阐释非法用工法律
最后更新时间:202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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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均工资为赔偿基数。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造成伤残的,一级至六级伤残依次按赔偿基数16倍至6倍递减赔偿金额,七至十级伤残依次按赔偿基数4至1倍递减赔偿金额。非法用工中伤残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
[关键词]非法用工;形式;法律责任
非法用工是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务工者与用工单位所建立的非法劳动关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
非法用工造成用人人员伤亡的,应当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进行赔偿,该办法与《工伤保险条例》中对致劳动者伤残或死亡应按月给付的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规定不同,非法用工造成务工者伤残或死亡的赔偿金应一次性赔偿而不得分期支付。非法用工致人伤残或死亡的赔偿标准以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即黑龙江省)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赔偿基数。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造成伤残的,一级至六级伤残依次按赔偿基数16倍至6倍递减赔偿金额,七至十级伤残依次按赔偿基数4至1倍递减赔偿金额。非法用工中伤残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而不按雇佣关系所适用的法律规定调整。
[关键词]非法用工;形式;法律责任
非法用工是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务工者与用工单位所建立的非法劳动关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
一、常见的非法用工形式
常见的非法用工有使用童工;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违法用工的情形以及外籍员工未经批准在国内工作等。已经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已不属于适格的用工主体,这时公司应进入清算状态,公司不得再进行与公司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非法用工造成用人人员伤亡的,应当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进行赔偿,该办法与《工伤保险条例》中对致劳动者伤残或死亡应按月给付的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规定不同,非法用工造成务工者伤残或死亡的赔偿金应一次性赔偿而不得分期支付。非法用工致人伤残或死亡的赔偿标准以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即黑龙江省)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赔偿基数。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造成伤残的,一级至六级伤残依次按赔偿基数16倍至6倍递减赔偿金额,七至十级伤残依次按赔偿基数4至1倍递减赔偿金额。非法用工中伤残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而不按雇佣关系所适用的法律规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