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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论巴斯夏眼中法律

最后更新时间:2024-04-1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196 浏览:9328
论文导读:得以执行,良好的法律是法治社会得以实现的前提。由此我想到亚里士多德关于法治的论述,他认为法治应包含两重作用: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的良12下一页
摘要:《财产·法律与政府》集中收录了反映巴斯夏方方面面思想的文章,包括他最著名的文章《看得见的与看不见的》和《法律》。他在文章中提出的“破窗理论”,对看得见的与看不见的予以分析,并且对贸易保护主义与自由贸易的对比,他崇尚自由贸易体制。在中国,巴斯夏被人们所知也是因为他经济学的评论,他不仅仅是位经济学家,他在法学领域也是有所建树的,他是一流的法学家,对法律、法律与财产、法律与掠夺的分析是十分有见解的:法律就是正义与公正;法律掠夺的存在及弊端。《法律》可以为我们理解法律起到很大的作用。本文要对他在法学上的观点进行阐述,他的法学理论对论述自己的整个经济学体系所起的工具作用,还有他的这种法学理论对我们为什么要遵守法律作以分析,在认识和理解法治国家的建设上起到借鉴的作用。使我们更深刻的了解他,也为人们更为全面的评价他和他的贡献。
关键词:法律 财产 掠夺 法治
我们知道巴斯夏的理论的贡献在于经济学上的。在《看得见的与看不见的》的贡献主要体现为: “破窗效应”这样一类现象,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并且在深思理由的角度上给我们以启发。巴斯夏所谓“看得见的”实际就是眼前的结果,所谓“看不见的”实际就是以后可能的结果,这样的深思视角体现为后来在经济学上发展出的“短期”和“长期”的概念[1]。还有就是对贸易保护主义的论述,崇尚贸易自由,也是越来越多的人对巴斯夏的认识就是他关于对自由贸易的宣扬。但是我认为巴斯夏的贡献不仅如此,他的理论还体现在对法律的论述上,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在中国巴斯夏被人们所知也是因为他经济学的评论,本文要对他在法学的观点进行阐述,使我们更深刻的了解他,也为人们更为全面的评价他及他的贡献。
马克思称巴斯夏为庸俗经济学的辩护者中最浅薄因而也是最成功的代表人物。熊彼特曾经说过,“我不想说巴斯夏是个糟糕的理论家,我想说的是他根本就不是个理论家”。英语国家经济学家普遍的认为他不过是伟大的亚当·斯密的观众的普及者而已[2]。但是我认为他在法学领域是有所建树的,对法律、法律与财产、法律与掠夺的分析是十分有见解的。不要只看到他对自由贸易的推崇,他也使贸易、财产与法律之间联系起来,对法律、法律与财产、法律与掠夺的分篇分析完整和清晰,作品很容易理解,展示出透彻的理论。在巴斯夏的文章中,经济学理论的严谨,与文章写作的机智、雄辩,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充满了有趣的寓言、辛辣的反讽、机智的辩论,使法律的论述更具有逻辑性,阅读他的文章本身就是一种愉悦。在他论述的逻辑链条里,使我们徜徉在法律的海洋里,懂得法律与经济的联系,另辟蹊径去论述法律与经济上的内在关联,从古典作用理解法律的,撇去了很多法学家从法律的性质和价值上来论述,很多法学家研究法律时都是与法律作为暴力统治的工具上来论述,进而分析政府应该制定什么样的法律才可以维护统治,对法律与经济的关系论述的不清晰,正因为如此才使他在看一些经济现象时,与法律理由相连接,更能得出深层次的结论。
整本书他对法律的论述是我喜欢的,也是我感触最深的。第一,作为评论文章能够做到前后如此紧密的关联,分篇的论述体现的超强逻辑性,作者的理论脉络又表达的十分清晰,这些都是很难得的。从经济学上对法律与财产的分析,最终是为自己经济学理论做铺垫的,成为论述经济学的手段。他的评述文章具有很强的国家关联性,根据国家存在的目前状况进行分析。财产权就是根据自己的理解享受自己的劳动果实的权利工作,发展的权利,发挥自己才能的权利,而国家除了对此予以保护外,不得进行干涉,这才是自由的含义。无论我们在讨论什么议题——宗教、哲学、政治、或经济;无论是从哪个科学策略加以研究,最后都会达成以下结论:解决所有人类互动理由的答案,便是自由。自由的实现,视为权利高于法律观念的成果,法律对财产权的保护过渡到法律是崇尚自由的,引伸到经济贸易制度上,就是巴斯夏的经济理论——自由贸易体制。这也是他反对政府的贸易保护主义,自由贸易体制的支持的来源,源于法律对自由的这个价值的体现,运用到了经济学领域里。法律与经济学也是不可分的,他一反很多法学家的关于法律与财产先后理由的论述,从而也使法律成为自由贸易理论可实行的依据。
