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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化设想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1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3754 浏览:10300
论文导读:
摘要:我国社保部门和经办机构很少招收社会保障专业毕业人员,企业经办人员不熟悉社保业务导致大量缴费不成功,这就难以在实务中培养专业的管理和经办人才,并造成极大的社保教育资源浪费。基于此,本文初拟了社保经办人员专业化的方案——建立社保职业资格证制度,以及相关备选方案。
关键词:社会保险 经办人员 专业化 持证上岗
本文所指的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专业化,是指社会保险的业务经办必须由经过系统的专业理论、政策和业务教育和培训的人员来承担,具体由专业学历、从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来体现。简言之,即社会保险业务实现持证上岗,由专业人员来承担。

一、社保专业毕业生难以进入社保系统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越来越广,据人社部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0427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53641万人,还不包括近些年急速扩大的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的庞大队伍。可以说,我国已经构织了一张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险网。按理,对社会保险专业的需求也应急速增长。但是,社保部门和经办机构较少招收社会保障专业毕业人员,造成了极大的社保教育资源浪费,同时也难以培养社保管理和经办人才。
据有关研究,我国在各行各业从事劳动保障的工作人员大约有100 多万人,1/3 的工作人员学历在大专以下。但是,大部分人员是“半路出家”,劳动与社会保障科班毕业的不到1/100。(安华、张笑会,2007) 但该文章发表于2007年,数据有点过时,同时统计口径也比较宽泛。为此,笔者选取了国家以及北京、天津、湘潭三地2013年人社系统招考计划进行分析。先说国考,人社部共招9人,专业中无一要求社会保障,只有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公事业单位)招收1名社会保障专业研究生。北京的情况稍好,约1/3的区县人社局、社保中心相关岗位的专业要求社会保障,另有3个街道办事处也作了要求,全市共面向社会保障专业设置了19个岗位。天津和湘潭的情况则比较糟糕。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共招26人,作为具体经办机构竟无一岗位要求社会保障专业。湘潭人社系统共招收7人,也是无一要求社保专业。
可以看出,各级人社系统都很少招收社会保障专业背景人员。那么,我们想了解,他们都需要哪些专业呢?天津市社保中心2013年要求的专业包括医学、药学、经济、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财会、审计、统计、法律、计算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是一个复杂的工程,需要多专业的协作,招收这些专业也无可厚非。然而,如此众多的专业,竟然没有包括直接对口的专业——社会保障。是不是往年已经招够了社会保障专业人员?公告显示,天津社保中心大规模招考主要是2007年和2008年,两年共招考150人,2011年开始纳入公务员统一招考计划,当年招49人,2012年招40人。遗憾的是,这些年没有一个岗位要求社会保障专业。
为什么会这样?当前政界、学界主要在关注一些宏观制度设计,而忽略了这个“小理由”。与取消“双轨制”、社保基金入市、城镇居民社会保险、新农保等热点理由相比,社保经办人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专业化的设想由优秀论文网站www.7ctime.com提供,助您写好论文.员专业化似乎显得有点小儿科——社保经办机构只需要招人落实政策即可,能完成具体的实务操作即可,计算机、会计、统计、医药、法律等专业的人员就足够应付了。因此可以想象,这些工作人员只会机械落实相关政策法规,而缺乏对社会保险事业的深入深思。由于专业性不强,也就难以激发工作人员的事业成就感,形成长远职业生涯规划。最关键的是,这种管理和经办体系下,实务工作中就难以培养出高水平的社会保险管理、投资及精算等方面人才,这将损害我国的社会保险事业的长远发展。

二、企业社保经办人员不专业

由于难以获得企业社保经办人员的详细数据,笔者走访了北京某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这里是企业经办人员的聚集地。据介绍,该区每月都有一定数量的企业,没能按时缴纳社会保险基金。2011年全区托收未及时到账金额共计90492万元,医疗保险和其他四险的欠费单位分别达到27581家、27030家。同时,该年各项社会保险因银行托收不成功,所造成的退票达51000多张。
而这些托收不成功或退票在很大程度上,与企业经办人员非专业化直接相关。退票的几种理由,包括账户未授权、交换号弄错、账户与户名不符、票据与企业登记信息不符或与银行名称等信息不符、单位在社保中心或银行所登记的信息错误等情况,或多或少都与企业经办人员不熟悉业务有关。
经办人员不专业导致社会保险费用不能及时缴纳,直接损害的是员工的利益。如一个公司员工,家庭困难,长期患病,自付部分的负担也很大。然而由于经办人员没有及时跟进银行的业务调整,造成当月医保托收不成功。直接导致该员工的社保卡不能实时结算,只能全额垫付,然后再进行人工报销。冗长的报销程序,还需要垫付高额的费用,无疑是雪上加霜。更严重的情况,甚至可能导致员工看病无法报销、工伤待遇无法支付、失业待遇无法享受、生育津贴无法领取,等等。不仅给参保个人带来严重损失,也可能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一些震荡。
企业也摆脱不了影响。北京市规定,如果企业当月未能通过银行托收、缴纳社会保险,应当于次月中旬到社保中心通过柜台缴费,这将是一个比较繁琐的过程。更糟糕的是还要缴纳滞纳金,《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能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形成欠费的,每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费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对社保中心来说,则面对较大的工作压力。这将是一个比较庞大的工作量,因为欠费补缴不是一个小数目,近年该区一直保持月均1800家单位,前来补交业务,使长期超负荷运转的他们苦不堪言。同时,不能及时收缴,对于社会保险基金而言,损失也是巨大的。
为什么企业社保经办人员不专业?究其理由,很多企业认为社会保险业务的专业化主要是社保经办机构的事,而企业缴费就行了。这没什么专业技术含量,一般的员工熟悉一段时间都可以胜任,没什么必要限定专业背景,更不用说持证上岗。正是这个认识误区,导致很多企业社论文导读:
保经办人员不专业,缴费不成功。经办机构的专业化,并不能代替企业经办人员的专业化。近年我国社保卡及其信息系统正在完善之中,很多基础性数据、具体流程还需要企业经办人员来完成,否则将来可能面对很多本可避开的纠纷、诉讼。

