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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释社会主义义利观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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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度地满足人们的物质利益要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因为它代表着人民的最大的利益、最根本的利益”,并提出判断改革开放是非得失的“三个有利于”标准。1992年南巡讲话时,关于社会主义的认识更加成熟,他首先阐明“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摘 要:社会主义义利观是对中国传统义利观的批判与超越、对马克思主义义利观的继承与发展。其思想内涵体现在四个层面:社会主义辩证统一的义利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实现义利统一的经济体制;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法制建设是实现义利统一的基本保障;共同富裕是义利统一的价值取向。
关键词:义利观;思想内涵;市场经济;共同富裕
1673-291X(2014)20-0001-03
义利观是对马克思主义义利观的继承与发展。新的历史条件下,系统梳理社会主义义利观的丰富内涵,深刻把握社会主义义利观的核心要义,对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作用。

一、社会主义义利观是对马克思主义义利观的批判与超越

马克思认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 在《神圣家族》一书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2]1848年在《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恩格斯在1872年的《论住宅理由》一书中,对利益本质作了经典表述:“每一个社会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的。”[3]利益是一切社会关系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动力,人们的经济关系本质上是利益关系。同志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义利观,阐述了社会主义义利统一的辩证思想。

二、社会主义义利观的基本内涵

(一)社会主义辩证统一的义利观

同志拓展了社会主义义利的内涵与外延:社会主义的“义” 指实现公平正义的道德准则与法制;社会主义的“利”在个人理想层面是指个人物质利益,在社会理想层面是指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的“义利”区别于历史上的任何社会形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二者具备对立统一的现实基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形成了“义利并重”、“义利相宜”、“尚利贵义”、“以义取利”、“以义制利”的辩证义利观。利是义实现的物质基础,义为利实现的制度与思想保障。

1.社会主义的“利”是“义”的根本目标与根本动力

第一,社会主义的“利”是“义”的根本目标。社会主义制度与历史上剥削制度有着根本区别,其坚持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政治立场,即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说:“不管天下发生什么事,只要人民吃饱肚子,一切就好办了。”[4]他曾十分痛心地说:“我们干革命几十年,搞社会主义三十多年,截至一九七八年,工人的月平均工资只有四五十元,农村的大多数地区仍处于贫困状态。这叫什么社会主义优越性?”[5]“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6]反复强调: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的物质利益要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因为它代表着人民的最大的利益、最根本的利益”[7],并提出判断改革开放是非得失的“三个有利于”标准。1992年南巡讲话时,关于社会主义的认识更加成熟,他首先阐明“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8]可见,社会主义义利观之“利”正是“义”的根本目标。
第二,社会主义的“利”是“义”的根本动力。社会主义义利观充分肯定了追求个人利益的正当性与历史作用。1977年,他第三次复出,在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等一系列重大理由思考熟虑后的论述中表明了他的利益观。在1978年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为国家创造财富多,个人的收入就应该多一些,集体福利就应该搞的好一些。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9]充分肯定了物质利益机制对社会发展的根本推动作用。古今中外在私有制条件下,人们的利益关系主要表现为零和博弈(即一方的获利意味着另一方的利益损失,利益总和并没有增加,如:剥削掠夺、抢劫偷窃、坑蒙拐骗等)。统治社会主义义利观思想相关范文由写论文的好帮手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阶级为了实现自身阶级的利益最大化,常常不惜残酷剥削压迫被统治阶级,社会统治表现为以宗法血缘关系为纽带,贵贱有等、长幼有序的社会。财富成为邪恶的象征;私心私利被看成恶的因素。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为了创造历史仍然首先需要满足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追求利益的动机推动人民改造自然和社会。充分肯定人们追求正当利益的动力机制。他认为,“为国家创造财富多,个人的收入就应该多一些,集体福利就应该搞得好一些。”[10]把合理合法的个人利益直接地纳入了“义”的范围,肯定了个人追求正当利益的合理性,鼓励人民充分发展自己的聪明才智,在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的基础上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他肯定按劳分配,强调效率优先,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利益动力机制是发展的根本动力。

2.社会主义的“义” 最有利于实现人民之“利”

社会主义之“义”从根本上保障人民之“利”。由于社会主义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国家集体的公共利益与人民群众(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与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经济制度保障国家与人民(个人)成为休戚相关的一体。国家的发展方针策略正是从全局的、长远的、集体的利益着眼,为更好地实现人民(个人)的局部的、目前的、个体的利益。社会主义之“义”乃“利”发展的精神动力与政治法律保障。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基本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以社会主义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代表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主义法制作为政治上层建筑是维护社会主义人民利益的重要制度设施。社会主义义利观思想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社会主义义利观思想由优秀论文网站www.7ctime.com提供,助您写好论文. 全文地址:www.7ctime.com/flshxlw/lw37457.html上一论文:探索法治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