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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反思

最后更新时间:2024-04-0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514 浏览:11810
论文导读:概念和阐述法律条文的立法原意,至于学生在课堂上的反应及对教学内容的掌握基本被忽略。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授课教师是教学的中心,通常主导整个课堂,“填鸭式”地从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反思论文资料由论文网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头讲到尾。这使得学生逐渐失去了对经济法课程的兴趣,也影响了教
【摘 要】经济法作为高职高专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必修课,其课堂教学中存在着基础理论与具体法律制度脱节、实践性教学缺乏等理由,严重影响到教学的实际效果。只有改革才能提升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质量。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改革,应从纯粹的理论教学中走出来,转向注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转向教师讲授与师生多维互动相结合,进而达到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的目标和任务。
【关键词】高职高专 经济法 教学改革
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目前状况
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大多数学生都认为经济法课程与法律基础课一样枯燥,并且有很细碎的知识需要去死记硬背。授课教师讲起来有难度,学生学起来也比较困难。目前,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基础理论和具体法律制度。从教学策略上来讲,传统的课堂讲解是基本、普遍的形式。一般教师均采用“填鸭式”的授课策略,注重单向的灌输而缺少和学生的沟通及交流,使得学生常常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加之近似八股文般的考试形式,只要按照课程考核说明熟记知识要点考试便能顺利过关,所以学生缺乏学习的主动性。这种教学方式的重心在于讲解法的基本概念和阐述法律条文的立法原意,至于学生在课堂上的反应及对教学内容的掌握基本被忽略。
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授课教师是教学的中心,通常主导整个课堂,“填鸭式” 地从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反思论文资料由论文网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头讲到尾。这使得学生逐渐失去了对经济法课程的兴趣,也影响了教学效果。此举属于典型的教学策略不得当。另外,觉察到传统经济法基础理论教学方式单调与枯燥的授课教师开始寻求转变——想通过各式各样的案例来吸引学生进而唤起他们的兴趣。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多数学生发现,他们透过案例能够理解和掌握蕴含其中的法律规定,却无法把握案例分析的路径,更无法使用一般的法律语言来表达分析案例的过程。所以,有学生便将“这些案例好像和经济法没有多大的联系,经济法到底是什么?”此类理由抛给了授课教师。
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理由

1.教材内容体系庞杂

与作为部门法的经济法体系不同,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教材的体系一般包括了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组织法、宏观调控法及市场规制法等内容。部分教材还吸收了民商法和诉讼法等方面的内容。经济法课程教材的整个体系庞杂且内容繁多。由于受制于教材编写原则等因素,若想容纳如此多的内容就只能选择法律概念和法律条文的堆砌。对于形象思维能力强于抽象思维能力的高职高专学生来讲,这样的教材显然非常不合适。

2.教学内容无区分

因材施教作为教学中的一项重要教学策略,旨在从受教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有差别的教学。作为经济管理类基础课程的经济法教学也应做到因材施教。不同专业的学生知识结构存在差异,即使同一专业的学生基于其他因素个体也存有区别。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教师在授课中应该选择内容有所差别的教材;即使选用内容相同的教材,也应体现出不同的侧重点。现实的教学过程中,能够做到因材施教的授课教师并不多。不仅不同的专业选择同样体例的教材,而且讲授过程中忽视了内容的取舍。没有区别的“满堂灌”,期盼有个良好的教学效果就显得较为困难。

3.教学模式选用不当

在高职高专院校经济管理类专业的课程设置中,经济法课程一般属于专业基础课程,而非专业课程。其教学要求也在于主要讲授经济法的基础知识,期望学生着重掌握基本的经济法律制度及其职能。这样的课程设置导致少有院校为经济法课程安排实训课时。因此,现行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大多数借鉴了普通本科院校经济法课程的理论教学模式,实践教学环节基本属于空白。如此模式下培养出来的学生对于经济法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依然是有限的,其实践中分析与解决实际理由的能力也将是有限的。

4.教学策略缺乏灵活性

源于经济法课程很强的实用性,课堂上倘若仅采用传统的靠教师个人“满堂灌”式的讲解便无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然而,现实的经济法课程教学过程中大多数老师依然恪守传统的法条释义理论讲解方式,即使有部分授课教师在课堂上引入了大量的案例分析其目的也在于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而帮助学生在真正理解法条立法原意基础上解决现实理由能力的提升就居于了次位。除此外,能够锻炼学生法律实际应用能力的模拟法庭等新教学策略的探索非常欠缺。

5.考核方式过于机械

作为课程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课程考核对于综合评价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在经济法课程考核的方式上,目前大部分高职高专院校依然沿用传统的单一的期末集中闭卷考核方式。该课程考核方式所涉猎的题型一般包括最传统且经典的名词解释、单项选择、多项选择、简答、案例分析等几种形式,考核的重心偏向于学生对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这样的课程考核方式,即使平日不学习的学生也仅需利用考前的突击复习便能过关。它不仅不利于检测学生真实的学习效果,也无法评价授课教师的教学效果。
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举措
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与素质教育是学界对于法学教育目标所持有的几种不同看法。仅就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来讲,其目标一般在于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得学生能够了解经济法的基础知识,认识和理解现行的经济法律法规,提升法制观念并具有能够运用所学观察、分析、解决实际理由的能力。可见,该课程的教学应该属于典型的法学素质教育。同时,源于经济法基本理论及体系的不成熟,现有经济法课程的教材体系和教学内容均显庞杂,恪守传统的“填鸭式”的教学方式必将无法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因此,对该课程现有的教学必须作进一步的改革。

