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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从制度经济学视角看我国公共电视发展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0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024 浏览:13582
论文导读:共电视不能抱着过分乐观的想法。因为任何一个管理机构并不能从长效机制上尽最大努力服务社会,除非公共电视建立了良好的运转制度。第三,关于节目来源理由,不必执著于国有电视节目生产部门或民营影视节目制作部门是否能够生产合适的节目,与是否国有并不形成绝对正相关关系,节目的来源可以理解为另一种关于“灯塔”的理由。除开
提要:近年来一些学者对公共电视的呼吁,或由于对某些电视台过于浓厚的宣传色彩不满;或由于对某些电视台借公共电视之名行商业电视之实而遭致社会反感。本文从制度经济学视角切入,力求对我国公共电视的发展提出较有建设性的思路。
关键词:公共电视 数字电视 数字技术 电视改革

一、关于公共电视的“赞成”与“反对”

从经济学角度看,关于公共电视的讨论大致可以分为“赞成”与“反对”两派观点。当然,赞成与反对的背后,各有其学理、政治态度等理由。一种是从外部性的角度,认为媒介产品是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必须由政府加以干预,因为市场不从制度经济学视角看我国公共电视的发展论文资料由论文网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能解决媒体的正外部性理由,或以频谱的稀缺性、规模经济等理由为公共电视鼓与呼,代表人物有Gyn Dls,Collins以及加里·普恩等人,可以概称为“赞成派”。
对公共电视持反对意见的经济学家甚多,科斯可以算作公共电视的极力反对者,尽管他本人并没有旗帜鲜明地宣称其反对观点,但“反对立场”在其经济学理论中体现得较为明显(当然科斯的反对也是有条件的,即需要因“交易成本”而论)。科斯著作在传播学界少受重视,也几乎没人认为他是“传播学者”,但在主流经济学人中科斯确是论述传媒最早也最多的人。科斯认为,各国引以为标杆的英国的BBC公共服务,根本不是出自什么公共领域的文化理想,而是历史的偶然,加上主事者怕被冠上图利图财而便宜行事的做法。值得注意的是,科斯并没有无条件地强调商业电视制度还是国家公共电视制度更好,因为他认为经济学研究要回到真实世界的经济学而不是抽象的“黑板经济学”。在科斯那里,重在深思影响交易成本的制度确定之后,哪种运转方式更为合理的理由。因此选择商业运转模式或公共运转模式,自身要受到多种力量的限制而实现利益最大化,是制度的具体运转方式而不是某种抽象的规则更能说明何种制度更优。
支持电视公共服务的人士的确可以说不少。但是这些年的另一情形是,尽管传播政治经济学派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如麦克切斯尼等人),但是批判的声音似乎难以满足人们“挣钱”的要求。所以讨论电视的公共服务理由尽管可以从经济学出发,但往往却必须回到道德理由上加以解决。比较而言,公共电视的反对之声(至少从针对国家提供大量资金资助公共服务电视而言是如此)似乎远远盖过其赞成的声音。理由或许是,经济学自身带有强烈的个体化分析性质,而“公共服务”这类“社会性”的取向,并非经济学的主流。加之近年来新自由主义观点盛行,解除政府规则,把权力交给市场,对于英美国家的电视传播来说是媒体变革的事实,而在中国,则已经部分变成事实并成为未来媒体发展的基本取向。

二、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家的理论启迪

在赞成和反对之外,是否还可以有替代性思路?新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科斯曾断言,关于社会制度对经济体系运转的影响的研究,将成为经济学研究的永久领地。从制度中寻求经济含义大致是制度经济学的共同取向之一,科斯和诺斯为代表的制度经济学思想对我国公共电视的发展提供了极富启迪价值的理论资源。

1.科斯理论的启迪

科斯本人对公共电视并不赞同,但科斯所创立的理论却对于中国公共电视改革的探索有重要启迪。第一,我国频谱资源名义上归为国有,但是在3G时代,因数字化而产生的大量频谱资源如果被用于电信,那么电信有必要为电视传播,尤其是公共电视的建设付费。目前电信部门近乎寡头垄断的地位导致电信和广电在三网融合的博弈中处于不平衡竞争状态,国家的干预(即以电信补广电)在一定程度上仍然符合科斯的最低制度成本的理论,只要这种干预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并在事实上增进社会电视观看福利。第二,对公共电视不能抱着过分乐观的想法。因为任何一个管理机构并不能从长效机制上尽最大努力服务社会,除非公共电视建立了良好的运转制度。第三,关于节目来源理由,不必执著于国有电视节目生产部门或民营影视节目制作部门是否能够生产合适的节目,与是否国有并不形成绝对正相关关系,节目的来源可以理解为另一种关于“灯塔”的理由。除开新闻之外,一般公共电视节目,采取商业制作或电视台与商业制作机构合作生产都是可行的途径。

