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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商业诚信法律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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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市场经济体制下商业诚信的法律体系建设相关范文由写论文的好帮手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信的法律体系的建立可以有效规范市场行为,防止商业失信行为的发生,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市场资源的合理化分配,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二、多管齐下推进商业诚信的法律体原文出自:中报教育网论文中心 www.zbjy.cn
【摘 要】商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诚信状况不仅与行业自身的信誉度直接相连,也事关社会整体的诚信建设。商业诚信的法律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规范的商业诚信的法律体系,能够通过完善其内部管理制度和商业诚信立法,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机制,防止商业失信行为的发生,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市场资源的合理化分配,进而推动整个商业行业诚信自律,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商业诚信;法律体系

一、商业诚信的法律体系组成

商业诚信的法律体系的内涵可以概括为:商业诚信的法律体系旨在建立一个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基础,以法津制度为保障,以信用制度为核心,以健全信贷、产品质量、纳税、合同履行等的信用记录为重点,以“统筹规划、政府推动、分类指导、完善法规、培育市场,严格监管,有序开放、维护安全”为原则的全国范围的商业诚信法律体系。商业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商业诚信的法律体系建设相关范文由写论文的好帮手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信的法律体系的建立可以有效规范市场行为,防止商业失信行为的发生,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市场资源的合理化分配,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多管齐下推进商业诚信的法律体系的建设

(一)加强立法和法律惩戒制度

在商业诚信立法方面,我国仅仅在《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票据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了诚实守信的法律约束和原则,未有详细的约束细则和具体的处治办法。在《刑法》中规定了对商业诈骗、商业欺诈等刑事犯罪行为处以相关刑罚的规定。但是,现行的法律法规是对部分商业失信行为的债权提供保证,并不能涵盖对全部商业失信行为的界定、限制和制裁。因此,为了加强商业诚信的法律体系建设,我国必须制定出直接规范商业诚信的法律体系制度的法律条文,尤其要制定有关经济信用理由的法律制度,或在现行法律中增加有关建立完善商业诚信的法律体系的条款,规范商业诚信的法律体系的建立内容和评价标准,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同时,要对现行的《公司法》、《合同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有关商事基本法律加以完善,使得我国商事法律能够跟得上不断出现的新型商业活动形式,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另外,还应当制定出譬如“信用法”、“公平交易法”等新法,在立法层面上进一步规范我国商业诚信的主体、权利、义务等各方面内容。通过立法的完善,从而使我国的企业、个人等商业主体在商业诚信的法律体系的建设上,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不给存在商业失信的市场主体留下任何逃避责任和补偿的机会。
建立完善的商业失信惩罚机制。首先,通过完善《刑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合同法》、《担保法》和《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强化法律、行政法规其对于商业诚信的法律体系建设的作用,在立法层面上确立对于商业失信行为的惩罚措施。其次,我国目前对于商业失信行为惩罚力度不够,甚至有时地方政府为了保障本地的财政税收,对于部分企业的商业失信行为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不予以追究。某些存在商业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所承担的失信成本远远低于遵守商业诚信的市场主体所承担的成本,企业等市场主体违法范围的成本往往要低于其违法成本。比如近期发生的胶囊铬含量超标事件,其使用劣质胶囊而增加的盈利成本已经高达百万千万。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有些严格遵守商业诚信的市场主体不但没有因此受益,反而还要付出经济损失;而没有遵守商业诚信的主体,往往通过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打压其他竞争者,最终将其他竞争者挤垮。因此,应当通过市场对存在商业失信行为的主体进行惩罚,使失信者的失信记录永久保存,当其想要进入市场或要与其它市场主体进行商业交往时受到阻碍,无法获得市场准入资格,从而便无法获得相关的市场收益。一方面,要建立商业诚信奖惩制度,可以使失信者难以立足,守信者获得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工商、质检等行政部门应加强同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的协同管理工作,并且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的监督作用,在保护守信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让失信企业无立足之地。

(二)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建立明细的产权制度

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是构建商业诚信的制度基础。有效的竞争机制可以使任何市场主体都不敢轻易表现出失信行为,因为在激烈而有效的竞争条件下,任何一点欺诈之嫌都会使企业失去市场,失去消费者,这也就意味着企业将被市场所淘汰,无法再通过正常的市场经营获取利润。因此我们说,有效的竞争机制是商业交往进行的基础,是建立和维持商业诚信关系的关键。
产权制度是商业诚信的法律体系建设的基础,明晰的产权归属是市场主体实现诚信的动力源泉。产权制度的基本功能是给人们提供一个追求长期利益的稳定预期和重复博弈的规则,如果财产没有真正的所有者,无法确定它的收益、支配、处置等权利真正的主人,就不会有人愿意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考虑后果和制定长远规划。特别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时候,人们还往往会受到短期利益的驱使,采取商业欺诈等不合法手段来获取利益,这严重阻碍了商业诚信的法律体系的建设进程。只有制定明晰的产权归属制度,它的所有者在追求长远利益的驱使下,才愿意对社会、对公众、对消费者以诚相待,从而通过利用信用资本达到获取经济收益的目的。所以,我们要努力建立一个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法律制度,作为商业诚信的法律体系建设的制度保障。

(三)社会方面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的社会监督管理机制,是加强商业诚信的法律体系建设的一个必要措施。目前在我国市场上没有建立起有效的针对商业失信行为的监督管理机构和机制,在一个缺少他律监督的市场里,一些缺少良知的市场主体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这些都是造成商业诚信失范的重要理由。为了能全面、具体、详细地把我和制约商业论文导读:德与文明,2007(4).姚红.论我国商业诚信的法律体系的构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报,2009(6).上一页12原文出自:中报教育网论文中心 www.zbjy.cn
行业诚信状况,就要建立一个系统的商业诚信信息网络体系。一些金融机构,如银行、信用社等要及时将其掌握的诚信信息向社会机构与大众公开;新闻报纸等媒体也要利用传媒的优势,加入到这个网络体系中来,对于商业失信的企业和个人做到及时报道;消费者作为直接的利益相关者,更要树立并加强对商业诚信的监督意识,做到诚信信息的与共享。
综上所述,商业诚信的法律体系是一个系统的、整体性的制度,是一个应用型的制度体系,不是单靠某一地区或某个部门的参与就能完成的。商业诚信的法律体系完整地建立需要全社会各个部门、各个行业的共同合作,才能有效地建构成一个具有实际操作性的平台。因此,我们说商业诚信的法律体系的建设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社会监督机制、行业自律机制等制度的共同协作配合,才可以真正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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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姚红.论我国商业诚信的法律体系的构建[J].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报,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