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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对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最后更新时间:2024-04-03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3257 浏览:106179
论文导读:
摘要:财政转移支付是平衡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手段, 用以实现地区间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本文通过分析我国转移支付的目前状况,以及国外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此基础上针对我国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的地方作出合理倡议。
关键词:财政转移支付; 税收返还; 财权; 事权

一、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目前状况

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建立了中对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由优秀论文网站www.7ctime.com提供,助您写好论文.央对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的效用有:补充地方政府财力,保障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平衡地区间财力差异,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对于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较大的国家,其财政集权的特征比较明显,对地方转移支付的重要性较大。若是地区间经济发展差异大,则地区政府财力差距明显,财力薄弱的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则跟不上国家的平均水平。因此,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对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调节地域经济差异等具有重大作用。

(一)对地方转移支付的规模

对地方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数逐年增加。200年,转移支付与税收返还总额22005.68亿元,占财政支出的62.20%;2013年对地方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总额是48037.64亿元,比上年增长5.8%,并且持续六年的年均增速达到17%左右,2013年对地方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占财政支出68509.39亿元的70.12%,比1994年对地方转移支付占财政支出的比重16.5%提高53.62个百分点。可见逐渐加强对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和调控有深远的影响。
( 二) 对地方转移支付的结构图12013年财政支出结构图
上图显示,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占比7%,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总占比为63%,其中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两种形式: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是对地方的财力补助,用于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专项转移支付主要服务于的特定政策目标,目前,致力于教育、社会保障、“三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专项转移支付。
2013年,我国的专项转移支付为2662

6.9亿元,占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总额的62%。

二、发达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介绍

德国实行分权制的财政制度,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均享有独立的财权和事权。德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均等化”为核心,宪法规定公共物品在全国的提供要保持一致性,同时实行纵向和横向相结合的财政转移制度——联邦政府对各级政府进行资金补助,财力强的州政府对财力弱的州政府直接转移支付。德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形式主要有:横向转移支付,根据税收收入能否满足州政府需求来区分州政府财力的强弱,由相对高收入地区对贫困州补贴财政;税收共享,所得税与法人税由联邦、州均等分享,对增值税实行二次分配,充分体现均等化效果;联邦补充拨款,对于财力异常贫困的州政府实行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
英国是单一制国家,其财权高度集中于政府。地方收入主要以的财政转移支付为主,地方自主性收入如营业税、市政税、公共服务费等只占财政收入很小的一部分,以此加强对地方的掌控。英国的财政转移支付主要分为:以拨款公式决定的财政补贴,为保障地方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即公式化补助;对于公式化补助还无以解决的地方政府,实行铁定补助,即特定公式化补助;以加强政策意图的资金投入,即专项拨款。

三、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理由

(一)地方财权和事权不匹配,对财政转移支付依赖性过高

目前,由于现行财政体制还不够完善,地方事权大、财权小。税收是地方收入的主要来源,以地方的两大税种为例,与地方的分成比例是:增值税75∶25分成,所得税60∶40分成,因此,营改增更是加剧了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之间的矛盾。当地方的财权不足以满足履行事权的基本要求时,就会导致地方对财政转移支付的依赖性过高,自身抗风险能力下降; 另一方面,由于和地方事权划分不够明晰,的财政转移支付难易切合地方的实际需要,加上财力有限,也无法满足地方的全部需求,使得地方财力和事权仍然不匹配。

(二)分税制的不彻底导致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合理性

分税制的主要作用在于与地方财政自收自支、自求平衡。虽然中国初步建立起了分税制的框架,但尚未成熟,仍需完善与规范。中国的税制一直在改革,地方的税收尚未形成一个稳定的地方税体系,而且在税收的立法、征管、遵从上存在很多风险,并且地方没有税种设立权,影响了地方税收体系的建立。分税制的不彻底,影响了财力初次分配的合理化,使转移支付这种再分配包含了固有的不合理成分。

(三) 转移支付效率低下

首先,财政转移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涉及多达37个部门的审批与管理,这样不仅效率低,还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其次,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没有统一的标准、资金不能按时到位而且随意性较大,缺乏有效监督、审查与专业化管理,导致地方政府不能合理利用转移支付资金;再次,我国的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着分配策略不规范,法制性差的理由,政府间转移支付需要立法的保障。

四、我国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

完善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仅有利于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还能缩小地区间的经济差距,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目标。深化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在明确改革目标和原则的前提下,调整转移支付结构,转变转移支付运转模式,并通过配套改革来保障制度的变迁。
基于本文分析结果,做出如下倡议:一、合理划分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支出责任匹配相应的财力,寄予地方政府更多的财政自主权,以增强地方做大做强自身财力的积极性,进一步调整及明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关系,为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创造条件。二、采取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为辅的模式,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严格制约专项转移支付,不仅能提高地方可支配财力,还对均衡地区间财力产生巨大推动作用。三、以立法保障财政资金的分配与使用,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加强对转移论文导读:财政转移支付的效用。参考文献:顾建光.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研究.财经论丛,2008(5).李伟.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深思.中国财政,2009(11).刘凤伟.财政转移支付对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的影响.财贸研究.2007董再平.我国再整转移支付制度均等化效应及其完善.《当代经济研究》2008上一页12
支付制度的监督,以实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的效用。

参考文献:
[1]顾建光.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研究[J].财经论丛,2008(5).
[2]李伟.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深思[J].中国财政,2009(11).
[3]刘凤伟.财政转移支付对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的影响.财贸研究.2007[4]
[4]董再平.我国再整转移支付制度均等化效应及其完善.《当代经济研究》2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