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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述《证券法》中市场操纵行为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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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
摘要:随着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不断发展,证券市场不断的发展起来,但是我国的证券市场仍处于初期的发展阶段,一些人为了在证券市场中为了获取暴利或者转嫁风险而进行了证券操纵行为,本文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对证券操纵行为进行分析,结合实例说明证券操纵行为是违法行为及产生的严重后果,及《证券法》中关于证券操纵这一方面需要完善的方面。
关键词:证券法;市场操纵;法律法规
1001-828X(2014)08-00-01

一、证券市场操纵行为概述

操纵行为,当这个词在脑海中出现的时候,我想大家的第一反应应该是这个词是个贬义词,就是用不正当的手段制约的一种行为。当这种行为出现在证券市场上的时候,相信大家会感到深深的恐慌之感,因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盛行,证券已经成为私人财产中的一种重要形式,如果操纵行为肆意横行,不仅会使私人财产受到牵连,社会的经济发展也会深受其害。不得不强调的是我国是法治社会,为了维持证券市场的正常运营和保证交易者的合法权益,《证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1.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或者证券交易量;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或者证券交易量;

3.在自己实际制约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或者证券交易量;

4.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美国、英国对证券操纵的监管及我国可以借鉴的方面

世界上各国都在法律法规上明确禁止操纵行为,有些国家也用同时用刑罚来约束这种行为,通过了解其它国家对证券草丛行为的管制,我们可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我们国家证券监管系统更加的完善。
美国第一部州证券立法于1911年通过,各州证券立法被称为蓝天法,在20世纪初期,由于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不良行为没有得到有效制约致使证券市场出现了虚假繁荣,从而导致了经济危机的大爆发,这其中主要理由就是由于市场操纵行为,为了避开这种情况再次发生,美国证券市场出现了最重要的一次变革,构建了集中统一的监管体系。根据《证券交易法》第21章的规定,证券交易委员会负责对全国证券领域进行统一监管。美国依靠先进的技术设备,可以对证券市场进行实时监控,股票交易员通过可以发出特殊信号的电脑来捕捉异常股票和成交量信息,这就可以制约操纵行为的发生。
英国的证券交易已经有400多年的历史,证券交易市场形成于17世纪末期,证券商们在交易过程中逐渐发展起一整套行业运作规范,并在自我管理中逐渐完善,形成了自律型证券监管制度,成为最典型的证券市场自我管制国家。1986年英国金融大爆炸建后,英国政府通过了《金融服务法》,使其证券监管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成立了半性质的证券监管机构——证券和投资局,形成了证券和投资局、贸工部、自律组织组织机构构成的监管体制,这样的监管体制可以有效遏制市场操纵行为的发生。
我国的证券市场发展还不是很完善,而且我国的证券监管体制和模式基本上是参照英美模式,从总体上采取集中统一监管模式,以自律监管为辅。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发达技术操作,向其学习,也可以自己开发一套适合的监管信息系统;英国的监管体系比较健全而且历史悠久,我们也要日趋完善监管系统,健全管理机制。

三、操纵市场的主要形式

1.如何判断证券市场被操作。(1)突增的买入量。和平常的市场相比,某一只或几只股票的买入量突然增加。(2)卖出远低于市场,然后抛出再买进。(3)顺次以高价位阶段性快速买进。(4)一远高于市场的买入价买进。

2.操纵市场的形式

(1)冲洗买卖行为。也叫做连续买卖行为,这种情况就是投资者所说的庄家对倒行为,通俗的理解为为了影响证券交易量,造成一种该证券活跃的假象,是投资者作出错误的判断,从而买进或者抛出股票,这时庄家趁机高价抛售或者低价买进。
(2)相对委托行为。又称通谋买卖,表现为交易者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某种证券。当约定一方在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买入或者卖出某种证券时,另一约定人同时卖出或者买入同一证券,从而抬高或者压低该证券的。市场操纵者通过通谋买卖行为影响证券交易或者证券交易量,诱使其他投资者参与该证券的买卖,达到高位低价吸筹的目的。与洗售相比,相对委托双方当事人的价款和证券的所有权确实换手,因而此种手法比冲洗买卖更具技巧和隐蔽性。
(3)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其实这是为《证券法》第77条第一款第四项做了一个辅助的作用,常见的主要有轧空、渲染、拉抬等策略。

四、我国证券操纵市场需要完善的方面及应对措施之我见

从上个世纪80年始,我国的证券市场开始逐步的发展起来,为了加强管理证券市场,建立起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我国于1998年颁布了《证券法》,这也是受1998年的经济危机的影响。为了严肃打击证券的犯罪行为,《刑法》也于1997年规定了关于证券犯罪的内容,把市场操纵证券交易、内幕交易、传播虚假信息等行为列入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了解知道我国目前证券市场存在的理由主要是作为证券监管机《证券法》中市场操纵行为的法律规范由提供海量免费论文范文的www.7ctime.com,希望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帮助.构的证监会没有绝对的独立性,权威性也不够,已受到政府的干扰和影响,为了加大力度打击市场操纵行为,对证券市场加强监管,应该突出证监会的法律地位,赋予其独立的监管权,提高其执法力度。
我国资本市场产品还不够丰富,不能被所有人所接受,购买者大多集中于大中城市的中高层收入的工薪阶层,比例显著低于美国等成熟市场,股东的分红分配股利少,有的甚至分配自己公司的产品。
证券市场内部人员可以利用制约不严的空隙贪污受贿、贪污公款、需等严重现象,这个是个很严重的理由,市场操纵行为中参与者很可能就会有内论文导读:不合理的股东分配结构也是市场上存在的理由,一些上市公司会有一股独大的分配结构,只注重某支或某几只股票。应该均衡制约公司股票,照顾到所有交易者利益。参考文献:张成虎,赵燕,李淑彪.中国证券市场操纵及监管实践.人文杂志,2013(2).蔡奕.解读证券法关于市场操纵的法律规范.证券市场导报,2005(5).上一页12
部人员的参与,所以应该加强管理和制约。
不合理的股东分配结构也是市场上存在的理由,一些上市公司会有一股独大的分配结构,只注重某支或某几只股票。应该均衡制约公司股票,照顾到所有交易者利益。
参考文献:
[1]张成虎,赵燕,李淑彪.中国证券市场操纵及监管实践.人文杂志,2013(2).
[2]蔡奕.解读证券法关于市场操纵的法律规范.证券市场导报,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