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论文查重: 大雅 万方 维普 turnitin paperpass

分析中国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应保持适度水平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2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7155 浏览:122146
论文导读:
:A
摘要:通过对世界各国的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的比较,发现各国养老保险缴费率大都保持在10%—20%之间,而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水平过高导致养老保险征缴欠费理由严重,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水平过低,导致替代水平低难以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应该保持适度水平。
关键词:养老保险;缴费率;缴费适度水平

一、世界各国养老保险缴费水平比较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最主要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建立养老保障的首要目标就是保证制度的充足性、可负担性、可持续性和稳定性,其中的可负担性就是要充分考虑缴费主体的承受能力。养老保险缴费水平应该保持适度,过高或过低都会影响制度的可持续运营。如表1所示,世界各国的养老保险缴费水平有很大差别,但是各国养老保险总缴费率大部分在10%至20%之间,养老保险雇主缴费率多数在10%以下。

二、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目前状况

(一) 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率居高不下

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基本在 20%左右,甚至有部分省市超出 20%,如上海、哈尔滨达到 21%,个人缴费比例基本在 8%左右,城职保缴费率合计为 28%,仅排在西班牙(28.3%)之后,居于高位。但是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的养老保障水平并不高,企业职工退休金在连续九年上调后,企业职工平均退休金不过每月1900元左右,明显低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13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1474元),这与我国目前的国民收入水平和经济发展状况是不相适应的。
过高的养老保险缴费水平不仅使参保人的可支配收入减少、缴费压力大,而且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降低企业利润,出现养老保险征缴欠费逃费现象。我国养老保险费欠费逃费理由十分严重。2011年河南郑州社保稽查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郑州市本级全年稽查情况中,共查出各险种应保未保117743人,少报缴费工资基数217315.07万元,少缴社会保险费1758

2.19万元,有超过九成的用人单位在缴纳社保时有违法违规现象。

(二)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水平过低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运转时间较短,现阶段还处于“广覆盖,保基本”的初级阶段,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至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由于制度激励性差,统计数据显示大部分人选择最低档次来进行缴费。2013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最低档次的缴费仅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37%,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12%,与世界其他国家的缴费水平差距悬殊;即使城镇居民选择最高缴费档次缴费也仅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42%,农民选择1000元的高档次缴费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1.24%,这与其他国家也有一定差距。

三、国外养老保险缴费水平对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启迪

第一,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总缴费率明显高于其他国家,其中雇员缴费率与其他国家差距并不大,因此,我国城职保缴费率要保持适度水平,首先要适当降低企业的缴费率。对于降低企业缴费率的理由,我国已有部分学者进行了研究,赵立航(2012)以广东为研究样本,提出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提高过程中,应该适度降低并统一社会统筹企业缴费比例,测算出如果将企业缴费率降低到14%,在2012-2015年都不会出现养老基金收支缺口;郑功成(2012)认为应当尽快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设定在2015年实现全国统一基础养老金缴费率标准,企业单位缴费率设定定为15%,个人缴费率定为10%。因此,政府应该尽早研究出台相关政策,适度降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率。
第二,适度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水平。世界各国养老保险缴费水平大多在10%-20%之间,而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其他国家的缴费水平差距十分悬殊。因此,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该适度提高缴费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水平,政府应该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外,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制度的激励性。在地方政府可承受范围内,实行养老金按不同的缴费档次差别给付,参保缴费档次越高给付水平就越高,加大地方财政对高档次缴费的补贴激励,调动城乡居民积极选择较高档次参保。
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是与适度的缴费水平密切相关的,我们应该重视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理由。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水平偏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率偏低,我们应该理性的看待这一理由,把养老保险缴费水平调整到适度水平。同时可以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推行弹性退休年龄、适度降低替代率等途径争取将城职保企业缴费率降到可承担水平,通过加大财政补贴、增加缴费档次、加大激励的差别给付等渠道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水平。总之,调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水平到适度水平,以确保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赵立航.养老保险统筹单位缴费比例的统一与厘定——以广东为研究样本[J].学术论坛,2012,10.
[2]郑功成.关于全面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理性深思[N].中国劳动保障报,2012-07-17.
[3]张艳萍.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探索[J].学习与探索,2012.6
[4]孙雅娜.养老保险缴费的企业承受力及最优缴费水平分析——以辽宁省为例[J].国有经济评论,2010.2
作者简介:王立敬(1991—),女,汉族,河北邢台市人,管理学硕士在读,单位:辽宁大学人口研究所社会保障专业,研究方向:社会保障适度水平。 全文地址:www.7ctime.com/bxdjbyzlw/lw48486.html上一论文:浅论基于CDIO保险精算课程教学改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