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论文查重: 大雅 万方 维普 turnitin paperpass

关于日本农业保护政策与东亚贸易自由化推进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1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7280 浏览:23847
论文导读:策,其主要内容有过境保护、支持及生产补贴。东亚贸易自由化及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东亚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农业保护政策已经成为了日本与东亚国家签订双边自由贸易协议的障碍。近年来,为了加速与东亚各国缔结双边贸易的FTA/EPA协定,推进贸易自由化,日本政府采取了加快农业体制及结构改革、减少绿色贸易壁垒等多项措施,最
【摘要】农业保护是日本政府长期以来推行的一项国策,其主要内容有过境保护、支持及生产补贴。东亚贸易自由化及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东亚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农业保护政策已经成为了日本与东亚国家签订双边自由贸易协议的障碍。近年来,为了加速与东亚各国缔结双边贸易的FTA/EPA协定,推进贸易自由化,日本政府采取了加快农业体制及结构改革、减少绿色贸易壁垒等多项措施,最大程度地朝贸易自由化方向努力。
【关键词】日本农业保护贸易自由化FTA/EPA
【】A
区域性的国际合作已经成为世界政治经济发展的大趋势,近年来,东亚国家也逐渐地走上了区域合作的发展道路,积极探索各种经济政治合作的新途径。从成立东盟论坛(ARF),再到10+3、10+6合作机制的建立,这一系列的合作方式推动了东亚地区经济及贸易的发展。但是,日本多年来一直推行农业保护主义方针,在农业贸易领域始终奉行的是保守的贸易政策和苛刻的绿色贸易壁垒,严重影响了其对外贸易的谈判进程,也影响了东亚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并且对日本国内的经济结构产生了消极影响。为了推动区域贸易自由化,日本政府近年来积极推行贸易机制、农业体制及相关制度改革。
日本农业保护政策的内容
农业保护政策是一国基于支持、农业补贴、贸易补贴及贸易壁垒等形式保护本国农业发展,进而直接提高农业生产者的收入等一系列政策的总称。日本政府通过国境保护、支持、生产补贴等制度形式来推行农业保护政策。
一直以来,由于受农业经营模式的限制,日本农业比较落后,国内的农产品市场容易受到国际农产品的冲击。为了限制进口,日本政府将国境保护措施视为农业保护的一大利器。日本是WTO成员国,根据世贸规则,日本不能将进口的农产品拒之国门外,因此,日本推行的农业保护主要集中在关税领域,即日本对进口的农产品征收极高的关税。虽然在“乌拉圭协议”之后,日本进口农产品的平均关税有所下降,但是与其他国家相比,其关税水平依然较高。尤其是与欧盟和美国相对比,其中个别产品的关税高得惊人,比如进口大米的关税高达492%。高关税是日本国境保护的重要措施,除此之外,在关税税目上也是花样繁多,超过百分之百关税的税目有146个,相比之下,欧盟只有33个,美国只有26个①。
在支持方面,日本政府向农民及各种农业合作社提供名目繁多的各种补贴,补贴制度可以说是日本农业保护的主要政策措施。其中,对稻米的补贴最高,而且实行双重制度,当稻米低于市场平均时,政府会高价收购,低价出售,以此来保障稻米作为日本第一农产品的地位。此外,农业生产方面的资金及融资补贴也是日本农业保护的措施之一。按照WTO规则,发达国家的农业只能是进行“绿箱”补贴,但日本生产性补贴一直是“黄箱”政策,补贴幅度最大的是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及农业机械设备购买。日本政府每年的农业预算中,有专门的生产性补贴款项,重大的水利工程直接由政府兴修,一般的水利工程由各级政府承担80%左右的费用;在农业机械补贴上,一般是按照农机的50%发放;融资方面的补贴也较多,长期的无息、低息农业贷款普遍存在。
在国际上,通常用生产者推定额(PSE)对生产额的比值来衡量一个国家的农业保护程度。PSE是用一国国内与国际农场品市场的均价差乘以一国的农产品消费者负担的数额再加上一国政府直接发放给农民补贴的总和。按照这个计算公式,日本的PSE值从1999~2012年平均比值是170%②,远远超过了欧美发达国家,甚至也大大超过了一些发展中国家。为此,日本政府付出了相当于其农业生产总值70%的保护成本。在众多的农产品中,PSE比值最高的是大米、小麦及牛奶,2012年日本牛奶的PSE比值达到了惊人的650%,每一年日本政府支付的PSE资金占到了GDP的1%左右,而农业总产值仅仅占到GDP的2%左右③。日本农业保护程度之深可见一斑。
东亚贸易自由化与日本贸易政策的转变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合作化的趋势明显,全球范围内的双边贸易FTA/EPA协定发展迅猛。进入新世纪以来,WTO谈判颇为不顺,出现了多次僵局,直到今天多哈回合的农业谈判还没有达成完全一致,区域间FTA/EPA贸易自由化协定因其灵活、方便、高效等优点,促使各国之间的双边贸易发展较快,成为了很多国家推行贸易自由化的主要渠道与方式。东亚地区自金融危机之后,贸易自由化及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呼声越来越高,从2000年开始,各国之间的双边FTA/EPA贸易协定进展顺利,尤其是中国政府主动促成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韩自由贸易区,东亚其他国家纷纷效仿,东亚自由贸易进程加快。截止到2012年底,东亚地区各国之间达成的双边FTA/EPA协定已经达到了20多个。
在东亚地区双边贸易自由化不断发展的趋势下,日本政府为了同中国争夺东亚的主导权,积极转变国内的经济机构,导致了日本贸易政策的转变。在此种情形之下,农业保护成为了阻碍双边贸易自由化的壁垒,日本农林水产省及农协也意识到了这点,积极配合日本政府推行贸易政策转变。第一,由WTO一边倒的政策逐步转向了重视建立双边贸易体制。在2004年日本政府即发表声明,认为积极推进缔结双边自由贸易的EPA是日本的一项重要国策,是对WTO为中心的多边贸易体制的一种良好的补充,日本政府应该重视东亚地区,发挥日本在东亚经济领域的主导权。由此表明,日本贸易政策有所转型,即开始重视在东亚地区的双边自由化贸易。第二,建立了推进双边贸易自由化的FTA/EPA专门机构,2003年以后,日本内阁的多个部门纷纷成立了推进双边自由贸易的协调机构,比如经济产业省成立了经济合作部,财务省成立了自由贸易推进委员会,连自民党内部也成立了推进FTA/EPA谈判委员会。 全文地址:www.7ctime.com/gjmylw/lw49395.html上一论文:阐述《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改革实践与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