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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述社会保险争议解决途径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0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4781 浏览:16025
论文导读:
摘 要:本文主要就社会保险争议解决的途径进行分析,希望通过笔者的努力推动我国社会保险争议解决制度的完善。
关键词:社会保险;争议解决;种类;途径
随着现代社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国家对劳动者的权益理由给予了极大的重视,积极的采取多种手段对劳动者的权益进行维护。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权益理由,出台的一项有效的解决措施,其对提高劳动者生活质量,保障劳动者存活资料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由于劳动者所处的工作环境,生活实际有所不同,经常会在社会保险方面出现一些争议,这些争议性的理由,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将直接影响劳动者今后的生活,对劳动者的权益造成损害。

一、社会保险争议的种类

(一)社会保险补缴争议。社会保险争议是一个相对笼统的概念,在其概念内部存在着一定的细化,对这些具体的部分进行研究有利于社会大众更全面准确的了解社会保险争议的具体内容。社会保险补缴争议是社会保险争议中的一种,其在实际生活中时有发生,处理不当将会对劳动者的养老,医疗等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来说社会保险补缴争议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主要由单位理由造成。社会保险补缴争议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劳动者所在单位的失误造成的。一般而言劳动者所在单位经常会由于工作失误或是主观故意,造成劳动者社会保险出现拖欠或不足现象。劳动者在短时间内,很难对其进行察觉,造成劳动者权益的受损。(2)纠纷发生在劳动者与劳动单位之间。社会保险纠纷的主体有很多种,其中社会保险补缴纠纷的主体主要是劳动者与相关企业。因此在解决的过程中,劳动者只要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交涉就可以对社会保险补缴争议进行有效的解决。值得注意的是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劳动者还是要借助一些法律手段对自身权益进行维护。
(二)社会保险赔偿争议。社会保险赔偿争议是现代社会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社会保险争议,造成这种争议产生的理由与社会保险补缴纠纷存在着一定的相似性,所谓的社会保险赔偿纠纷,造成纠纷的主要理由就是单位在履行保险义务的过程中,故意回避或履行不彻底。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劳动者利益造成了实质的损害。社会保险赔偿争议与社会保险补缴争议最大的区别就在于,社会保险赔偿争议的劳动者其实际权益已经受到了损害,例如出现了工伤等情况,其急需社会保险的支援,但是由于单位没有及时缴纳社会保险,使其失去了一定的社会保障,因此劳动者要求企业对其进行补偿,弥补社会保障缺失的损失。(2)争议目的在于获取赔偿。劳动者的权益因为单位的过失造成严重的损失,单位要对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赔偿。因此社会保险赔偿争议,其主要的目的就是在于获取经济赔偿,保障劳动者的实际利益。

二、社会保险争议的特点

(一)具有鲜明的行政色彩。随着社会的发展,保险业也在进行着不断的拓展与进步,就我国目前来看保险的种类就呈现出多元化,多样性的特点,但就社会保险而言其与其他的保险仍存在着一定的不同:(1)承办机构不同。一般的保险其承办机构一般都是经过国家批准成立的保险公司,而社会保险的承办机构则是国家的行政机关,这是社会保险与其他保险之间最显著的差异之一。这种承办机构上的差异,导致社会保险在进行运作推广的过程中,具有了鲜明的行政色彩,在执行力,公信度上更有优势。(2)社会效果不同。一般的保险公司其在进行保险活动的过程中,带有着一定的经济色彩,以经济收益为目的。社会保险则是以保障居民生活为目的,其不仅不以经济收益为目的,同时每年国家还会对其进行大量的财政拨款,以满足社会保险的资金需要,减轻广大劳动者的存活压力。
(二)解决争议途径缺乏统一。社会保险在进行的过程中,由于各企业的实际情况不同,很容易出现企业与劳动者的矛盾纠纷,因此社会保险的争议理由从社会保险产生开始便一直存在,就目前来看社会保险争议在解决的过程中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解决争议途径缺乏统一。社会保险争议进行细化后存在着不同的类型,不同类型的社会保险争议由于其性质不同,目的不同,造成其在解决方式上也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社会保险争议解决的过程中,很难将各项争议理由进行统一的解决,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社会保险争议的解决效率,不利于社会保险争议的快速解决。(2)解决争议的方式存在局限。就目前来看解决社会保险补缴纠纷,与解决社会保险赔偿纠纷的争议都有其自成一体的解决方式,但是随着社会发展的深化,社会保险纠纷也逐渐呈现出了多样性的特点,对于一些交叉性的社会保险纠纷理由,很难找出一条有效的解决途径,凸显了社会保险解决途径的局限性。
(三)争议解决程序繁杂,效率过低。在进行社会保险争议解决的过程中,最突出的一项理由就是社会保险争议解决的效率过低,难以满足广大劳动者的实际需要。具体来说造成社会保险争议解决效率难以提升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争议解决程序过于繁杂。我国目前政府内部行政体系仍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在进行理由解决的过程中经常要经过一些复杂的程序,才能得到解决,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劳动者解决劳动争议的难度。(2)办事效率不高。虽然我国政府一直在对政府内部进行体制的改革,希望通过体制改革的办法,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减轻群众的实际负担。但是在实际理由的解决过程中,由于人受到人员素质,办公条件等方面的限制,造成办事效率难以提升。

三、社会保险争议的解决途径

(一)通过劳动争议程序解决。劳动争议程序是解决劳动争端的有效手段之一,在解决社会保险争议过程中也起着一定的作用,具体来说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积极因素。劳动争议解决程序主要是对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进行有效的调解与仲裁,帮助劳动者保护自身权益。因此其在社会保险赔偿争议中具有着较好的效果,是现在社会上首选的社会保险赔偿争议的解决办法。(2)局限性。劳动争议解决程序虽然对社会保险赔偿争议有着重要的解决作用,但是其在解决社会保险补缴争议方面却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保险补缴争议理由。
(二)运用行政手段解决。由于社会保险的主要承办机关是政府行政机关,因此在解决社会保险争议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应重视论文导读:
行政手段对社会保险争议的解决。具体来说运用行政手段对社会保险争议进行解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针对社会保险补缴争议进行解决。运用行政手段对社会保险争议进行解决,其在解决的过程中对社会保险补缴争议更为有效,劳动者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向行政机关提出自己的要求,要求行政机关对其进行处理,在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的情况下,劳动者还可以进行进一步的行政诉讼,以达到最终获取社会保险补缴的目的。
(三)发挥社会保险机构作用。上文我们提到,在实际的工作中除了对社会保险补缴争议理由和社会保险赔偿争议理由进行独立的解决外,还会出现一些变现复杂,具有交叉性特点的社会保险争议,因此为了有效的对这一争议进行解决,有关管理部门应注重发挥社会保险机构的作用,通过社会保险机构对社会保险争议中的交叉理由进行有效的协调,推动争议的快速解决。
综上所述,社会保险争议在处理的过程中具有着一定的多样性,与复杂性,要想有效的对社会保险争议进行解决有关部门应积极的发挥各项社会优势力量,针对社会保险争议所表现出的特性,进行有效的把握,探索出一套有利于社会保险争议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1]陈清.社会保险纠纷解决途径探讨[J].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12(10):67-72
[2]李琪.刍议社会保险争议解决机制完善[J].商场现代化,2010(22):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