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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议高校“三公”经费管理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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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理。首先,要“治标”。解决高校“三公”消费领域突出理由,严惩有关违纪高校,要以主席强调的“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种“一体化法治建设新模式”为指引,对党政机关与高校的“三公”消费进行一体化治理。强调“老虎”“苍蝇”一起打,体现的也是这种“一体化法治建设模式”。如果说政原文出自:中报教育网论文中心 www.zbjy.cn
据《新京报》2013年12月27日报道,全国已有30所高校公布了上年“三公”经费,总额达688

4.73万元,其中浙江大学最高,达110

7.8万元;广东体育学院为零。

高校“三公”公务接待占比高 此前部委和各省级部门公布的“三公”数据显示,“三公”经费中,往往是公车支出最高,平均达七成左右,公务接待费偏低。
但从高校公布的情况看,公务接待费占比较高。共有10所高校的接待费用占了整个“三公”费用的半数以上,有部分高校的公务接待费用甚至超过了七成。
《新京报》数据显示,出国费用是绝大多数高校“三公”经费中占比最低的部分。共有10所高校2012年出国经费为零。
公车开支则是各高校“三公”开支差异最大的部分。青海大学、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青海民族大学公车开支均超过“三公”总额的八成;天津大学、曲靖师范学院的公车开支占比则不足20%。
高校巡视组晒“成果”
日前,新一轮巡视工作中唯一一个派驻高校的巡视组——驻中国人民大学第十巡视组晒出“成果”,直言该校存在出国管理不规范、公款吃喝等“三公”理由。
巡视组巡视中国人民大学晒出“成果”后,科技部部长万钢痛斥包括高校在内多家科研单位的科研经费“恶性理由”,这是让高校财务、“三公”支出理由近期再度引起公众关注的理由。从某种作用上讲,因为内部监督管理松散甚至形同虚设,大量“三公”支出可以“包装”为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的名头,主管部门没有足够的资源和精力监督高校财务,高校财务运转等具体情况长期不向公众公开,高校腐败理由在程度上很可能要比拥有同样额度财权的党政机关更严重。
近年来,以“三公”消费乱象为代表的高校腐败理由,早已引起公众的关注与不满。高校“三公”经费公开的进程,却一直处在只打雷不下雨的状态。《中国青年报》上周对36137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9

