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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若干理由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11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112 浏览:13804
论文导读:保障措施;(4)检查客户执行计划用电、节省电能的情况,引导客户主动参与需求侧管理;(5)检查电力负荷制约装置、自动装置、用电计量装置、调度通信设备的安全运转情况;(6)检查供用电合同及有关协议履行的情况;(7)检查受电端电能质量的状况;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8)组织并网电源、自备电源的安全检查和并网许
【摘要】本文主要阐述了供电企业用电检查的组织机构、用电检查内容、计划、窃电和违约用电的查处、营业普查,营销稽查的机构设置、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方式以及稽查中发现理由的处理等理由。
【关键词】供电企业;用电检查;营销稽查

1、用电检查

1.1组织机构

用电检查要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成立供电企业用电检查领导小组,由主管营销副经理任组长,各相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用电检查领导小组下设用电检查办公室,作为用电检查机构设在营销部门,营销部下设用电检查所(队、班),设专(兼)工程师和专职用电监察员若干名。

1.2用电检查内容

(1)检查客户执行相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章制度的情况;
(2)对客户受(送)电装置工程进行施工质量检验;检查客户受电设施及装置的安全状况、运转管理状况;检查客户的保安电源和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检查客户的应急反事故措施;
(3)检查客户进网作业电工的技术资格、进网作业安全状况及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4)检查客户执行计划用电、节省电能的情况,引导客户主动参与需求侧管理;
(5)检查电力负荷制约装置、自动装置、用电计量装置、调度通信设备的安全运转情况;
(6)检查供用电合同及有关协议履行的情况;
(7)检查受电端电能质量的状况;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
(8)组织并网电源、自备电源的安全检查和并网许可工作。

1.3用电检查计划

供电企业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客户用电情况,合理确定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与营销稽查若干理由论文资料由论文网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地址.用电检查周期,编制辖区内客户的用电检查计划,并根据计划组织开展用电检查工作。
客户用电检查的周期: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客户,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各个电压等级的高危客户及重要客户,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高供高计客户,每一年至少检查一次;50kVA(kW)及以上客户,每两年至少检查一次;50kVA(kW)以下客户,每三年至少检查一次。
供电企业要根据年度和月度检查计划组织开展用电检查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处理检查过程如发现的隐患和理由。以增强用电检查效果,供电企业除按计划进行例行用电检查外,还要按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性、大规模的检查活动,如电价大检查、计量大检查、安全大检查等,形成治理整顿氛围,集中精力解决存在的突出理由。

1.4窃电和违约用电的查处

用电检查程序的合法化,是用电检查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和保证。在查窃电及违约用电过程中,检查程序要合法,实施检查时检查员的人数要在两人以上。
(1)进行窃电和违约用电的现场查处。用电检查人员发现窃电行为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拍照或摄像,收缴与窃电有关的物证登记备案,对窃电器具、窃电痕迹、计量表计等需要鉴定的,检查人员要予以封存,鉴定后出具的书面鉴定结论要及时登记备案。
检查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客户有窃电行为的,要开具“窃电检查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客户由客户代表签收;另一份由供电企业存档备查。现场检查确认有窃电行为的,用电检查人员可予以中止供电,制止其侵害企业利益,并按规定追补和加收电费。对重要客户和高危客户,经请示主管领导后,予以中止供电或限电处理。对窃电数额较大,构成犯罪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窃电和违约用电的处理工作流程。对窃电、违约用电行为要依照查、处分开的原则,根据“供电营业规则”有关条款执行。
用电检查部门要设专人负责窃电、违约用电处理的内部流程,根据现场开具的“窃电检查通知书”,做好窃电、违约用电的登记工作,计算并填写“违约用电处理工作单”、“窃电处理工作单”,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填写“缴费通知单”,交用电检查人员送达客户。客户要在规定时间内交费,对逾期不交者,除了根据规定加收违约金外,用电检查部门还要按规定程序停止供电或提请追究法律责任。

1.5营业普查

供电企业要按实际情况编制年度的营业普查工作计划,每次的营业普查工作都应明确普查的重点项目、重点对象和范围。营业普查工作每年要多于1次,做到计划合理,记录完善,报告齐全,计划完成率100%,理由查处率100%。

2、营销稽查

营销稽查是供电企业营销环节内控约束机制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电力营销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通过开展有效的营销稽查,应达到规范营销行为,加强电力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减少各种差错和责任事故,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肃电力营销经营纪律,提高营销政策执行力,提高工作效率和社会服务效果。

2.1营销稽查机构设置

供电企业要按电力营销管理体制的要求和业务范围的大小,设置电力营销稽查机构,电力营销稽查专职人员要多于3人。电力营销稽查管理要纳入纪检监察机构或审计监督机构,受企业行政负责人管理。

2.2营销稽查的工作内容

营销稽查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建立健全营销稽查工作制度,对业扩报装,抄表,电费核算管理,收费及票据管理,电费收缴及账务,电价管理,线损管理,供用电合同的签订情况,业务处理,客户关系管理,资产管理,计量点管理,电能信息采集,铅封管理,客户档案资料管理,反窃电查、处、缴工作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行为及工作质量进行内部稽查。稽查的对象主要是从事电力营销工作的部门及工作人员。

2.3营销稽查的工作程序

营销稽查工作要根据工作计划进行实施。应分以下几个阶段:准备工作→下达稽查通知单→实施稽查→交换意见→形成报告→下达整改通知单→反馈整改意见→核查整改落实情况→资料整理归档。

2.4营销稽查方式

(1)送达稽查。对业扩报装、供用电合同、用电检查、抄表及核算、电费收缴及账务、报表线损管理、客户关系管理、资产管理、计量点管理、计量体系管理、电能量信息管理及客户档案资料管理等方面形成的文本文件要求电力营销管理部门及时送达稽查部门进行案头跟踪稽查。
(2)现场稽查。根据营销管理资料稽查,与现场情况吻合对应的检查。如业扩报装容量的核定、电费电价确定、抄表记录现场核对、录音稽查等。

2.5营销稽查发现理由的处理

按理由性质及造成损失的情况进行分类,营销差错类按企业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奖惩;营销事故类提交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全文地址:www.7ctime.com/fdcyxchlw/lw1164.html上一论文:浅析产品生命周期与营销对策管理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