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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那些形同虚设法律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1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7648 浏览:31083
论文导读:规的规定得不到良好的执行,最主要的理由还在于我们的执法机构。国民本就缺少崇尚和信仰法律的传统,这就要求我们的执法机构要更加努力加强监管,认真执法,确保违法者受到惩处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如果执法机构本身就缺乏对法律的信仰,随意执法、有选择地执法,执法不作为或乱作为,那又怎能引导人们信仰法律、遵守法律呢?希望
近日,西安两所幼儿园被发现违规给园内幼儿集体服用处方药“病毒灵”,引起社会舆论一片哗然。已查清的事实是,西安枫韵、鸿基新城两所幼儿园,为提高幼儿出勤率,增加幼儿园的收入,由于自认为吃药能预防幼儿生病,于是自2008年11月至2013年10月擅自购买“病毒灵”54600片,在每年春秋换季时,给园内1000多名幼儿服用。
幼儿园长期给幼儿私自服用处方药,这种罔顾孩子健康甚至生命的行为不仅触犯法律,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也突破了做人的道德底线。5名相关责任人因涉嫌非法行医已被刑事拘留,相信不久在查清事实真相后会被依法惩处。
我们在谴责涉案人利欲熏心、失去做人道德底线的同时,是不是也该问一问:我们的监管人员哪去了呢?
当地教育和卫生部门对幼儿园都负有监管职责,如果平时多去园内巡查,了解幼儿园日常运营情况,尽职尽责、监管到位,哪有长达5年时间不被发现之理?
当地的药监部门又是如何监管的呢?早在2005年就开始实施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第三十八条规定: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病毒灵”无疑属于处方药,而涉事幼儿园也不具备大量购买“病毒灵”的法定资格。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幼儿园长期大量使用“病毒灵”这样的处方药,从购药到保存直到最后的服用环节居然无人监管,药监部门是不是不作为呢?
我们大家都清楚,现在去药店买处方药,有几家药店索要处方呢?在药监部门监管缺失下,凭处方买处方药的规定是不是已沦落为一纸空文了?
沦落为一纸空文的绝非上述个例,还可以举出很多:《环境保护法》都认真执行了吗?《劳动合同法》中关于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规定执行得怎么样呢?《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落实了吗?《职业病防治法》执行得如何呢?“限塑令”执行了吗?购物卡实名制的规定执行了吗?各地的禁烟规定执行得怎样呢?当这么多法律法规普遍不能执行时,这些法律法规不是也已沦为一纸空文?法律法规被人们恣意地羞辱和践踏,这样的法律法规还有一点尊严吗?
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在《法律与宗教》一书中写下了这样一句不朽的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笔者认为,把这句话倒过来同样成立:法律形同虚设,它将不被信仰。
法律是一种规则,适用是规则的生命;执行是法律的目标与果实,更是法律的确证;得以执行的法律才是真正具有效力的法律,也才具备了法律应有的尊严。
我国有这么多法律法规的规定得不到良好的执行,最主要的理由还在于我们的执法机构。国民本就缺少崇尚和信仰法律的传统,这就要求我们的执法机构要更加努力加强监管,认真执法,确保违法者受到惩处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如果执法机构本身就缺乏对法律的信仰,随意执法、有选择地执法,执法不作为或乱作为,那又怎能引导人们信仰法律、遵守法律呢?
希望我们的执法机构要反思西安幼儿园事件,并以此为契机,认真履职,加强监管,努力使我们的每一部法律法规都能得到很好的实施,还法律以尊严。 全文地址:www.7ctime.com/fxlwktbg/lw20968.html上一论文:简述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