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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医学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理由实践与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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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前,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存在一些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他们大部分来自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有些学生在校的月收入(包括奖学金、开展勤工助学取得的收入和各补贴)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准线。对此,学校采取补助办法,以保证这些学生的日常生活。根据国家资助政策,如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高校资助工作的首要前提。
关键词:医学院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自1999年高校进行扩招以来,高校的办学规模和招生规模日益扩大,与之而来的是很多高校不得不面对一个严峻的理由。一些学生因来自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家庭无力承担逐渐高涨的学费以及大学期间的生活费用。国家相继制订了资助政策,划拨专项资金,历经多年努力,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已覆盖全国公、专科和高职,各校的资助名额足以保障所有困难学生受益。面对名目繁多的资助项目,如何确保每笔钱都发到真正困难的学生手中呢。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入校后,学校也要对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核实。但是仅凭借学生户籍地所开的困难证明,就给其发放助学金,由于开证明并不困难,会出现浑水摸鱼的情况。笔者作为医学院校学生管理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长期从事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工作,结合所在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及发放办法的实践,提出高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证中应该注意的一些理由。

一、制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文件精神,高校在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时,按照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面向全校各年级在校生严格甄选认定。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认定工作;院系成立以分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院系领导为组长,院系学生辅导员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根据各个高校所在省区、城市的不同,都参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认定标准设置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3档。一般困难指家庭有较少劳动力且符合当地低保医学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理由的实践与深思由提供海量免费论文范文的www.7ctime.com,希望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帮助.标准能基本满足学生生活需要;困难指家庭有较少劳动力但尚不能满足学生生活需要;特殊困难指家庭无劳动力可用且不能满足学生日常生活需要。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1.学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在每学年结束前,向在校学生发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2.每学年开学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布置启动全校认定工作

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学生填写《新乡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负责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新乡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根据认定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或专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院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认定评议小组进行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各院系审核通过的《新乡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院系每学年应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院系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
参考文献:
[1]李永才,梁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重构[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4
[2]方浩翰.张力.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效认定的再深思[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11(2)
[3]何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存在的理由及策略[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1,27(1)
作者简介:
李超(1979~),河南汝州人,助教,主要研究方向:高校学生管理和教育 全文地址:www.7ctime.com/jrzqlw/lw16394.html上一论文:浅谈全球经济:2013年七大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