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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愿望道德”出发重建道德信仰-

最后更新时间:2024-03-16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454 浏览:22276
论文导读:、评价等功能为主要特征,它对生活的意义在于陶冶人、改造人和提升人;而这种作用必须以人们对它的信仰为前提,“信,德之固也”是古今中外人们对道德的共同认识。“道德信仰”这一概念第一次被明确提出是在近代,康德在对信仰的论述中将信仰分为实用的信仰、学说的信仰和道德的信仰,并把道德信仰解释为一种人们在行为中对至善和
【摘要】道德信仰是关乎人类精神家园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也是学研究的重要课题。富勒在《法律的道德性》中提出“两种道德”的观点,其中“愿望的道德”体现为一种精神层面的追求,从这一点来思考道德信仰及其重建问题具有特殊的意义。
【关键词】道德信仰;愿望的道德;道德重建
一次偶然的机会可以让我与全国道德模范徐茂同学面对面交流,他用实际行动展现着当代大学生的崭新精神风貌与高尚道德情操,从他的身上我深切地感受到道德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一个人只有把自己的命运与社会的命运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发展,这是一种荣耀、更是一种责任”,只有这样“个人的命运才会得到永恒,民族和国家的命运才会得到长久”——这是徐茂同学讲到的:道德的力量是无穷的,道德信仰所产生的作用与影响更是无限的。

一、道德与道德信仰

道德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是社会实现其自身调控的方式,以规范、认识、评价等功能为主要特征,它对生活的意义在于陶冶人、改造人和提升人;而这种作用必须以人们对它的信仰为前提,“信,德之固也”是古今中外人们对道德的共同认识。“道德信仰”这一概念第一次被明确提出是在近代,康德在对信仰的论述中将信仰分为实用的信仰、学说的信仰和道德的信仰,并把道德信仰解释为一种人们在行为中对至善和幸福的追求,他赋予了道德信仰极高的价值。信仰问题是一个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重大价值问题,在西方基本上被纳入宗教学研究领域,由于浓厚的宗教传统使得大部分西方学者将信仰等同于宗教,并且将是否信仰宗教又等同于是否具有道德。
道德需要信仰是由道德的本质决定的。道德存在的前提是精神的自由,道德对人的约束和管理完全依赖于道德主体本身,人既是自身道德的立法者,也是执行者和监督者。信仰是道德的根本,失去信仰支撑的道德只是一种外在于人的社会对象,不可能上升为人们自觉的追求。事实上,接受一种道德观就是接受一种世界观,“在把我们自己托付给某种世界观时,我们使自己和他人的生活承担了风险。我们所投身的世界观将帮助我们决定要成为什么样的人以及我们利用生命的方式。”当然,这里的“道德信仰”是合理科学的信仰,绝对不能极端化,否则会使人们陷入非理性状态而带来不可设想的后果。
当前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如人情冷漠等现实问题,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结为最根本的一点即道德信仰的缺失。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决定其有无信仰和信仰什么,一个没有任何信仰、无所畏惧的人是极其可怕的,当他们发现已经没有任何东西是值得为之奋斗的时候,整个人就会变得空虚、迷茫甚至是堕落。所以,道德信仰是关乎每个人乃至整个社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因素。

