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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保险产品创新几种形式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1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3206 浏览:155876
论文导读:
摘要:随着全球金融一体化及资本市场的发展,现代保险业产品创新的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资本市场为平台,依托资本市场进行保险产品创新,以此来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和服务水平成为保险创新的主流。通过创新,保险企业已经从单一的损失补偿主体发展到资产管理主体,保险的功能从保障功能发展到投资功能,从风险咨询服务发展到与资本市场紧密相连的投资咨询服务、理财服务。本文以资本市场为平台,探讨保险产品创新理由。
关键词:保险产品 创新 形式 证券保险

一、证券保险

证券保险是为证券市场中的券商和投资者量身制作的保险产品,其作用是降低或化解证券市场的投资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证券保险在美国及西方发展国家较普遍,并有完善的产品体系,成为证券市场规避风险的重要工具。在我国,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缺乏较完善的证券法规,证券保险滞后于其它保险产品的开发,只是在1999年9月,大众保险公司推出了旨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券商责任险”。但市场反映平淡,其主要理由是券商的约束机制不健全,券商在资本市场中有资源垄断的优势。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深化改革,对券商的约束会更加规范,券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必定会利用市场行为规避风险。因此,商业证券保险在我国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寿险风险证券化

保险证券化的目的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优势提高保险资金的收益率;二是通过资本市场将保险企业的风险转嫁给投资者;三是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扩大资本规模,提高竞争力。巨灾风险证券化为寿险风险证券化提供了可行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寿险债券的形式将寿险产品和年金产品的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由投资者来支付赔金。这样,既可以达到转移风险的目的,也可以丰富资本市场的投资品种。
寿险证券化最早出现在英国,英国NPI公司与一家特殊目的公司签订了再保险合约,通过该公司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我国保险的业内人士根据本国的市场情况,对寿险风险证券化进行了设计,香港中国保险(集团)公司王铮在《论保险业在资本市场的创新工具——保险证券化》一文中指出:“第一,年金产品通常存在年金领取人寿命超过预期的风险,为有效防范这种死亡率风险,可以基于一个国家范围的死亡率指数设计一种长期债券。再保险公司通过发行这类债券,可以增加承保能力,接受更多寿险公司和退休金计划的分保业务;第二,基于特定的被保险群体设计一种债券。寿险公司在承保某一特定群体的大额或巨额定期寿险时一般会进行为严格的核保,但对该类业务的承保经验有限,预计死亡率可能存在相对较高的偏差。在这种情况下,寿险公司可以设计发行一种5年期或10年期的债券为该类风险提供保障。”

三、意外准备金期票

意外准备金期票是指保险人与投资人约定,一旦约定的事件发生或损失达到约定金额,保险人可以向投资人发行资本票据,筹集,用于应付巨灾风险赔付。其运作原理是:发行人通过机构在资本市场设立投资账户并发行股票,投资者获得该账户的所有权证书。帐户资金全部用于购买政府债券,当无险发生时,投资者可以获得稳定的利息收入。当特定风险发生时,发行人在合同约定的权力范围内将资金帐户中的债券卖出,所得资金用于巨灾支付。投资人此时可以获得准备金期票的收益率。因为在出售政府债券的同时,发行人用准备金期票代替了政府债券。通常,准备金期票的收益率高于政府债券的收益率,这是对投资者可能面对发行人违约风险的一种补偿。意外准备金期票的好处在于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意外资本的额度,而投资者可以获得高于国债的收益主,其不足之处在于意外准备金期票的交易成本较高。

四、看跌巨灾股票期权

当发生特定巨灾事故或巨灾损失达到某一程度时,保险公司有权按约定的向投资者出售其股票,所得资金用于巨灾支付。看跌巨灾股票期权的好处在于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出售股票的数量来对付巨灾风险,其效果与再保险相同。而投资者可能因保险公司在政策方面获得支持而导致所持保险公司股票上涨,从而获得额外收益。其不足之处在于交易成本较高,在交易时,可能出现投资者无足够的购买保险公司的股票,对于投资者来说,可能面对保险公司破产的风险。

五、意外资本、银行融资保险再保险

意外资本是指买方(证券发行人)与保险公司约定,当特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有权出售一定数量和的证券,其目的不在于保险公司的偿付赔款,而是为保险公司提供融资渠道。银行融资保险再保险是为再保险人提供分保佣金的融资支持,这种融资主要采用商业票据的形式。意外资本和银行融资保险再保险是保险公司借助资本市场开发为保险公司补充资本和融通资金的创新产品。