5.0%的受访者主张,高校“三公”经费应该定期强制公开。

【专家观点:】
高校“三公”数据解读
财经大学教授 曾康华
为何高校公布“三公”不积极?
从当前相关规定来看,“三公”经费的限制上,主要针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则没有明确规定。教育部在2012年曾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中,也未对高校的财务信息公开作硬性规定,对于部门所属高校主动公开的财务信息,“原则上”应包括预算总表、收支总表等。而对于地方高校则“参考”执行。并且,“在此基础上,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公开有关财务信息”。
目前对高校这样的事业单位,主要是通过其自律和上级预算单位进行监管。当前“三公”经费的公开和监管,主要还是集中在党政机关。高校“三公”经费,主要还是学校自身根据自己特点,自行予以安排。但从近期的部分事件看,高校也存在不少腐败理由,未来其使用还须进一步规范。
为何公务接待比重偏高?
党政机关往往是公车支出高,因为一些部门处长甚至科长都会有专车,学校则不可能,往往只有校级领导才有车,所以公车费用会低一些。而接待费较高,往往是学校的对外交流比较多,比如学校之间的交流、学校召开的一些研讨会、国外专家来访等,都会有接待费用。
接待费除了交流方面之外,高校还有很多应对上级单位的检查、评估费等,也是不小的支出。同时,请专家学者召开讲座等费用,都会纳入接待费之高校“三公”经费管理不容忽视相关论文由www.7ctime.com收集,如需论文.中,因此数额会偏高。
部分高校“三公”为零可信吗?
从公布数据看,“三公”经费总额并不高。以出国经费为例,一些高校为零,可能与其级别较低有关。但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一流学校,国际交流很多,出国经费应该不少。
另外,有部分出国经费在这些数据中无法反映。当前高校老师都有很多课题和项目,不少涉及国际交流,这些费用可能直接计入项目中,而不会反映到“三公”经费之中。
为何总额看起来不高?其实,高校公布的三公经费,应该仅是财政拨款中的“三公”部分的支出。事实上,学校有自收自支的部分,有的学校这项收支额度会比较高,这些费用中的“三公”经费是不会反映出来的。
高校“三公”须治理
中南大学教授 邓联繁
高校“三公”消费乱象的滋生蔓延,有主观理由,也有客观理由。从主观角度看,主要是重视行政机关“三公”消费公开而忽视了高校“三公”消费公开,高估了高校的自律能力,低估了高校“三公”消费乱象的普遍性、严重性、危害性。从客观角度看,与制度不完善有关。对于高校“三公”消费的公开,《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有一些相关规定,但在高校“三公”消费的认定、具体范围、问责等理由上,规定不明、要素不建全、责任不清,为高校“三公”消费留下了间隙。
高校被称为社会的良心和道德的高地。高校“三公”消费乱象有损高校声誉与形象,直接影响到高校的廉政建设、学术传承能力和创新能力,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应参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体例》,对高校“三公”消费乱象从三个方面加以规范和治理。
首先,要“治标”。解决高校“三公”消费领域突出理由,严惩有关违纪高校,要以主席强调的“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种“一体化法治建设新模式”为指引,对党政机关与高校的“三公”消费进行一体化治理。强调“老虎”“苍蝇”一起打,体现的也是这种“一体化法治建设模式”。如果说政府部门公开“三公”经费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必定,那么,有“小社会”之称的高校公开“三公”经费则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应有之义,是“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客观要求。
其次,要“治本”。既要抓紧修改完善高校“三公”消费制度,从整体上提高高校财务制度的质量,增强高校财务制度的指导性、可行性与执行力,又要切实加强制度实施,让制度刚性运转,成为硬约束而不是“稻草人”。最后,要“治源”。既要降低高校三公消费总体规模,又要釜底抽薪,以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为着力点,弘扬大学精神,高举学术旗帜,抵制高校行政化、官僚化歪风,反对盲目攀比与奢侈浪费,让高校“三公”消费失去恶化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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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理高校“三公”乱象要从根本上解决,绝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必须堵住源头。既要关注高校日益严重的行政化理由,推进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更需要法律的约束,多管齐下,多措并举。
教育主管部门应有所作为
华南理工大学教授 周云
从目前公开的数据来看,高校“三公”经费比政府部门低得多。这也与我本人的感性认识大体一致。比如说公车消费,迄今为止我在三所高校工作和学习过,就所见所闻而言,学校的公车消费确实非常低,中层的院所部处,从领导到普通员工,公务出行,一律是公车、地铁加出租,甚至私家车也经常被临时“充公”。这充分说明一个事实,许多时候没有公车,公务照样也可以办的好。这一点,值得其他“国字号”部门深思和学习。
但这绝不是说,高校的“三公”经费乃至整个财政收支情况就不需要公开了。高校“三公”经费相对较低,并不意味着高校的财务没有理由。近年来,高校违法违纪的案件经常见诸报端。这些案件,或多或少,都与高校财政不够公开透明有关。
而且高校的“三公”经费的公开、财务公开,也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在《政府公开条例》的附则中,规定:“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制定。”这明确无误地表明,从法律原则上看,高校的财政收支状况理应公开。
现在的理由是,“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制定”这一点,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没有形成明确的法律法规。经验证明,没有法律法规明确的、硬性的规定,指望高校主动地公开财务,是不太现实的。因此,作为“有关主管部门”,教育部应该在这个理由上有所作为了。
还需现代大学制度保障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熊丙奇
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已经实施三年之际,才开始有高校晒“三公”,这还被认为是一种进步,令人嘘唏不已。很显然,这对于要求高校全面公开包括“三公”信息在内的财务信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毕竟,总不至于把公开“三公”信息,都寄托在靠学校自觉上。一方面,必须加大问责力度,依照《办法》的规定,对不按规定公开信息的学校及其负责人严肃问责。目前的问责机制从设计上就存在理由,是由上级主管部门实施问责,这就是老子问责儿子,问责自然不了了之,应该发挥全国人大和省市人大的监督、质询作用,对学校不公开“三公”消费在内的信息进行问责——由于公办学校的拨款相当部分来自政府预算,因此,监督预算落实,人大责无旁贷。
而更重要的一方面,则是需要建立让高校必须公开办学信息的现代大学制度。在发达国家的大学,办学信息是必须公开的,如果学校办学者拒绝公开信息,等待他的不仅有学校理事会(董事会)的问责,还会有教师、学生对其提出不信任案。因为学校实行理事会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理事会负责学校重大战略决策和年度预算,校长是由对理事会负责的校长遴选委员会遴选的,校长必须对理事会负责,另外校内行政权、教育权和学术权分权,实行学术自治和学生自治,教授和学生都有权监督。在这种办学制度之下,学校每年都会公布年度信息,师生不但可以事先参与学校重大事务的决策,还可以获得财务信息的细目信息,这可防止决策失误导致的浪费,也便于监督学校的经费真正用到教育、学术研究之中,而没有被挤占与挥霍。
链接
监管措施借鉴
台湾地区高校:工本费都入预算
台湾地区在2000年颁布《教育经费编列与管理法》,规定“公、私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定期造具财务报表,载明其经费收支使用情形”。2001年依据上述规定颁布《公私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公告财务报表作业原则》,规定学校会计报表须经会计师查核签证,并按要求于学校网站公告。
例如,访问台湾世新大学网站,点击“行政单位”下设的“会计室”,便可清楚读到世新大学历年的决预算表,且均附有会计师查核报告。在2012年度的预算表中,“收入”被详细分为学杂费、推广教育、补助、捐赠、利息等多个类别,甚至住宿费、工本费、停车费等也细细做出预算。“支出”则分为工资、业务、退休、折旧、奖助学金等多个类别。
公务消费监管系统
2012年东乡县正式运转了江西首个公务消费即时监控软件系统,全面启动“三公”消费一体化监管工作高校“三公”经费管理不容忽视论文资料由论文网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每笔“三公”经费做到真实消费、阳光运转、即时监督、全程留痕。
具体做法是,网络监控系统接入各单位和定点场所,每次消费时间、地点、金额等均可在网上查看,在酒店点了什么菜、商店买了什么土特产、汽车维修花了多少钱等等,点击监控系统,一目了然。而且消费超过预算(前三年消费平均数平均下调10%后作为预算标准)就会预警,并要求当场结账,只有消费清单、税务和刷卡小票齐全且时间一致,才可报销。
2012年东乡陆续将各单位的“三公”消费情况,公布在该县荆公文化广场宣传栏里。2012年1~12月,全县“三公”消费总额为7971.91万元,2011年同期(8626.03万元)减少65

4.12万元,降幅为7.58%。

中国青年报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