2.诺斯理论的启迪

另一位制度经济学名家诺斯则较为重视制度和时间,对于中国这样富有历史和文化积淀的国家来说,诺斯的理论具有极强的解释力。诺斯认为,正式规则也只是形塑人们社会选择之约束的很小一部分(尽管非常重要),而人们社会交往和经济交换中的非正式约束则普遍存在。由于从文化中衍生出来的非正式约束,嵌套在(nested in)其中的文化则会在“制度的渐进演化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从而成为了路径依赖的根源。”
我国的电视改革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FN开,这里结合诺斯的制度理论,AN4"方面分析中国电视传播的制度和文化特征。第一、政治和政策因素。我国推广数字电视转换是在基本国情下进行的,也即是说,在推广过程中要非常明显地体现出政府的意志,要体现出数字化转换的“惠民工程”色彩,而这正是诺斯理论“正式规则”的体现方式之一。在数字化转化的过程中,政府要求付费电视的收取要保证低收入群体看电视不受影响。也就是说,公共服务行为以国家行政行为得到保证。第二,中国久远的公共文化传统。中国文化的特质究竟是什么,也许存在着争论,这里姑且采用学者葛兆光的归纳:古代到现代汉族中国人关于“天下”即“世界”的认知;儒家对家庭和社会的特别看法和做法;佛教道教以及它们关于今生和来世的信仰和技术;普遍的阴阳五行观念以及由它而产生的种种知识;汉字以及汉字思维。例如从文化心理看,电视台的“新闻联播”高收视率可以视为公共文化传统的体现之一,如果不结合中国人的浓厚的“天下为公”观念,不结合人们对国家的忧患意识,很难理解为何“新闻联播”这类“国家大事”节目在中国实实在在有着大量的观众。或许因为中国的电视传播,不论是传者还是受者,文化心态上都有浓厚“公共情节”。
三、从我国经济改革理论中寻找借鉴在讨论中国电视改革时,有必要借鉴中国经济改革走过的道路,如果以论文导读:顺着经济转轨的思路,也即是说在(1)改革对于不改革者的利益影响是中性的;从制度经济学视角看我国公共电视的发展相关范文由写论文的好帮手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2)改革不仅在时间上而且在空间上是渐进的、逐步扩散的;(3)承认现有利益格局,改革费用最小因而也最有效和最易成功的思路,那么数字电视(或数字技
过渡经济学(实际上是具有中国特殊理由指向的制度经济学)的思路理解电视改革,或许有助于开阔传媒改革的思维。
在制度经济学看来,如果发展经济是目的,那么具体的手段,或者一些口号上的理由可以暂时不争论,这恰是我国制度经济学或转轨经济学的基本思想。就我国转轨理论来说,学者盛洪曾在科斯定理“交易费用为正”的前提下提出了—个推论,即:无论既定的产权界定是什么样的,只要产权的交易所带来的增益可以抵偿交易费用还有余,就可以带来资源配置的改善。这种论点的含义在于,它可以使人们在不转变既定利益格局(或财富初始分配)的情况下,实现产权界定规则的根本转变。
转轨经济学对如何发展我国公共电视应该说较有启发。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电视所走过的道路,和我国的经济改革一样,也在不断探索,并且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当然也留下了很多的理由需要解决。这些理由可能是在改革中产生的理由,也有些是改革之前固有的理由。不管是哪种理由,不能因为这些理由的存在而否认改革的必要性和成绩。既然发展公共电视的目的在于受众可以收看到更多更好的节目,如果有一种运转方式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下,可以提供更多更好的节目,那么这种努力就值得肯定。目前我国的电视运转方式,既不是纯粹商业性的运作,也不是英美国家那种公共电视。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较2:--十世纪八十年代,目前电视的节目在数量和质量,以及电视经营主体的经济效益上都有很大提高,这可以理解为是一种改革进程中的良性制度探索。
我国并未实行部分西方国家的公共电视体制(如美国的PBS,澳大利亚的SBS等,这类公共电视运作—般采用政府拨款、节目独立制作,以提供多元和富有品位的电视节目为目标),但是如果把改革视为一种进程,在这个进程中努力寻求帕累托改善,从制度中寻找改革的空间,在不能损害目前其他媒体单位的既有利益条件下,公共电视改革仍然大有可为。同时,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加强媒体公共服务实属应有之义。但是这种加强必须遵循帕累托改善原则,对我国电视传播中的产业化追求,只能扶持和鼓励,不能因为“公共服务”色彩的淡化而加以政策上的制约。

四、结语:利用数字技术条件发展公共电视

顺着经济转轨的思路,也即是说在(1)改革对于不改革者的利益影响是中性的;从制度经济学视角看我国公共电视的发展相关范文由写论文的好帮手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2)改革不仅在时间上而且在空间上是渐进的、逐步扩散的;(3)承认现有利益格局,改革费用最小因而也最有效和最易成功的思路,那么数字电视(或数字技术)的到来则为公共电视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
在我国,如以政府政策的力量协调或倡议省级以上电视台提供频道(或时段)播出专门的公共电视节目,并提供足够的资金补助(即改革者自身利益不受损)。由国家负担公共电视的推动和监管之责,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实现数字电视整体平移后,电视台的频道资源更加丰富。电视台拿出1-2个频道作为公共服务频道,或在现有的频道中为专门的公共服务节目提供播送时段,或者加强电视台网络非盈利性内容建设,多渠道提供公共节目在技术上已经可能。至于观念的转变和经费的支持,则需政府、学界和业界协同推进。(作者是西南交通大学管理学博士后,重庆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