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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网络时代法制教育长效机制构建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2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9015 浏览:34749
论文导读:性的认识,要将网络法制教育纳入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总体规划之中。我们在加强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关系,同时发挥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在预防大学生网络违法犯罪中的作用。要大力加强大学生的“网德网风”教育,积极倡导“爱国”、“守法”、“友善”、“无害”的基本道德规范,提高大学
在网络时代,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减少大学生违法行为,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的需要,也是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和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构建和谐校园的迫切任务。虽然各高校法制教育已取得显著效果,然而,大学生犯罪现象仍令人十分担忧。为此,构建长期有效的网络时代大学生法制教育机制已迫在眉睫。

一、当前大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主要理由

(一)法制教育处于边缘化状态

目前,高校法制教育还缺乏领导组织机构,缺乏长远规划和近期具体目标、计划安排,“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仍然存在。
法制课尚未作为一门专门必修课正式列入大学生的教学大纲,只是把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列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计划,且法律知识教学课时严重不足。要使学生在极为有限课时内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是一个亟待探讨解决的理由。

(二)法制教育与德育定位失衡

在我国现行的高校教学大纲和教学实践中,高校的法制教育一般从属于德育,法制教育并没有自身的独立地位,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法制教育只是德育的一个补充。虽然德育与法制教育有其必定的联系,但将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的认识及定位是不合理的,有道德的人会因为不懂法而触犯法律,而不道德人却因为了解法律而钻法律的空子,不触犯法律。正因为存在这种失衡现象,导致在现实生活中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很容易引发违法犯罪理由。

(三)法制教育与法律教学混同

知法是法制教育前提和手段,守法、用法和护法是法制教育的目的和归宿。高校现行的法制教育仅仅停留在法律知识教学和“知法”这一层面上,忽视了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情感的陶冶和形成良好的守法、用法、护法习惯以及自觉树立法律权威的培养,导致大学生知法犯法屡有发生。为此,把传统的高校法律知识教学转变为法律素质养成教育已是高校教育的当务之急。

二、网络时代构建大学生法制教育长效机制的基本思路

(一)加强大学生的网络法制、网络道德教育

我国政府对信息网络立法较为重视,自1987年国家制定了第一部关于计算机案件法规《电子计算机系统安全规范试行草案》后,一系列法规、规章先后颁布实施。然而,由于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或其他理由,许多大学生对网络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或全然不知。因此除了国家要加强信息和网络技术立法以外,更重要的是高校本身要进一步提高对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要将网络法制教育纳入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总体规划之中。
我们在加强大学生网络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关系,同时发挥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在预防大学生网络违法犯罪中的作用。要大力加强大学生的“网德网风”教育,积极倡导“爱国”、“守法”、“友善”、“无害”的基本道德规范,提高大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和道德自律能力。
要将网络法制建设与网络建设结合起来,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网络技术的发展与人文精神的培养、物质文明的发展与精神文明的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使道德成为网络时代最深层的支持和依托。

(二)配备高素质师资队伍及网络法制宣传人员

如果法制教育仅停留在法律知识的传授上,不仅难以收到预防犯罪的效果,反而让一部分学生由于了解法律规定而钻法律的空子,心怀侥幸,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提高教师队伍是搞好高校法制教育的关键。同时高校要培养一批懂网络技术的网络法制宣传人员,使得每个宣传人员既懂网络法制规范教育,又了解网络特征和熟练网络技术,最好是能自行设计网络法制宣传软件,以满足网络法制教育的高标准要求。
这支队伍,既有专家教授及时传播学科前沿信息,又有校院领导实时进行正确舆论引导;既有职能部门管理规章制度及政策的解释,又有骨干教师的答疑解惑等。

(三)突出实践性体验教学环节,将网络法制教育与传统法制教育相结合

法制教育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不仅需要知识的渗透性教育,还需要有意识地实践性体验教育。网络为大学生创设了一个可以自由探索的环境,能激发学生的创造性、参与性和探索精神,成为法制实践教育的一片新天地。加强法制教育网络化建设,并不意味着抛弃传统教育方式,而是将其作为一种有效手段和途径,为传统法制教育注入新的内涵。只有使法制教育网络化与学校其他多渠道教育形成相互借助、相互融合、相辅相成的结构,才能共同构成一个虚拟与现实、无形与有形、公开与隐蔽相互交融的立体法制教育体系,增强高校法制教育科学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高校法制教育网络化建设

一方面我们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提高法制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消除法制教育中成人化标准、理论化形式、课堂化模式的弊端;另一方面,要快捷、准确地了解师生的思想动态,利用网络的开放性、互动性、及时性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网上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同时要充分结合网络德育建设,在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的基础上,从思想、环境、队伍等方面入手,以多种形式推进高校法制教育网络化建设。
注:本文获“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项目(Beijing Higher Education YoungElite Teacher Project)”(项目编号:YETP1769)资助。
作者简介:
赵婷(1980—),女,甘肃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讲师,现供职于北京联合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教学部,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学教育。
高惠芳(1978—),女,山西人,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讲师,现供职于北京联合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教学部,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全文地址:www.7ctime.com/gzbzrlw/lw47221.html上一论文:简述思想政治教育视域下高职创业教育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