1.教材内容需要项目化

作为教学思想的重要载体,教材是课程教学的核心因素,是教学活动中的主要工具,也是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高职高专教育的根本任务在于培养技能型高级专门人才。这一根本任务的实现,就必须适应现实社会的实际需要,重点培养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也应该着眼于学生对经济法律、法规的实际应用。因此,在不断创新的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围绕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模式及该课程的教学目标,经济法课程的教材在内容、结构、呈现方式论文导读:的分析应用能力。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不能只停留在基础理论的讲授上,更应该加强实践教学,使得学生懂得如何运用自己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去观察、分析、解决现实中相关的经济法律理由。3.教学策略需要实用化教学策略应当符合教学目的和教学任务。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应该综合运用多种策略,要能依据具体教学内容采用有所
上应该有所变化。具体来讲,可以考虑吸收项目教学法的理论,对经济法课程的教材进行改编,以项目为引线使整个教材的体系形成有机联系的项目群。

2.教学模式需要实务化

教学模式反映一定的教学理论或者教学思想,属于在特定理论指导下的教学行为规范。因此,科学、合理的教学模式的构建对于提升教学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据高职高专教育的目标和任务,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的改革应当以实务化为方向,以培养学生实际应用经济法律知识的能力为核心。具体来讲,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可以考虑采用现象分析模式、范例教学、抛锚式教学等教学模式,重在培养学生的分析应用能力。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不能只停留在基础理论的讲授上,更应该加强实践教学,使得学生懂得如何运用自己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去观察、分析、解决现实中相关的经济法律理由。

3.教学策略需要实用化

教学策略应当符合教学目的和教学任务。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应该综合运用多种策略,要能依据具体教学内容采用有所区别的教学策略。首先,就整个教学而言,宜采用项目导向与任务驱动教学法,使学生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培养观察、分析、解决理由的能力。其次,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理论知识讲解可采用案例教学法和课堂讨论的形式并借助现代多媒体技术。案例教学有助于将经济法基础理论融入真实案例中,避开了纯理论的枯燥。它可以通过好奇心的作用激发学生寻求案件的真相,引导学生去深思如何解决现实中的经济法律纠纷,进而真正理解并掌握相关经济法律知识。课堂讨论的教学形式可以调动课堂气氛,推动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积极性的提升。集再现、交互、虚拟等功能于一身的现代多媒体教学策略的辅助应用可以大量节省授课时间和增加知识量,扩充学生的知识层面。对经济纠纷解决机制的学习,可以考虑模拟法庭教学法。让学生置身其中,扮演纠纷解决过程中的不同角色,通过针锋相对的辩论,巩固、丰富和完善经济法律基础知识,提升分析、解决实际理由的能力。再次,现场观摩教学法可作为上述策略的有效补充。

4.教学内容需要任务化

职业能力培养和提升是高职高专教育的核心。其中专业高职高专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反思由提供海量免费论文范文的www.7ctime.com,希望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帮助.能力的训练,更有助于学生在毕业后实现与实际工作的无缝对接。要想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就需要按照知识本身的相关性转向按照工作任务的相关性来组织课程教学。授课教师必须结合不同专业学生未来职业的需要,对教材内容进行删选,精心且合理地组织课程教学内容。这个过程需要坚持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原则,将教、学、做合为一体,以项目导向与任务驱动为核心,使现有教学内容与未来工作岗位的真正需求实现良好对接。具体而言,整个学期的教学内容必须依据未来工作岗位的真正需要,将课程内容设计为若干个教学项目,然后再细分为若干个任务及子任务,最终细化为若干可执行的具体工作任务。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授课教师主要是讲授某个任务所涉及的基础知识和法律规定、引导学生寻找解决任务的路径,学生则在授课教师的指引下完成整个任务的操作过程,最后由教师作出评价。

5.考核方式需要应用化

课程考核工作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高职高专教育的核心在于职业能力的培养和提升,而传统的闭卷考试方式恰好不适合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如果仍旧采用传统的试卷考核,必须摒弃纯理论性和记忆性的题型,转而采用文书制作、案例分析等侧重于应用能力考核的题型,并将之作为考试的主要方式。除此外,也可以采用以考察实际应用能力为主的岗位对接、分组模拟工作过程的形式直接进行实务操作考核,如模拟企业设立、合同签订或解除等。同时,应当改革考核的评价体系,逐步加大平时成绩的比重,将平时的表现按照相应的权重加以评价考核记入总成绩。此举必能有效避开传统的考核方式所带来的弊端。事实上,通过整个教学过程的评价来检测教与学的效果,实现了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与实际应用能力的双向考查,对高职高专教育根本任务的实现必将大有益处。
参考文献:
[1]周世中,倪业群.法学教育与法科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
[2]孙中范.关于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改革若干理由的深思[J].中国高教研究,2003,(5).
[3]冯永平.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提高教学质量[J].高等农业教育,2003,(1):34-36.
[4]河北省教师教育专家委员会编.课程与教学论[M].河北人民出版社,2007:176.
[5]田圣斌,陈家凤.大学生应试心理及策略分析[J].安徽教育,2004,(13):34-36.
[6]夏雅丽.法学教育改革谈[J].中国大学教学,2007,(7).
作者单位:陕西工商职业学院 陕西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