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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议***小微企业融资困境法律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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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
摘 要:融资难是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一个主要理由,而造成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理由是多方面的。本文认为,应从完善融资担保方式、大力发展小型融资机构、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实施差异化金融监管、拓展直接融资渠道等方面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
关 键 词:小微企业;融资;法律策略
1007-8207(2013)11-0122-05
收稿日期:2013-07-02
作者简介:李裕琢(1978—),男,辽宁大石桥人,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经济法、民商法。
基金项目:本文系黑龙江省教育厅高职高专科学研究项目“小微企业发展困境的法律策略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2525096。
我国《中小企业推动法》对中小企业做了明确的定义: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其划分标准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而定。[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又将中小企业具体划分为中型、小型和微型三种类型。小微企业,即为其中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统称。目前,“我国小微企业已突破1000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 以上,为社会带来60%的就业岗位”。[2]小微企业对于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小微企业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一直处于弱势地位,面对着诸多困难。其中,融资难是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一个主要理由。因此,准确把握小微企业的融资目前状况并深入分析其融资难的理由,从而有效采取综合性的策略措施,有利于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以推动其健康发展。

一、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及成因分析

(一)小微企业的融资目前状况

小微企业的融资目前状况可概括为“融资渠道较窄,融资总量较低”。就融资渠道而言,小微企业的融资途径分为内部渠道和外部渠道两个方面。目前,其在经营过程中所需的资金主要是通过“内部融资”,即以自身积累的方式来解决。据统计,“我国小微企业资金来源的40%以上是依靠内部留存收益积累的资金。”[3]因小微企业的利润率较低以及积累期有限,小微企业的内部融资能力无疑受到很大的限制。就外部融资渠道而言,小微企业通过向金融机构贷款获得资金的渠道十分艰难。宜信公司发布的《2011小微企业调研报告——经营与融资》,通过对全国36座城市共3231家小微企业的相关数据进行收集和分析:目前小微企业仍多以向亲友借款的方式获得资金,仅有30%的小微企业是通过向银行贷款获得资金来源,究其理由,主要是贷款手续繁琐、缺少担保。由于难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使得部分小微企业转而通过民间借贷等方式获得融资。然而,民间借贷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缺乏有效监管,因此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就融资总量而言,小微企业无疑处于弱势地位。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2009年上半年,我国企业新增贷款逾7万亿元,而小微企业新增贷款仅占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法律策略由优秀论文网站www.7ctime.com提供,助您写好论文.全部新增贷款的8.5%;2012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近12万亿元,同比增长超过16%,高于同期大、中型企业贷款增速,但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不到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29%,所占比重仍然较低,其在融资上的弱势地位并未根本转变。[4]

(二)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理由分析

造成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理由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小微企业自身的因素,也包括外在的因素。首先,小微企业自身存在的理由导致其难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实践中,小微企业多采取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等组织形式,企业主财产与企业财产混同的情况大量存在,财务透明度较低,会计核算随意性较大,财务报表不实比例较高,使商业银行难以对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以及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风险做出准确的评估。加之小微企业的规模小,收益低,信用建设不完善,信用意识较为淡薄,拖欠贷款本息的情况时有发生等理由,因而一般的大中型银行出于贷款成本和风险的考量,较少将资金借贷给小微企业。[5]其次,小型金融机构和扶持小微企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发展相对滞后。目前,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服务于小微企业的小型金融机构数量较少,发展较为缓慢。由于缺乏国家政策支持,加上相关规定不够完善,使得这些小型金融机构存在着潜在的金融风险,且易于向现实转化,其资产的流动性以及盈利性均较低,其中相当一部分小型金融机构甚至面对着亏损和资产风险扩大的压力。[6]此外,由于小微企业难以从商业银行等市场化渠道获得融资,因此有必要对其加强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力度。而目前我国的金融体系中,尚缺乏专门服务于小微企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并且还未建立起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制度。第三,担保财产不足,限制了小微企业从商业银行获得融资。由于小微企业规模较小,资产数量有限,资产的形成渠道较为复杂,产权不够清晰,在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多数小微企业因不具备有效的担保物而被拒绝贷款。[7]此外,银行通常对小微企业的固定资产担保较为偏好,一般不愿接受非固定资产担保,而实践中,固定资产在小微企业的资产结构中所占比例较小,特别是对于科技型的小微企业,其无形资产占据较高比例,缺乏实物资产,故而难以满足银行的放贷要求。[8]
除上述三个方面,融资成本较高、融资服务不够灵活等也是导致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重要理由。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普遍过高,一般包括贷款利息、抵押物登记评估费用、担保费用、风险保证金利息等,且部分金融机构在放款时,往往以预留利息的名义扣除部分贷款本金,从而使小微企业实际得到的贷款只有本金的80%。[9]当然,从商业银行的角度而言,上述融资费用是对其向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所承担风险的一种补偿,但从小微企业的角度而言,过高的融资成本势必使其利润降低,甚至亏损,从而很难发展。[10]此外,商业银行的融资服务尚不够灵活,突出表现在审批手续较多,耗用时间较长,且商业银行一般仅向小微企业发放短期贷款,而企业发展所需的固定资产建设投资周期往往较长,故难以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要求,不利于企业稳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11]

