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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会计准则对租赁业务税收和会计处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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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赁的租赁行为隶属于服务业,是对资产使用权的一种让渡行为。租赁收入的会计核算有两种情况,分别是应计收入与预收收入,对税金缴纳的会计处理也会产生差异,这是由于在税金方面的会计处理需要使用配比原则与权责发生制。企业在租金方面的收入实现要严格遵守发生时间。企业想要得到租金收入,就要将自己拥有的固定资产或包装物等有
摘 要:租赁方式的影响非常之广,无论是企业会计、企业交易还是纳税处理和运营管理,只要所用的租赁方式不同,都会产生非常明显的区别。新会计准则对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做出了明确划分,也为相关企业的税收与会计处理提出了新的课题。将分析不同租赁业务在纳税和会计两方面产生的影响,依循新会计准则的原则探讨其区别与变化,希望能令企业的经营业绩获得有效提高。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租赁业务;税收;会计处理
1672-3198(2014)11-0166-01
租赁业务在各国的市场中都有很重要的地位,在推动企业资金的合理运用,提升企业经济效益方面能发挥非常有效的作用。新会计准则对租赁业务进行了新的界定,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了解这些新的变化与发展对租赁业务相关的各个企业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是对企业的资金管理进行合理化重构的好机会,另一方面也为企业在租赁方面提供了更多的应用选择。
1 租赁业务概论
因为融资决策对企业业绩有最直接的影响,所以新会计准则将租赁业务划分为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两种。这其中经营租赁原本属于会计处理方式,不过在现代通过不断发展在业态上得到了独立,也可以说融资租赁达到高级阶段即为经营租赁。在部分人的定义中,狭义的租赁仅指经营租赁,这种租赁方式在发达国家中占有主流地位。因此新会计准则对两种租赁方式的区分具有重要作用。
经营租赁的租赁期很短,而且从租赁协议上来说,只要是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就有取消租约的权利,可以随时对出租人进行租赁物的退还。被出租资产必定具备一定的使用寿命,而经营租赁期在这其中所占的比例很小,并且保养、维护被出租资产的责任是由出租人来承担的,承租人只需按期缴纳租金即可,而且租赁期一旦结束,将租赁资产直接购入或者退还给出租人,承租人有自行选择的权利。
融资租赁、金融租赁、金额清偿租赁,三者是同一种租赁方式的不同名称,均是租赁物件被出租人租给承租人,并由承租人按期付给出租人租金的租赁方式。出租人最后能回收的租金总额为三项费用的综合,分别是租赁物的价款、价款的利息、相关手续费。所以只要承租人有按时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想要得到租赁物的所有权只要支付象征性的货价即可。
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有如下区别:其一,融资租赁的租期比经营租赁长很多,融资租赁的租期往往可以超过使用寿命的四分之三;其二,融资租赁的租金比经营租赁多,融资租赁的出租方几乎可以凭租金就收回全部的设备成本;其三,如果租赁期满,融资租赁的承租方可以在租赁物的购买选择权上获得优惠,而经营租赁的承租方则不能;其四,二者的资产反映途径不同,融资租赁的相关资产反映于承租方的账目,经营租赁的相关资产则反映于出租方的账目。
2 租赁业务的税收与会计处理

2.1 新会计准则下的租赁业务税收策略

(1)经营租赁方式的税收策略。
新会计准则对租赁业务税收和会计处理影响相关论文由www.7ctime.com收集,如需论文.如果租赁的出租与承租双方归属于相同的大型利益集团,则制定税收策略的目的应为确保共同利益,进而获得最大的集团利益。为此需要借助租赁实现集团利润向低税率地区的转移,这样才能在纳税方面获得更多的优惠政策,具体来说,经营租赁可以进行直接化、公开化的资产转移,令集团资产从高税率地区的集团主体转移到低税率地区的集团主体。
(2)融资租赁方式的税收策略。
融资租赁对承租人有多重作用,一方面融资租赁可以作为规避风险的方式,机器设备在承租人手中的拥有时间过长则会在经营与资金占用上产生风险,而采用租赁的方式代替自身的长期所有权则相当于让渡了这些风险;另一方面,承租人为租赁的设备支付租金或者折旧,这样在企业进行计税时,可以冲减计税用的所得额,令所得税的税负得到减轻。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税收策略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因为融资租赁本质上是一种借款购买的方式,而用这种方式购买固定资产时,注定无法享有国家在投资抵免方面的各种优惠政策,相反,如果选择向银行借贷的方式来进行购买,则相关的优惠政策都可以享受到。可以说二者各有利弊,相关人员应结合实际情况计算二种购买方式哪个更有利,能为企业节省更多的资金。

