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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货物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存在理由及管理倡议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18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7051 浏览:21557
论文导读:
【摘要】本文作者长期从事外汇管理工作,立足于从外汇管理角度对货物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面对的理由和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管理倡议。
【关键词】货物贸易 跨境 人民币 倡议
随着跨境人民币业务快速发展,人民币在货物贸易跨境收支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但由于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和本外币差异化管理的现实,货物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仍存在需要解决的理由,本文立足于外汇管理角度对一些理由进行分析研究。

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面对的理由

(一)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扩大结售汇差额

一是人民币跨境收入大于支出,减少当期贸易项下顺收顺差,加大资金流入压力。出口贸易采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意味着企业出口结汇减少,进口贸易采用人民币结算,意味着企业进口购汇减少,当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金额大于进口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时,就会导致结汇的替代作用大于购汇的替代作用,导致贸易结售汇差额缩小。二是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推高当期顺收顺差。如进口方面,人民币远期信用证的开立、人民币存款质押及海外代付所产生的延期付款,减少当期的购汇支付。

(二)转口贸易人民币业务隐含风险

由于转口贸易真实性较难判断,部分企业根据境内外利差和汇差的变化,通过伪造虚假合同,虚构转口贸易业务,利用信用证进行本外币交叉套利或跨境融资,加之银行履行监管职责偏弱,在业务竞争压力和利润动机的多重驱动下,银行存在借助转口贸易业务扩大存贷款规模、赚取高额手续费的行为。在这种情形下,部分转口贸易采取本外币交叉结算,通过规避现行转口贸易外汇收入“先支后收”外汇管理政策,致使转口贸易货物流与资金流不匹配,货物不入境,无相应的货物进出口报关单,真实性难以审核,可能成为异常资金跨境流动的途径。

(三)货物贸易项下人民币融资业务出现“资本化”趋势

目前由于资本项目还没有实现完全可兑换,通过资本项下向境外融资等业务仍受到限制。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后,人民币业务监管比较宽松,在境外人民币存量规模不断累积的情况下,境外人民币资金相对便宜,且企业以贸易方式较易获取,促使部分企业借助经常项目渠道进行融资,尤其是通过多次叙做90天以上人民币远期信用证和海外代付,将短期融资行为长期化,致使经常项下人民币融资“资本化”趋势更为突出。

二、货物贸易人民币跨境结算影响因素

(一)人民币单方向持续升值影响跨境结算人民币的使用

当前国际贸易中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和日元汇率都经历了较大波动,人民币自汇率机制改革以来盯住一篮子货币的改革目标并没有完全实现,且一直保持单方向持续升值状态,汇改以来,人民币汇率累计升值幅度已经超过20%。大部分企业认为,人民币仍存在一定的升值预期,人民币相关汇率避险产品也不够丰富,采取人民币结算会承担较大的汇率风险。

(二)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限制了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

当前跨境人民币业务主要以融资为主(包括部分转口贸易业务),而真正能衡量境外客户对人民币接受程度的货物贸易进出口结算规模偏小。人民币还未实现完货物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存在的理由及管理倡议由提供海量免费论文范文的www.7ctime.com,希望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帮助.全可兑换,境外缺乏合理的人民币投资渠道和产品,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跨境人民币结算的进一步发展。就目前而言,美元的走弱和流动性紧张使其作为国际货币的地位有所动摇,但由于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人民币想在短时间内取代美元作为国际货币被广大境外企业所接受难度相当大。

(三)境外融资成本过高及回流渠道不畅阻碍人民币跨境贸易

目前,香港虽已经成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主要境外市场,但由于境外市场人民币业务的市场规模和深度都十分有限,虽然部分境外企业可以选择通过关联交易、贸易融资等途径获得人民币,但因人民币贷款利率高于境外的利率,增加了境外企业的融资成本,加之目前人民币回流渠道不畅,境外企业所收人民币难以用于第三方贸易或顺利回流,部分进出口企业反映因此不愿选择以人民币结算。

三、管理倡议

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的开办有效地满足了企业和银行机构的实际需求,推动了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但不少企业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人民币跨境结算项下套利,这其中出现的理由需要通过加强监管、完善政策来解决。

(一)完善现有外汇系统对人民币跨境结算的监测

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及时了解银行人民币跨境结算创新产品及业务,适时配套统一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相关规定。完善账户、外债等系统的人民币监测功能,构建人民币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体系,建立RCPMIS系统与相关外汇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流机制,确保相关信息完整性与准确性。加强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监测与分析。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较大的企业进行涉外收支主体监测,从非现场监测角度发现收付汇行为异常的企业。

(二)完善贸易融资业务管理政策

一是加强对银行表外融资业务和组合理财产品的监管。加强与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的沟通,建立对表外融资理财产品的备案制度,以及对本外币融资组合型产品的准入监管,对套利意图明显的组合型融资理财产品不予准入。二是加强统计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全面梳理表外融资业务,构建针对性强、操作可行的风险预警指标,加强对融资性产品风险点的监测预警,为外汇分析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三)加强转口贸易项下跨境结算管理

对单个主体转口贸易收支差额及占比、收付汇间隔时间等实施专项监测和管理。对转口贸易项下跨境资金流动实行本外币联合监管,防范企业利用政策差异实现跨境资金的异常流入,避开以规避外汇管理政策为目的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作者简介:陈咏晖(1977-),男,湖南省邵阳市人,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经常项目处。
(编辑:张慧) 全文地址:www.7ctime.com/gjmylw/lw14188.html上一论文:探讨贸易企业业务结算中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常见理由及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