三、社保经办工作专业化的作用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上社保经办机构发展的主要趋势,是逐步走向独立于或半独立于政府部门、更具专业性的执行机构。专业化的具体体现在,通过现代网络技术实现信息化,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效率;通过社保专业人员采取标准化流程,减少工作的主观性及其导致的相关纠纷。比利时政府中约60% 的公务员在从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而这个国家最忙碌的也是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律师。(朱梅,2011)在日本,劳动与社会保障人才的培养已经细化到每一项工作,厚生劳动省开设的职业资格考试多达100 项,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劳务士、职业训练指导员、社会福利士和福利护理士等。(王洪春 2004)再看看美国,由于奉行“小政府、大社会”,很多公共服务都“外包”出去了,但一线社保经办机构的服务是不能“外包”出去的,只能由政府工作人员提供。因为这涉及个人隐私保护、信息化操作,需要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此外,专业的企业社保经办员还可以发挥很多功能。首先,可以在企业内发挥政策咨询的作用。当前,企业员工越来越关注自己的社会保障权益,尤其是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买房买车的社保证明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措施,经常咨询一些相关权益享受的细节理由,专业社保员在这方面可以大有所为。其次,社保员还可以扮演企业与员工之间协调人的角色,比如缴纳社保争议、工伤事故纠纷处理。最后,社会保险业务政策性很强,需要长期关注并随时调整企业业务。当前,一些地方社保政策经常调整,例如区县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具体措施,银行的托收办法,等等。有些政策变化,可能涉及企业较大的利益,比如刺激经济时期、经济过热时期,政府可能会调整相关社保政策,这就需要社保员及时为管理人员当好参谋。
社会保障专业,是上世纪90年代我国为了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培养社保人才,特意开设的一个专业。根据中国教育信息网统计,目前全国招收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生的高校达到108所。如此培养规模,每年都有大量的社会保障专业毕业生离校择业,然而专业对口的却寥寥。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的社保相关岗位的毕业生,可谓凤毛麟角。很多企业没有设置社会保险方面的岗位,有的企业设置了岗位,但是却没有专业的限制。专业毕业人员难以获得事业成就感,也就难以在岗位上长期发展,流动性很强。于是,大量的社保毕业生放弃专业,另觅它途。不能不说,这是社保教育资源的极大浪费。

四、方案设计

最理想的方案,是建立社会保障职业资格证制度,即设立社会保障员的从业资格证,以及初级、中级、高级社会保障师的执业资格证。并进一步规定,企业经办人员必须获得从业资格证;同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中,社保员、社保师也需要达到一定的比例。社保员可以通过学历认定或考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专业化的设想由提供海量免费论文范文的www.7ctime.com,希望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帮助.试取得,主要考查社会保障的基本理论和法规政策。初级、中级社保师则需要考试合格,并登记注册。初级侧重考查实操知识,中级则需全面考查知识理论、政策水平、实务操作能力。高级则需在中级的基础上,考查科研能力,可以以评代考,也可以暂缓设立高级。对于中高级的社会保障师,将来还可以考虑由其受理或协助受理社会保障的相关案件。很多发达国家,建立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并在司法部门建立了专门受理社会保障案件的法庭。
鉴于建立职业资格制度还需要较长的讨论、论证时期,也可能未能获得支持和肯定,我们还可以设置一些替代选择。其一,同人力资源师考试制度相结合。具体结合方式,可以在当前人力资源资中,增加社会保障的相应科目。各个阶段增加的具体考试内容,参照以上方案。其二,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出台规定,要求经办机构相关岗位、企业社保经办人员需要具备社保专业教育背景,在岗人员则需定期参加一定的理论、政策和业务培训。当然,高校社会保障专业也需增加实操的内容,以适应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这样可以作为一个过渡措施,待时机成熟后,再设置职业资格证制度。
参考文献
[1]安华,张笑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人才开发,2007(7)
[2]朱梅.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供求分析[J].职业时空,2011(1)
[3]王洪春.日本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职业资格考试及其启迪[J].中国社会保障,2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