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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上市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调整动因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2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1805 浏览:47000
论文导读:化,根据企业获得的最新信息调整会计估计入账价值,或者企业估计入帐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获得了新的信息等,而形成的对原会计估计进行修订,即产生了会计估计变更。其产生的理由就是根据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制要求,客观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企业经济事项,而采取的一种会计处理策略。但近年来,一些上市公司违背会
【摘 要】 本文在分析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内涵的基础上,从四个方面分析了上市企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调整变更理由,并提出了相应的策略倡议:完善财务会计制度;加强法制建设,对报表粉饰行为进行法律约束;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披露更加充分。
【关键词】 上市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调整;动因
市场竞争的不确定性给企业的会计核算带来了新的挑战,为了应对此挑战,会计核算方面通常以最近可利用信息为基础,对结果不确定的交易事项进行估价入账,一旦企业的资产、负债的当前状况以及预期经济利益关系发生了变化,根据企业获得的最新信息调整会计估计入账价值,或者企业估计入帐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获得了新的信息等,而形成的对原会计估计进行修订,即产生了会计估计变更。其产生的理由就是根据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制要求,客观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企业经济事项,而采取的一种会计处理策略。但近年来,一些上市公司违背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规避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监管,钻财务会计核算漏洞,大玩数字游戏,人为操控和调整企业收益,不管上市公司的动机是融资,还是平滑利润、规避退市,将会计估计作为其调整企业报表的工具,不仅损害了投资者以及潜在投资者的经济利益,而且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研究分析上市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动因和策略不仅有利于客观分析和评价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估计行为,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而且还有利于帮助投资者(包括潜在投资者)决策,提高投资效益。论文研究有助于投资决策,提高投资效益,因此论文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一、会计估计与会计政策的内涵及相互关系

1、会计估计的内涵

会计估计指企业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根据会计假设,企业经营活动具有持续性,为了能合理核算企业经营收益,就必须将企业经营活动合理分期,并结合权责发生制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这就导致了会计估计的出现,以磅值管理当局或相关利益人员了解企业真实的生产经营情况,合理决策。会计估计通常包括坏账损失估计,存货损毁、贬值估计,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估计,无形资产受益期估计,收入确认的估计差异,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估计等。

2、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Accounting Policies),指企业根据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在对企业交易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编制财务报表所遵循的具体原则、程序和策略。在企业会计核算过程中,通常需要会计人员运用一些特定的会计策略以货币方式去计量企业的经济业务,以客观反映会计对象的经营信息。会计政策通常发出存货成本计量、长期股权投资计量、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无形资产的确认、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收入确认、借款费用处理和合并会计报表政策等。

3、会计估计与会计政策的关系

会计估计与会计政策两者之间既有共同点,也存在明显的区别。两者的共同点主要包括两点:一是两者均是为满足会计核算会计分期经济业务收入与成本的工具,其目的是确保合理核算企业会计分期受益与成本;二是两者均是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依据,其目的是确保企业财务报表公正,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会计估计与会计政策的不同点有两点:一是两者作用不同,前者主要是对不确定性企业经营结果进行估计,以合理预期不确定事宜的收入与成本,后者则是对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所采用的一种策略;二是两者变更影响因素不同,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因素是企业不确定结果经济业务估计的基础,而会计政策变更或调整则取决于两个方面:(1)国家颁布的会计制度等行政法规或规章;(2)企业以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提供的会计信息已不能合理核算企业经营成果。

二、上市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调整动因

在证券市场,人们进行投资时就必须收集了解拟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披露的信息直接影响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中小投资者等利益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投资决策,因此为降低中小以及潜在投资者的风险,保障其合法投资受益,我国证券法明确要求上市企业必须定期公布其财务报表。但是一些上市企业为了其自身利益,总是想方设法打政策的“擦边球”,利用会计估计等一些可变因素,粉饰财务报表,发布公告虚假财务、经营业绩,损害投资者和潜在投资人利益。出现此类行为的理由如下:

1、规避退市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如果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的,将被终止其股票交易。对上市企业来说,一旦出现此种情况不但损害了上市企业的声誉,同时还使其丧失了通过证券市场的低成本融资渠道,因此对既得利益的上市公司来说,势必想方设法保住其上市地位,其结果就是他们钻财务报表的漏洞,相仿设法“盈利”,于是出现了一些企业通过调整财务估计而盈利。如上市央企*ST鞍钢,该公司2011年和2012年连续两年亏损,如果2013年不盈利,将被终止上市。但2013年又处于钢铁行业的下行周期,要实现盈利谈何容易。为了不被终止上市,该公司就只好通过非常规手段实现“盈利”。2012年11月17日,*ST鞍钢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将将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由30年调整为40年;机械设备、传导设备由15年调整为19年,将动力设备从10年调整为12年。由此测算直接减少*ST鞍钢2013年度固定资产折旧12亿元,增加2013年净利润9亿元。最终*ST鞍钢2013年年报显示,当年实现营业收入为753.29亿元,同比下滑3.69%,实现净利润7.7亿元,同比增长119.13%,成功实现“盈利”。2014年4月9日,依靠会计估计政策带来的利润,*ST鞍钢成功“摘星脱帽”,股票简称由“*ST鞍钢”变回“鞍钢股份”,规避了终止上市的风险。但是*ST鞍钢扭亏为盈并不是经营面的改善,而是通过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调整而扭亏为“盈”,既违背了证券交易机构要求亏损上市公司改善经营管理获利的要求,又损害了利益相关人员与单位的利益。 全文地址:www.7ctime.com/jzhjlw/lw41530.html上一论文:分析会计专业学生素养与职业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