这种变化并没有导致双方地位的变化;同理,我们可以把质变理解为矛盾主次双方的变化,而且这种变化已导致双方地位的变化。再进一步分析,量变、质变仅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两种不同状态而已,而发展的根本动力正是矛盾,正是矛盾双方的既对立又统一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这样,我们就打通了量变、质变与发展、矛盾及矛盾主次方面之间的内在联系,也即构筑了一个新的知识系统。

二、由知到用,养成哲学思维

英国教育家怀特海指出:“不能加以利用的知识是相当有害的。”“不能让知识僵化,而要让它生动活泼起来——这是所有教育的核心理由。”[1]哲学知识也必须加以利用,让它活泼起来。学哲学,用哲学,并在用的过程中,努力养成哲学思维。这是哲学学习的第二重境界。

1.解读与诠释

哲学思维是指人们自觉地运用哲学观点深思理由的一种思维方式,既可以运用于认识世界的过程,也可以运用于改造世界的过程。我们学习哲学,掌握了哲学知识,就要自觉运用哲学知识对文本材料或现实世界中的具体理由作出自己的解读和诠释。这种解读和诠释的习惯和能力,是衡量和体现一个人哲学思维水平的重要方面。
以沈括在《梦溪笔谈》中所记载的故事《獐鹿之辨》为例:“王安石之子只有几岁的时候,有个客人送来一头獐和一头鹿,关在一起。客人问他:‘哪只是獐,哪只是鹿?’他从来没有看见过这两种稀有的动物,看了半天,答道:‘獐旁边的那只是鹿,鹿旁边的那只是獐。’客人听了,十分惊奇。”没有学过哲学的人,看到一个小孩在情急之下,竟能作出论文导读:如是回答,自然会惊奇。但我们学了哲学之后,便应对此作出另外一种解读和诠释:认识来源于实践,认识应当回答实践中提出的理由,能够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王安石之子的回答,表面看来倒也没错,但究其实质是废话一句,因为它没有回答任何具体理由,根本不能指导实践。上一页12
如是回答,自然会惊奇。但我们学了哲学之后,便应对此作出另外一种解读和诠释:认识来源于实践,认识应当回答实践中提出的理由,能够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王安石之子的回答,表面看来倒也没错,但究其实质是废话一句,因为它没有回答任何具体理由,根本不能指导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