二、从“愿望的道德”出发认识道德信仰

学可以为社会生活设计出许多“应当”的方案,倘若这种“应当”不被重视甚至被视为“不应当”时,再好的方案也只是徒劳。一旦人们对道德失去信心或依赖,即使道德规范体系多么合理与完善,诸多的“应当”也无法保证人们可以自愿接受并认真履行。
美国著名法哲学家富勒在《法律的道德性》中提出“两种道德”的观点——“义务的道德”和“愿望的道德”。义务的道德“是从最低点出发,确立了使有序社会成为可能或者使有序社会得以达致其特定目标的那些基本规则”;愿望的道德“是以人类所能达致的最高境界作为出发点”、是“善的生活的道德、卓越的道德以及充分实现人之力的道德”。亚当·斯密曾提到这样一个比喻,义务的道德“可以比作语法规则”,愿望的道德“好比是批评家为卓越而优雅的写作所确立的标准”。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和基础,要求了人们必须做到的,它会因为人们未能遵守而受到责备甚至惩罚,只有跨越了义务的道德才能达致愿望的道德;后者则是在此基础上希望人们可以达到的最好、最理想的程度,它不会因为个体未达到其要求的境界而被责罚。因此,义务的道德更接近于法律,它为人们行为的合法性划定了范围,我们必须在这一范围内行事;而“道德信仰”更侧重于愿望的道德,它不仅要求人们的行为活动符合规矩,更要求人们能够不断地向更高目标努力追求。
道德信仰是对善的终极追求,善是一个历史的、阶级的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表现出不同的规定性,“善恶观念从一个民族到另一个民族、从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变更得这样厉害,以致它们常常互相直接矛盾。”然而,无论善的观念如何变更,它总是与特定的道德相联系,总是特定的道德所指向的终极目的。所以,善不是一次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而是人对道德的一种终极追求,“人类的善就应该是合于最好的和最完全的德行的活动。”富勒的“愿望的道德”正是这样一种道德信仰,它作为一种精神是对人类未完成性事业的创造与发明,它规定着人的发展目标与方向,表达着人类在他所能达到的历史高度对自身存在的一种价值追求。
我们的时代被无尽的物质需要所充斥,使人们不再信任道德的有效性与可靠性,失去了崇高的甚至是基本的道德责任感,也失去了对善的渴望与追求,使得精神、道德信仰的失落在当今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所以,重建一种“道德信仰”是当代中国最紧迫的责任与使命,没有一个“重建信仰”的过程,即使拥有再完美的道德体系也不能扭转道德的失衡状态。

三、从“愿望的道德”出发重建道德信仰

道德活动是主体在以价值信仰为目标的追求中对自我的一种约束和超越,只有将道德重建的重心真正立足于道德主体的努力与责任中,追求“愿望的道德”与建立坚定的道德信仰才有了强大的精神支撑。
树立道德信仰要求道德主体将道德作为一种信仰的摘自:7彩论文网毕业论文摘要范文www.7ctime.com
对象,这是最基本的前提,也是道德信仰升华的基础和保证。对道德的信仰包括对道德存在的信仰和对道德规范的信仰:对道德存在的信仰是指相信道德的存在是客观的、实实在在的,社会应该是有道德的且其发展必须依靠道德的调节与支持,没有道德的社会是不可能存在并发展的,而个体作为社会的一员也是必须具有一定道德的;对道德规范的信仰是指道德的要求与作用是通过诸多规范、规则等形式所体现出来的,它不是人们心中的空洞的存在,相信人有道论文导读:
德就应该自觉遵守社会的道德规范。信仰道德的存在和道德的规范就是信仰“义务的道德”,就是对道德最起码的信任与遵守,使道德重建有了最基本的道德观念之保障。
树立道德信仰还要求道德主体实现对自我、对他人、对社会的信任与依赖。当人们面对多种价值选择甚至道德冲突时,如何选择取决于人们心底坚信的那份“应该”意识,从而帮助人们一如既往地向着既定目标努力。其中对自我信心的确立是其关键要素之一,一旦人们开始对自己不相信甚至否定的话,一切的道德选择和行为将没有了“载体”,从而使道德重建失去了可靠的心理基础。在此基础上,还应给予更多对他人、对社会的信任:“在缺乏信任的情况下,人类关系就将为猜疑所支配。每一个人都将把任何其他人作为一个潜在的敌人,一旦有机会,这种潜在的敌人就会‘使他栽跟头’。”只有建立在充分“信任”之上的道德个体,才可以更好地改造现实社会并不断塑造新的自我,从而实现内心坚定的道德信仰。
道德信仰犹如“愿望的道德”那样为人们生活指定了目标和方向,有信仰、有理想、有追求的人是幸福的:“当人们选择了贫穷时,当贫穷是为了某种道德或宗教目的而自愿承受的一种状态时,贫穷常常并不是痛苦而是欢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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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甄真,现就读于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