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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论民俗文化开发与民俗文化主体参与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09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6447 浏览:119853
论文导读: 二、民俗文化的开发与实现民俗文化的开发长期以来属于理论研究的范畴,直到上世纪80年代,才在我国逐渐兴起对民俗文化的开潮。其中最典型的实践方式就是民俗文化旅游景点的开发。各类的民俗文化旅游景点在我国犹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已成为我国旅游产业的主要方式之一。就目前的民俗文化旅游来看,绝大部分都能体现出神
摘要:我国有着五千余年的历史,在这漫长的历史发展中,累积了大量的传统民俗文化,这些民俗文化是祖先留下来的精神文明产物。随着社会进程的不断加快,为了提升国家的经济水平,应将精神文明产物转化为精神和物质相结合的产物,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充分开发民俗文化。但取之于民俗,还应做到用之于民俗,在开发民俗文化的同时,还要重视民俗文化主体的参与,只有做到这些,才能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弘扬我国的民俗文化。
关键词:民俗文化;开发资源;主体参与
1005-5312(2015)02-0161-02
从上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旅游行业开始不断升温,为各国、各地区的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增长效益。旅游产业的开发者看到了其中隐藏的巨大商机,将经济的视角转移到我国的民俗文化当中。在当前社会中,商业化已成为文化领域的一种主流趋势。但根据目前民俗文化的开发来看,开发者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很多误区,导致民俗文化的发展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要想在今后的生活中让民俗文化得以成功开发,最重要的一步就是保持民俗文化主体的高度参与性。

一、民俗文化开发的理论研究

从学术的角度上来看,“民”和“俗”是两个相对立的概念。其中“俗”可以理解为过去时代的风俗和故事传说,是社会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遗留下来的文化传统。在我国,更多的是将“俗”局限在精神文化的范围中,直到欧洲的民俗学说传入我国之后,才将民俗扩大到社会的领域范畴中。而民俗中的“民”,则是指掌握风俗和神话的人,是一个国家的国民。在本文的研究中,仅将民俗限定为能够被开发的民俗文化,而“民”就是被开发的民俗文化的主体。
由于民俗文化是每个国家特有的精神产物,因此对于民俗的理解也是千差万别。以我国为主要研究范围,民俗可以被概括为我国中下层民间的文化组成部分,是让人民能在现实生活中不断体现社会功能的特有的文化现象,也是让社会中所有人形成习惯的生活模式。民俗源于社会生活,是人们为了生活的便利性而开发出来的。所谓民俗生活,是民俗文化的主体将自己的生命投入到实际生活中而构成的一种活动过程,也是生活文化的集中体现。通过这个理论可以得知:民俗文化的主体掌握着民俗,只有主体的存在,才能为民俗的发展提供根本的动力。
民俗既是两个独立的概念,又是不能分割的一个整体。开发者对民俗文化的开发,是看中了其本身所包含的经济利益,也是让民俗文化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一个过程。由于外界力量的存在,民俗文化的形态也会相应发生一定的变化,但这种变化不应该导致民俗文化主体的缺失。无论是哪种程度上的民俗文化的开发,都要保证民俗文化主体的存在,达到“还俗于民”的目的。否则,对民俗文化的开发必定会以失败告终。

