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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谈工程招投标中存在主要法律理由及策略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2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739 浏览:16897
论文导读:由的解决策略1、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乱纪的监管通过建立专业的监管部门,由当地政府直接进行管辖,最终实现监管管理机制的完善,增强监管力度,并改善同体监管的现象。另外,可以通过建立统一管理部门,将各个部门具备的执法职责、行政监督权进行统一划分,来有效的解决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的重复监督和同体监督理由,进而
【摘 要】 工程招标是工程项目中非常重要的环节,招标具有法律效应,由于工程量较大,利润较高,因此在工程招标的过程中一直存在非常大的理由,这些理由都引起了人们足够的关注,本文重点对工程招标中存在的法律理由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且提出了其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供相关的人员进行参考。
【关键词】 工程招标;法律理由;策略
一、前言
我国目前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阶段,因此存在大量的工程建设,工程建设由于存在较大的利润,因此工程招标已经成为很多公司寻找漏洞的最佳切入点,无疑,目前工程招标中存在较大的漏洞,在这些漏洞中,很多公司都存在一些法律上的理由,因此有必要对工程招标中存在的法律理由进行详细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以便工程在招标的过程中能够公平公正的进行。

二、建筑工程中招标常见的法律理由

1、招标单位出售招标文件时,故意抬高

对招标文件进行编制的过程中存在非常复杂的理由,因此若投标单位如果想要获取非常重要的信息,那么需要付出很高的工本费,这点在实际招标的过程中是非常常见。但理由在于有些招标单位在招标的过程中标价过高,已经超出了国家相关的规定,另一个理由是不管投标单位中标与否,工本费是不能够退还的。在成本上给投标单位造成了负担,因此很多招标单位失去了对招标的热情。

2、招标项目的化整为零和规避招标

尽管我国相关法律中已明确规定,对于招标的工程严禁出现规避招标或者化整为零,但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这样的现象是非常难以制约的。规避招标是指对于应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招标的项目,不得随意发给有相关的工作单位,在法律上存在一定的约束关系。有些单位公然违反法律所明确的要求的,招标需要在公开公正的条件下进行,依旧违反规定进行操作,从而导致有些招标单位实际上不符合中标的机会,但是实际上已经在招标的过程中会出现中标的机会,因此给招标的过程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因素。

3、使用合法程序在招投标中弄虚作假

在实际的招标过程中,很多单位其实存在一些不合法的手续,例如很多单位对于招标过程中的相关规定没有明确的了解,但是为了达到目的因此会违背程序进行操作,那么这个过程中就破坏了法律中的严肃性。所谓在实际操作中的弄虚作假就是只做好了表面工作,但是实际很多细节的工作都没有进行排除。例如:一项工程在实施的过程中,业主已经制定了相关的规定,但是由于这家业主和相关的投标公司存在一定利益上的关系,因此针对这家公司提出了相应的招标上的规定,这样就会导致招标中不公平的现象发生,那么这个招标其实是针对一个公司完成的,因此表面上看似贡品,其实暗藏了很多的玄机。因此很多招标的过程中,企业经常是看运气进行招标,对于工程已经有了深入了解的施工单位反而不能中标,因此在招标的过程中存在不公平的现象非常普遍。
在我国的招标文件中,已经有明确的规定,就是中标的文件有非常强的法律效应,因此中标的对象和中标的人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是同一个人,那通知书上面的其实就是在工程承包过程中的,但是在实际的情况中,往往不是这样的。由于双方在签订施工协议的时候,考虑到的因素非常多,因此实际施工和投标中的条款存在很大的差异,这些条款直接影响到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所以实际施工和招标存在非常大的差异,往往监管部门会忽视这一点,因此很多合同只是形式,并没有太多的差异。

4、地方保护

由于地方政策的限制,以及保护地方企业,很多地方在进行投标的过程中,可以缩短投标的时间,因此外地的投标单位很难在短时间内进行标书的制作,相关文件的整理,或者很多招标企业制定较高的交易费以及保护费,从而导致外地竞标难度较大。

三、导致法律理由产生的理由

1、招投标监管机制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部分行政部门没有制定健全的制衡机制,不仅是“运动员”,而且还是“裁判员”。部分行政部门不仅管理招投标活动,而且还监督招投标活动,没有将监督者和被监督者之间具有的制衡关系体现出来,进而导致出现招投标的腐败现象。

2、监管执行力度不够

由于招投标主管部门监督意识不强,没有足够的监督动力;监察部门不具有明确的监督职能和足够的监督力量,进而导致不能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同步监督,往往在事后进行检查和监督工作。另外,监督执法机构的互动经费和编制没有足够的保障。

3、监管过程不规范

部分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在行业、部门以及个人利益的驱使下,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整个招投标过程进行直接的干预。例如存在着“领导批条”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的情况。

4、招标机构不够独立

法律规定招标机构的设置是具备独立性、公正性特点的社会组织。但是在实际的过程中,部分机构为了承保业务获得权,需要对业主进行贿赂。这样严重影响了机构的良好信誉。

5、招标文件不合理

招标文件质量的高低对招投标工作的成果具有直接的影响。但是由于招标机构编制的招投标文件不够专业,导致招标文件存在内容缺乏、逻辑不严密、漏洞多以及条款内容矛盾的情况。

四、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理由的解决策略

1、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乱纪的监管

通过建立专业的监管部门,由当地政府直接进行管辖,最终实现监管管理机制的完善,增强监管力度,并改善同体监管的现象。另外,可以通过建立统一管理部门,将各个部门具备的执法职责、行政监督权进行统一划分,来有效的解决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的重复监督和同体监督理由,进而节约资源,并提高行政效率。此外,还要对各个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给工程的投标人提供健全的投诉机制。

2、加大打击力度,防止暗箱操作

加大打击力度,导入宽免制度,对于招标的负责人如果遇到招标中存在严重违纪的现象,可以进行终生处罚的规定。首先加大处罚力度,在刑法中增加串通招投标罪的罚金额或者增加刑罚的相关力度,主刑与附加刑可以同时的进行适用,一方面这样对于整个竞标行业是非常公平的,另外一方面对串标行为起到威慑的作用。其次评标委员专家自身的专业知识对于解决围标串标理由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对评委专家的专业知识进行培训,能够有效的防止出现围标论文导读:
串标理由。由于评委专家自身的专业水平不高、职业道德具有差异性,进而导致评标过程不具有科学性。加强对专家的管理,对其专业知识进行培训,并提高其自身的道德素质水平,最终有效的起到防止出现围标串标现象的作用。

3、规避招标的技术手段

由于招标文件中制定的工程量清单,能够有效地防止出现背地操作的情况。为了避开评标的过程中只对报价总价进行考虑,不对构成进行考虑,可以运用设置“拦标价”的方式,对报价幅度进行确定,并将其作为主要的商务标评审的主要参考依据。其中,拦标价的上限值要严格的依据建材市场中的规律进行计算。
五、结束语
总之,工程投标是工程展开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只有加强工程竞标的管理,才能够保证建筑行业在市场上的正常运转,从而保护了施工单位以及市场的稳定,对于我国整个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都是有非常大的帮助。
参考文献:
[1]吴建辉.现阶段我国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理由的深思[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24).
[2]王佐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的理由和策略[J].房地产导刊,2014,(17).
[3]刘少明,杨植栋.浅议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理由及其策略[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4,(13).
[4]张艳.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理由及策略研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