二、解决小微企业融论文导读:

资难题的法律策略

(一)完善融资担保方式

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措施之一就是完善融资担保方式,拓展担保形式。我国《担保法》共规定了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担保方式,《物权法》也专门对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作出了规定。《物权法》在《担保法》规定的基础上对可抵押的财产和可质押权利的范围进行了拓展,将半成品和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等纳入可抵押的财产范围,将可转让的基金份额和应收账款等纳入可质押的权利范围。此外,在明确列举的基础上,《物权法》将可抵押的财产范围从《担保法》所规定的“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12]变为“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13]这一措辞上的转变,实质上体现了扩大可抵押财产范围的立法导向。实践中,小微企业多以建筑物或机器设备等实物进行担保融资,而实物财产的不足,使得其融资额度受到限制,因此需要拓展融资担保方式并依法进行创新。例如,可以将半成品进行抵押来获得贷款,以缓解生产过程中资金不足的理由;以应收账款进行质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法律策略由提供海量免费论文范文的www.7ctime.com,希望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帮助.押贷款,以缓解资金周转的压力。此外,还可尝试将收费权进行质押来进行融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理由的解释》规定:“以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出质的,按照担保法第75条第(4)项的规定处理。”[14]这实质上就以司法解释的形式为收费权质押融资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再如,对于一些服装城、百货城等大型市场,里面的商户对于其所经营的店铺一般拥有较长时期的经营权,为解决流动资金不足等困难,可以尝试以市场内的商铺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以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其面对的融资难题。[15]当然,在拓展新型担保方式时,应严格遵循《物权法》和《担保法》的原则精神和规定,依法认定其效力。

(二)大力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小型融资机构

大力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小型融资机构,可以大大缓解小微企业难以从大型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理由。在小型融资机构的改革和发展上,首先应强化市场定位,明确其重点服务小微企业以及社区、“三农”的经营目标;其次,应推动农村新型融资机构的发展,充分发挥其为当地“三农”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作用;第三,应加强引导小型融资机构增加服务网点,着力向县域和乡镇地区延伸,服务基层经济。服务小微企业的小型融资机构主要包括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小型担保公司和典当行等几种类型。
中国银监会于2007年发布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村镇银行的设立、经营和监管等理由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根据该规定,村镇银行是经批准由金融机构、境内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三农”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16]村镇银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采取公司制形式,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村镇银行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17]村镇银行可经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国内结算等业务,并可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等相关金融机构的业务。[18]然而,村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却面对着一定的困难。例如,实践中,村镇银行吸收居民储蓄存款的能力有限,加之不能获得大额企业存款,因此资金来源不足。并且,由于小微企业贷款需求较为旺盛及村镇银行自身流动性不足等理由,在经营过程中村镇银行往往达不到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要求等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限制了其经营能力。基于此,可实施差别化的监管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并适当放宽民间资本和外资参股设立村镇银行的条件。并在保障金融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存贷比的容忍度。同时,加大对村镇银行的财税扶持力度,对相关税费进行减免,并给予专项资金补贴。[19]再如,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的“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并且对单个自然人股东、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等的持股比例均作出了具体的限制,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一定比例。[20]这一规定,对于保障村镇银行稳健发展无疑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但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对村镇银行的投资,不利于拓展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因此,可适当放宽村镇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要求,并适度降低对单个自然人股东和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等的持股比例的限制,以吸引对村镇银行的投资入股。
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于2008年发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相关事宜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根据该《指导意见》,小额贷款公司应以服务“三农”经济发展为原则;小额贷款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市场化经营,贷款利率适度放开。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上面对的一个主要理由是融资难,资金来源不足。此外,在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上,《指导意见》规定得较为笼统,缺乏统一、明确的监管标准。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并且,“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并不吸收公众存款,因此其营运资金主要来源于股东的出资以及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的资金,而《指导意见》的上述规定无疑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制约了其发展。因此,可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中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的限制,并适度拓展其外部融资渠道以及提高其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外部渠道获得融入资金的比例。同时,应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向村镇银行的转化,对于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允许其改制为村镇银行。此外,应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标准和风险管控要求作出统一规定,以提高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论文导读:llDomain},希望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帮助.上一页123
监管能力和监管效率,保障其稳健经营。[21]值得一提的是,在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上,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根据不同类型小微企业的不同贷款需求,分别打造诸如无需贷款人担保的针对科技型企业的“科技助业”型贷款、针对小型商户的随借随还的“商务通”型贷款以及以提供创业意见书和可行性报告为要件的无需担保的“大学生创业”型贷款等品种,从而为小微企业提供个性化的融资服务。[22]由提供海量免费论文范文的www.7ctime.com,希望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