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从“光大事件”看中国内幕交易法律规制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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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
摘 要 内幕交易是证券市场与生俱来的“毒瘤”,不仅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使投资者对证券丧失信心,而且违背证券市场的最基本的三公原则,严重影响了证券市场的稳定。虽然在2012年我国最高法和最高检联手出台了《关于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理由的解释》,但在实际生活中内幕交易案件依旧猖獗。本文拟从“光大事件”入手,分析当前内幕交易法律规制中仍然存在的一些理由,并结合这些理由给出了倡议。
关键词 光大事件 内幕交易 信息披露
作者简介:谢婷,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2013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1009-0592(2014)08-064-02
随着科技和经济等外部因素的转变,内幕交易犯罪也出现了新型手段,前不久发生的“光大事件”就是内幕交易新形式的有力佐证。因此完善我国当前内幕交易法律规定极为迫切。
对光大一案的迅速反应和从严从重处理可以看出,当前证监会非常重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资本市场秩序。然而,缘何光大证券在管理和限制如此严格的法律体制下,依然敢铤而走险呢?即使面对如此严厉的罚单,也在所不惜?因此,笔者认为现今的内幕交易法律规制体系中仍旧存有一些不足之处。
此外,光大内幕交易事件的新型化还在于涉及跨市场交易。这也使得光大证券案件不同于一般的内幕交易案件,在我国证券期货市场上尚未有此先例。
摘 要 内幕交易是证券市场与生俱来的“毒瘤”,不仅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使投资者对证券丧失信心,而且违背证券市场的最基本的三公原则,严重影响了证券市场的稳定。虽然在2012年我国最高法和最高检联手出台了《关于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理由的解释》,但在实际生活中内幕交易案件依旧猖獗。本文拟从“光大事件”入手,分析当前内幕交易法律规制中仍然存在的一些理由,并结合这些理由给出了倡议。
关键词 光大事件 内幕交易 信息披露
作者简介:谢婷,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2013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1009-0592(2014)08-064-02
一、内幕交易的猖獗存在
翻开中国证劵近二十年的风雨岁月,我们不禁发现内幕交易行为屡见不鲜,诸如杭萧钢构、中信高管内幕交易案国美黄光裕内幕交易案等影响极为恶劣的典型案例正在不断增加。内幕交易行为不仅给证券市场带来了严重冲击,更伤害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切实利益。因此我们必须深刻清晰地认识内幕交易,才能建立一个便捷有效的法律机制来规避内幕交易的行为。随着科技和经济等外部因素的转变,内幕交易犯罪也出现了新型手段,前不久发生的“光大事件”就是内幕交易新形式的有力佐证。因此完善我国当前内幕交易法律规定极为迫切。
二、“光大事件”折射出的制度理由
自金融危机以来,我国证券市场一直处于低迷状态,而在2013年8月16日11时,由于光大内部交易系统出现故障,导致在短短几分钟内沪指A股突然暴涨 5.96%,中石油、中石化、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等权重股均触及涨停。面对此种情况,光大证券当然深知其中内幕缘由,但光大高层并没有及时公开内幕信息甚至采取隐瞒投资者的措施,反手在期货市场上大量卖出空头合约,以对冲股票持仓风险。这种明显的为了规避自身风险,隐瞒内幕信息造成股票大幅波动,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的做法,也受到了各方的指责。随后证监会也对此事专门立案调查。对光大一案的迅速反应和从严从重处理可以看出,当前证监会非常重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资本市场秩序。然而,缘何光大证券在管理和限制如此严格的法律体制下,依然敢铤而走险呢?即使面对如此严厉的罚单,也在所不惜?因此,笔者认为现今的内幕交易法律规制体系中仍旧存有一些不足之处。
(一)内幕交易手段的新型化和隐蔽化
近年来,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作为证券市场有着巨大影响力和高地位的最大参与者的——机构投资者也逐步发展壮大起来。在资本市场上,上市公司高层往往会利用机构投资者的特殊地位和影响力,暗通内幕信息,并结合自身的资本优势,牟取暴利。或者直接采取选择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将部分重大的未公开信息事先透露给关联投资者,联手进行内幕交易,具有明显的隐蔽性特征。在光大案件中,光大证券公司就是典型的机构投资者,在事先获悉股票异常波动的理由这一重大内幕信息,为了抵冲自身在股票市场上的交易风险,转手到期货上卖出空头合约,这种做法严重违背了市场公平的原则。此外,光大内幕交易事件的新型化还在于涉及跨市场交易。这也使得光大证券案件不同于一般的内幕交易案件,在我国证券期货市场上尚未有此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