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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深思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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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性。3.小组评议认定法。小组评议认定法一般是由班主任、辅导员老师、班委成员以及部分学生代表按照一定的比例组成评议小组,由他们根据各方面的信息综合考虑,最后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名单。由于班级同学之间朝夕相处,相互之间比较了解,由他们选出来的贫困学生具有很大程度上的真实性,这种策略经常被采用。但是由于部分
摘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使寒门学子在求学道路上减少了阻力。但随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增加,对他们的认定成为各项资助工作首先要考虑的环节。文章分析了当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存在的理由,并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高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1674-9324(2013)51-0201-02
2007年5月13日,《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的正式发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新资助体系。《意见》的正式颁布及实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求学道路减少了巨大阻力,同时对引导他们励志成才、自强不息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以经济资助为主的资助体系还有诸多不完善的地方,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就是首要解决的理由。

一、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策略及存在的理由

1.材料认定法。目前高校贫困学生认定策略都不尽相同,但是最传统的策略莫过于让学生填写一张《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同时由学生家庭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共同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但是材料中的家庭情况、收入多少等信息都是由学生自己填写。有的学生为了能够顺利通过资格认定,故意隐瞒家庭经济收入实际情况,夸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而部分当地审查部门由于各种理由,对于表格中的内容不能够做到认真核实,有的甚至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顺手盖章,导致学生上报信息不能如实反映其家庭情况。
2.日常消费认定法。一般来说,学生在校期间的衣食住行最能反映其消费能力及家庭经济状况。通过老师及同学们对贫困学生的衣着打扮、是否拥有高档手机及电脑、是否有高档化妆品、平时的伙食怎样等日常消费状况的观察和了解,对于认定贫困生以及贫困的标准有一定的帮助。但是由于学生的消费观念不同,衣着的好坏不易区分,高等消费品难以鉴定,部分学生恶意逃避监控等理由的存在,使得日常消费认定法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3.小组评议认定法。小组评议认定法一般是由班主任、辅导员老师、班委成员以及部分学生代表按照一定的比例组成评议小组,由他们根据各方面的信息综合考虑,最后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名单。由于班级同学之间朝夕相处,相互之间比较了解,由他们选出来的贫困学生具有很大程度上的真实性,这种策略经常被采用。但是由于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时不喜欢与别人交流,人缘往往不太好,或者他们的贫困状况不为外人所知,这反而导致部分人缘很好但是实际上并不困难的学生被认定为困难学生,这也不利于保证评选的公平公正性。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有效途径

1.建立真实有效的动态信息库。由于学生情况的复杂性,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不可能一下子完成,它必定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负责认定工作的老师应该通过查阅档案,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信息;根据学生上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及学费、书本费缴纳情况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通过班主任以及困难学生校园卡消费状况进行初次认定;通过班级同学特别是朝夕相处的同寝室同学了解其消费能力。根据初步掌握的以上情况建立分等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信息库,每年的资助项目以此信息库为参考依据,对没有进入信息库的同学原则上不予资助。信息库建立之后,每学期应该根据学生的消费情况、家庭经济变化状况,进行逐一的修改和再认定,对脱困的同学解除其受资助资格,对于再次申请进入信息库的同学严格考察,以此建立一个动态追踪及情况反馈机制。
2.建立公示制度。国家助学金实际上是给予困难学生的福利,作为一种福利制度,必须配之以相应的公共监督制度,这实际上也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所以,凡是进入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的学生应该要予以公示,学校应通过设立公示栏、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向外界公布资助认定情况,公示内容包括与资助有关的相关政策文件、资助条件、操作程序、评选结果及受理方式,资助对象在公示栏等醒目地方公示一周以上。一周时间内,如果师生、家长及其他人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认定部门提出质疑。认定部门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深思与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复。
3.建立诚信档案,加强监督与教育。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准则,是一个人道德水平的标志。目前社会处于转型时期,诚信缺失的现象时有发生,作为高校教育工作者,必须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力度,引导当代大学生树立诚信理念。每年新生入学之初,学校和班主任老师应该对新生进行严格的诚信教育,使诚信意识深入到每一个学生的灵魂深处,在学生中形成良好的诚信共识。在这个过程中,学校、教师要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言行影响学生,通过诚信教育使那些假贫困生增强守信意识。然而教育也不是万能的,在高校贫困助学工作中,还应该建立诚信档案和诚信考核机制,加大对不诚信学生的惩戒力度,把在贫困生认定工作中提供虚假家庭信息、欺骗学校和老师的假贫困生列入黑名单,在以后的奖学金评定、党员发展等工作中提高准入门槛,以示惩戒。
4.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体现权利与义务的对等。越来越多的资助工作者包括高校管理者愈加清醒地认识到:经济资助只是资助工作的基础,要在此基础上落实和体现“育人”内涵,才能使资助工作与时俱进,发挥更大的效用。实际上,早在十年前就有学者提出应将资助与育人相结合,延伸资助工作的内涵,突出育人导向,实现从单纯解决经济理由、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到经济资助与教育引导并举。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理念近年来已经成为共识。资助与育人相结合,这既是按劳分配原则的体现,也是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的彰显。享受国家与社会的资助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该享有的权利之一,但是这不意味着贫困大学生们可以无条件地享受这一社会福利,要逐步把资助与育人工作结合起来,比如受资助学生可以开展一些志愿论文导读:),2012,(12).徐晓军.权利与义务对等的高校贫困生资助模式探讨.人文杂志,2004,(02).章湘平.高校贫困生受助心理探析.怀化学院学报,2008,(07).作者简介:刘宇(1982-),男,安徽宿州市人,硕士研究生,淮阴师范学院物电学院助教,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上一页12
服务活动、社区活动、义务劳动。这样一方面使接受资助的学生认为所受的资助是自己通过劳动换来的,另一方面使那些假贫困生因不愿意承担相应的义务劳动而自动退出,实现受资助学生的自然认定。
三、结语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工作,这项工作涉及学生的切身利益,特别是关系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求学之路能否顺利完成,从事资助工作的教育工作者只有多调查、多走访、多分析,充分调动班主任和参与评议的同学们的积极性,严格筛选、动态考量,才能做到既帮助了需要帮助的同学,又营造了诚实信用、自强不息的氛围,充分落实国家资助育人政策的精神,把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的关怀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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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唐文红.从物质资助济困育人到励志强能育人[J].思想教育研究,2011,(07).
[3]张婷婷.贫困大学生群体的心理贫困理由浅析[J].北方文学(中旬),2012,(12).
[4]徐晓军.权利与义务对等的高校贫困生资助模式探讨[J].人文杂志,2004,(02).
[5]章湘平.高校贫困生受助心理探析[J].怀化学院学报,2008,(07).
作者简介:刘宇(1982-),男,安徽宿州市人,硕士研究生,淮阴师范学院物电学院助教,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