第二,巴斯夏的分析可以解答人们为什么要遵守法律。他认为人身、财产和自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所在,也是为防止权利被侵犯,而制定法律是来保护上述权利的,法律的唯一目的就是在于维护上述权利。这也得出了法律的存在必定是需要在维护人民的利益的,若法律失去的保护上述权利的目的,法律就失去了存在的作用,法律成为统治阶级的暴力工具是严重伤害人们想要的法律,导致人民失去遵守法律的动力。不可否认法律也是统治阶级统治的工具,但是法律本身有秩序的价值,维护良好的统治秩序也是法律本身的价值体现,也是人们所追求的,但不得违反这种真正的秩序。巴斯夏的理论可以让更多的人理解到法律是为了保护他们的财产而存在的,让人们遵守法律是为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也解释了为什么人们要遵守法律,不仅仅是因为它的强制性而屈从。
第三,巴斯夏对法律、财产、掠夺之间的论述,为我们借鉴如何建设法治国家提供参考。享有立法权的权力拥有者通过立法活动使不合法的掠夺行径成为合法,导致人们对自己财产可能被掠夺的恐惧,财产被合法的掠夺却无处可诉,这样的立法会使法律变为一纸空文,人们就不再信仰法律,进而对政府失望,会导致人民推翻政权,违反法律的公正和正义而制定的法律势必导致社会的谩骂,这样的法律怎么能做到保护财产的安全与人身与安全呢?如何做到法律不被滥用呢?我通过文章真正懂得了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里法律的制定的阶层代表人民的利益,本身代表人民利益的立法者才会制定出保护人民的法律。法律的制定要体现、公正、公平、公开,使法律在人们的监督下透明化,使人民享有制定法律的话语权,只有这样的法律人们才会遵守,法律才能得以执行,良好的法律是法治社会得以实现的前提。由此我想到亚里士多德关于法治的论述,他认为法治应包含两重作用: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的良论文导读:民出版论巴斯夏眼中的法律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社,第404页。上一页12
好的法律。合法的掠夺对法治社会的建设可谓致命的打击,无情的批判,它的存在便无法真正做到法治社会。合法的掠夺它是封建社会的法律上存在的缺点,对现在的国家建设,也有很大的借鉴作用,一切的法律制度建设一定要使合法掠夺剔除。这种合法掠夺的行径说到底就可以总结为政府的行为,如何限制公权力,保障人民的权利,一直是社会深思的理由。但是对我国来说如何剔除合法的掠夺存在一定的难度。在我国,不仅仅只有国家有立法权,地方政府有的也有行政规章的制定权,就拿地方政府规章来说,它的制定有时也是不符合巴斯夏关于法律是保护人们财产的理论,说的宽泛点,这种地方规章也是为地方政府的合法掠夺服务的,地方的差异会导致小范围的掠夺,所以国家的监督制度显得十分重要,尤其对各地策略律的适用以及地方政府规章合法性审查。舆论的力量也要得以广泛的利用,坚决杜绝合法的掠夺,也能防止腐败,让法律真正成为保护人民利益的武器。
参考文献:
[1] 张振刚《浅析波窗效应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经济论坛《新西部》。
[2]《法理学—法哲学及其策略》博登海默 华夏出版社 1987年版。
[3]《财产、法律与政府》弗雷德里克·巴斯夏,贵州人民出版社。
[1] 张振刚《浅析波窗效应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经济论坛《新西部》2011,第27期。
[2] 《财产、法律与政府》弗雷德里克·巴斯夏,贵州人民出版论巴斯夏眼中的法律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社,第4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