二、民俗文化的开发与实现

民俗文化的开发长期以来属于理论研究的范畴,直到上世纪80年代,才在我国逐渐兴起对民俗文化的开潮。其中最典型的实践方式就是民俗文化旅游景点的开发。各类的民俗文化旅游景点在我国犹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已成为我国旅游产业的主要方式之一。就目前的民俗文化旅游来看,绝大部分都能体现出神秘性和乡土性的特点。而保证神秘性和乡土性的获得,就要尽力去实现民俗文化的主体参与。失去民俗文化主体的民俗文化,犹如一个失掉灵魂的木偶一般,毫无活力可言。
现如今我国还有很多人造的民俗村或民俗博物馆,比较著名的有深圳地区的“锦绣中华”民俗博物馆以及山西的丁村民俗博物馆,都在甫一开业就呈现出火爆的现象。但随着时间的不断发展,最初的火爆早已不复存在,客源量也渐渐减少。之所以会产生这样一个现象,一个最重要的理由就是建立民俗博物馆的目的是为了得到更高的经济利润,因此在经营中强调民俗文化产品的静态展示,体现出商业色彩过重的特点。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如果只是想简单观赏一种静态的艺术品,大可不必远赴外地,通过网络图片即可实现观赏的目的。选择民俗文化旅游,就是为了深入当地去了解最原生态的风土人情,这就不能缺少民俗文化主体——人的存在。
除了民俗文化博物馆的经营成果不佳之外,在我国其他地区的一些民俗小旅游项目更是只能用“惨淡”来形容,这都是不尊重民俗文化主体参与性的结果所导致的。针对民俗文化的开发,要体现出“新意”和“心意”,只有基于当地居民实际的生产生活的视角进行开发和创新,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民俗文化旅游过于商业化的理由。
一些开发者意识到人造的民俗文化经典并不能吸引更多游客的目前状况,开始转变思想,以另外一种形式进行开发。贵州省的苗民小寨郎德,成为了我国第一座天然的民族村。在这个天然的村庄中,具有民族气息的吊脚楼依山傍水建造,村内居民世世代代在此居住,俨然在如今喧嚣的环境中打造一个世外桃源。根据村庄的规矩来看,凡是有游客经过此地,身穿苗族服装的姑娘们都要手捧酒杯拦住客人对其敬酒。而等待在寨门之前的苗族小伙则会吹起美妙的芦笙迎接远方而来的客人。在这里,不会出现大城市中人与人的距离感,每一个来到这里的游人都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在领略了真正的苗族风情之后,一种感动之情在所有游客心中油然而生,这也是民俗文化主体参与其中的魅力所在。
通过以上的案例能够得知,针对民俗文化的开发,无论是从文化的保护力度、对传统文化的弘扬和宣传,还是基于经济效益的角度来看,都要充分尊重民俗文化主体的参与性。

三、民俗文化主体参与民俗文化开发的重要性

开发民俗文化有利也有弊。首先,从大体上来看,我国对民俗文化的开发项目中,成功的案例少之又少,其根本理由在于没有认清民俗文化主体参与的重要性。要想从民俗文化的开发中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就要在民俗文化主体的生活中得以实现。而完成这个实现的过程需要开发者充分尊重民俗文化主体的参与地位,赋予其主人公的地位。其次,民俗文化主体对民俗生活的参与,要坚持整体参与的原则。以天然的民俗村为例,村中每一个村民的态度都决定了旅游形象的发展。对民俗文化的旅游开发会带来不同的结果,针对这个理由,当地的政府也应充分发挥引导和调节作用,大力推动民俗文化旅游的收益性。最后,民俗文化的主体要想真正参与到民俗文化的开发当中,还应加大对第三种力量的投入力度论文导读:
。从目前我国民俗文化旅游项目的目前状况来看,盲目性较强,缺少科学合理的开发规划,也缺少一定的理论指导,因此在最后只能以经营失败告终。在今后的生活中,民俗文化的开发者应和当地的文化生产企业进行有机的结合,在民俗文化开发的过程中投入更多的文化品位,不断提升自己的开发意识,建立起一个相对完善的合作机制,推动我国民俗文化的进一步发展。
四、结语
民俗文化的开发和保护,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体现出任重而道远的性质。但在开发的过程中,开发者要真正明白这样一个道理:不考虑民俗文化主体参与性的开发,是一种脱离民俗文化内涵的开发,势必会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中而被淘汰。因此,只有正视民俗文化主体在开发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而在实际生活中赋予其参与的权力,才能实现经济收益与弘扬传统文化双赢的局面。在现如今的发展中重视民俗文化主体的参与,无疑体现出更加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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