2.2 新会计准则下的租赁业务财税规定

我国在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划分出了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区别,经营租赁方式下对独立纳税人的租金可以依照从固定资产取得受益的时间进行均匀的税前扣除;融资租赁方式下则不得在税前进行租金支出的扣除,但按照相关规定,能够从中提取出一定的费用。因此对融资租赁的范围判定非常重要,对融资租赁进行判定的条件有三个,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就可以判定为融资租赁,三个条件分别是:其一,如果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由承租人获得其所有权,则视为融资租赁;其二,如果租赁期达到或超过了租赁资产使用年限的四分之三,则视为融资租赁;其三,如果租资的最低付款额达到或超过租赁资产在租赁开始日当天评估的公允价值,则视为融资租赁。

2.3 新会计准则下的租赁业务财税处理

(1)经营租赁的财税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行为隶属于服务业,是对资产使用权的一种让渡行为。租赁收入的会计核算有两种情况,分别是应计收入与预收收入,对税金缴纳的会计处理也会产生差异,这是由于在税金方面的会计处理需要使用配比原则与权责发生制。企业在租金方面的收入实现要严格遵守发生时间。企业想要得到租金收入,就要将自己拥有的固定资产或包装物等有形资产提供出来,暂时让渡其使用权,承租人应对租金进行缴纳的日期应在合同上明确注明,这样才能从事件上确认收入是否得到实现。但国家在租金的一次性收取上又相关规定,规定中提出了两个条件:其一是订立协议或者合同是,租赁期限被定位跨年度;其二是提前对租金进行一次性支付。如果企业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则在计算相关年度收入时,只要仍处于租赁期内,一次性收取的租金可以分期进行均匀的计入。如果企业在一次性收取租金时不能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则收入实现的确认只能依合同上的日期进行,比如租赁期限不跨年度,一次性支付租金的支付并未提前等。
(2)融资论文导读:
租赁的财税处理。
国家对融资租赁的税收方面规定很严,其中之一就是在营业税和增值税方面。如果融资租赁的经营单位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过批准,那征税时一律按营业税进行征收,增值税则不征收,与事后承租方是否获得租赁物所有权无关。如果融资租赁的经营单位为其他单位,则只对承租方获得了租赁物所有权的征收增值税,营业税不必增收;如果承租方并未获得租赁货物的所有权转让,依然按营业税进行征收,不必征收增值税。
对通过融资租赁获得的固定资产提取折旧,无论是在会计上还是税收上都是允许的。在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下,新的折旧政策也被提出。通过融资租赁获得的固定资产和原本自有应该计入的折旧资产应该在折旧政策上保持一致。这在折旧的策略、年限、预计的净残值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差异。比较特殊的是复印机与相关辅助设备,如果金融保险类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租入这些设备,并且不把他们当作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则在租赁期内,租赁费可以平均摊销,不过租赁时间需要达到三年或三年以上。
3 结语
新会计准则所区分开的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它们在经济实质方面是相同的,但税收处理与会计处理的方式都存在一定的差异,这就为企业提供了选择空间。企业应该尽快适应新形式,针对自身的具体生产和经营情况,选择最适合自身经济效益和未来发展的税收处理方式和会计处理方式,令企业的财会管理工作实现最优化,为企业资金的顺利运作提供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任彦祥,刘海军.金融租赁公司监管[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
[2]财政会计司.我国上市公司2008年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分析报告[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3]杜莉,赵盈烨.租赁会计制度创新和我国的路径选择[J].财务会计,2010,(6).
[4]陈继初.企业会计政策选择若干理由研究[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5]张鲁阳,张雪松,石宝峰.融资租赁若干理由研究和借鉴[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7.
[6]高永华.新会计准则对税收的影响及税收筹划分析[J].时代经贸(中旬刊),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