六、个人财产保险中的投资型产品

1.日本的投资型财产保险产品

该产品产生于963年,主要品种有长期综合保险、满期返还长期保险和储蓄交通伤害保险。1981年至1986年间新的投资型产品不断被开发出来,主要品种有:储蓄动产保险、储蓄公寓保险、储蓄女性保险、储蓄家族普通伤害保险等。1987年至1990年又开发出储蓄生活综合保险、新储蓄女性保险,1991年至今,推出建物更新综合保险、储蓄生活伤害保险、储蓄自动车保险等。
日本投资型财产保险产品的特点是既具有保障功能又具有投资功能,与普通财产保险产品相比,不同的地方在于投资型财产保险的保费由风险保费和投资保费构成,而普通财产保险产品的保费是风险保费。在投资型产品设计中,预定的利率通常高于银行存款利率,国债利率和优质企业债券利率。
投资型财产保险产品在日本曾经有过较大的发展,1985年其保费收入占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比重达到50%的水平,现在依然保持在20%-30%的水平。

2.韩国的投资型财产保险产品

1969年,韩国首次推出固定利率投资型财产保险产品是长期的家庭综合保险,1984年又推出长期司机福利保险,1990年,推出浮动利率的长期财产保险保险产品创新的几种形式由专注毕业论文与职称论文的www.7ctime.com提供,转载请保留.产品,主要品种有21世纪综合储蓄保险产品、三星医疗保论文导读:险随着我国经济以每年高于7%的速度增长,住房消费和汽车消费已经进入寻常百姓家,用未来的钱享受今天的生活,消费信贷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信贷融资保险也应运而生,他是连接保险业、银行业、个人及保险业、银行业、企业的桥梁。目前,我国信贷融资保险的主要产品有:房产融资保险、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证保险。 
险、最优癌症保障、Safe Aged年金保险等。之后,又开发出联动利率型产品,参考的利率有银行利率、国债利率、企业利率等,并保证产品的利率在高出一个固定比例范围内浮动。韩国开发投资型财产保险产品的理由主要有两点,第一,产寿险出现了较严重的不均衡发展。在20世纪60年代,产寿险的保费比达到1:9,严重的阻碍了财产保险的发展。第二,国民的保险意识不强,个人财产保险落后。1960年以前,韩国的财产保险的客户主要是企业,国民对传统的个人财产保险不感兴趣,认为不出险等于白交保费。市面上销售的传统个人财产保险因销售成本很高,商对此也没有积极性。由于以上理由,韩国政府有关部门为转变财险的目前状况,亲自出面鼓励产险公司进行产品创新,各产险公司便纷纷开发具有投资功能的长期财产保险产品,推动财险的发展。这一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996年,长期财产保险的保费收入为42亿美元,2000年为56亿美元,增长3

3.3%,投资型保险的保费投入在财产保险总保费的比重达到了47.8%。

3.我国投资型财产保险产品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80年代初首次推出还本型的家庭财产两全保险,该产品被认为是我国第一支具有投资功能的财产保险。其设计原理是保费为利息收入,预定的利率为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在投放市场之时,当时国民投资的主渠道就是银行,其他资本市场还没有形成,因此,该产品很受国民的欢迎。200保险产品创新的几种形式由优秀论文网站www.7ctime.com提供,助您写好论文.0年,华泰财产保险公司开始开发投资型财产保险产品,2001年,投资型财产保险产品问世,称为“居安理财家庭财产保险”,保险期限分别为三年期和五年期两种。之后,天安保险公司也开发出了投资型财产保险产品。
我国开发投资型财产保险产品背景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与韩国财产保险市场相同,我国财产保险的客户主要是企业,财产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主要来源于机动车辆险、企业财产保险和货物运输保险,个人财产保险占财产保险的比重较小。第二,财产保险的险种单一,不具有市场吸引力。第三,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增速较快,为投资型财产保险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第四,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力增强和开发新险种的技术能力日益成熟,为投资型保险产品的开发提供了财力支持和技术支持。第五,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壮大,为投资型产品的开发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第

六、政策环境朝着有利于保险投资的方向发展。

我国投资型财产保险产品的设计简单,没有日本产品的全损无返还约定,宜适合柜台销售,当销售渠道打开后,居安理财产品出现热销。投资型财产保险产品的成功上市,为传统的财产保险开辟了道路,也为新公司、小公司开发市场开辟了新的道路。

七、信贷融资保险

随着我国经济以每年高于7%的速度增长,住房消费和汽车消费已经进入寻常百姓家,用未来的钱享受今天的生活,消费信贷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信贷融资保险也应运而生,他是连接保险业、银行业、个人及保险业、银行业、企业的桥梁。目前,我国信贷融资保险的主要产品有:房产融资保险、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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