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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检察职能与社会管理创新-大专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1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5965 浏览:19839
论文导读:案力度是最直接也最有效的方法。但惩罚犯罪不是刑罚的终极目的,刑罚的一般目的是预防犯罪。做到预防犯罪就必须仔细探求案件背后所隐藏的社会管理漏洞,通过及时弥补漏洞,以减少犯罪,发挥刑法预防犯罪的目的。发现犯罪背后所呈现的社会管理的漏洞,不仅仅要以案件为载体,更要求我们在案件的过程中具有社会化的眼光与视角,通

一、检察机关具有社会管理的功能和职责

(一)从国家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角度来看,检察机关具有社会管理功能,必须承担社会管理职责

法律是人们的行为准则。国家制定法律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统治秩序:就是为了让全体公民自觉地学法、用法、守法、尊法,以期营造安宁和谐的社会秩序。而社会秩序的建设和维护,离不开有效的社会管理,离不开强有力的社会管理手段和措施。而我们所说的社会管理,就是指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化解社会矛盾,调节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因此,可以这样认为:国家制定法律的原始目的其实就是为了进行有效的社会管理,法律是国家强有力的社会管理手段。同时也是社会管理的保障。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在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在全社会的统一正确实施的过程,其实就是其有效进行和保障社会管理的过程。因此,从国家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角度来看,检察机关具有社会管理功能是不容怀疑和动摇的。

(二)从法律监督的实质来看,检察机关具有社会管理功能,必须承担社会管理职责

我国法律监督的实质是:以人民为基础,以社会主义法治为原则,以权力的合理划分与相互制约为核心,依法对各种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为和其他法律活动进行监视、察看、约束、控制、检查和督促的法律机制。不难看出。检察机关针对各种行使公权力的行为和其他法律活动所进行的这一系列监视、察看、约束、控制、检查和督促等行为。其实就是有效的国家管理或者说是社会管理的行为,这些都是国家法律赋予它的神圣职责,是毋庸置疑的。

(三)从检察职能作用的角度来看,检察机关也具有社会管理功能,必须承担社会管理职责

从检察机关承担的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诉讼监督、监管场所及执行监督以及职务犯罪侦查等的职能来看,这些工作都是一个国家必不可少的、有效的社会管理工作。而自1979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的三十多年。我们这些工作都一直在持续不断地开展,作用也都在有效地发挥,

二、检察机关必须承担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责

检察机关虽然具有社会管理功能,必须承担社会管理以及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责,但在整个社会管理的主体范围内。它处于“社会协同”的位置,扮演的是“监督者”的角色。因此不能用“负责”,而只能用“参与”。

(一)从社会发展形势来看,检察机关必须承担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责

与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相比,我国的社会管理、社会建设局面已呈现严重滞后的状况。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社会管理中承担着“监督”的职责,鉴于人民群众的呼声和社会管理的需要,就必须承担起参与社会管理以及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责,监督社会管理机关以及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促使其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从而使社会在稳定有序的状态中获得不断发展,使日益激化的矛盾归于平静,这是它义不容辞的职责。

(二)从检察机关承担的历史使命的角度来看,检察机关必须承担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责

检察机关承担的历史使命和根本职责在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因此,保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提升社会功能,就成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它虽然不直接承担社会管理责任,但它是社会秩序的守护者,是各种利益要求和利益冲突的平衡者,是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代表者,有责任加强社会管理方面的研究创新,主动应对社会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提升社会管理效率水平,以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促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三)从检察职能作用来看,检察机关也必须承担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责

检察机关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就是积极发挥刑法惩罚犯罪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功能过程。根据社会形势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检察机关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是最直接也最有效的方法。但惩罚犯罪不是刑罚的终极目的,刑罚的一般目的是预防犯罪。做到预防犯罪就必须仔细探求案件背后所隐藏的社会管理漏洞,通过及时弥补漏洞,以减少犯罪,发挥刑法预防犯罪的目的。发现犯罪背后所呈现的社会管理的漏洞,不仅仅要以案件为载体,更要求我们在案件的过程中具有社会化的眼光与视角,通过案件这个载体,以敏锐的眼光发现社会矛盾症结所在,并做到对症下药,以消除引起犯罪发生社会管理过程中的“病灶”。

三、关于检察机关有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建议

(一)检察机关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的定位

依据我国宪法的定位,检察机关不像政府机关那样承担着社会管理的直接责任,政府处于“负责者”的位置,它属于广义的社会管理主体,其执法办案活动是广义的社会管理活动,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处于“协同者”的位置。同时,它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社会管理活动又负有监督职责。处于“监督者”的位置。同时,它在整个的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又是“创新的主体”,是推进创新不容忽视的力量。准确定位以后,就能在整个活动中思想跟进、行动跟进、步调一致,不至于“缺位”抑或“越位”。依我们看来。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以检察职能为依托,找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组织形成一种创造性思想。进而将其转换为有用的社会管理思想,才能确保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大有作为。

(二)检察机关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有为的方向

一是在“被监督对象”这个方向上。依据宪法的定位和检察机关实际上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承担的角色来看,要想“有为”,就必须转变观念,对“被监督对象”实施全面有效的监督。而这里的“被监督对象”其实就是承担社会管理职责,处于“负责者”位置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社会管理行为”。必须对其社会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正当性等多方面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创新”应该在这方面动脑筋、下功夫。
二是在“自身监督”的方向上。检察机关“有为的方向”还应该指向自身,必论文导读:区的大排查、大整治。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摘自:7彩论文网本科毕业论文答辩www.7ctime.com责。5、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坚决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窃取国家秘密、诈骗、、传播物品、非法经营以及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犯罪活动。

6、加强检察网络建设和检察宣传工作。进一步

须强化自身监督。在深入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如何进一步加强对检察机关自身的监督制约,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既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群众关心的司法热点问题。“创新”也应该在这方面动脑筋、下功夫。
三是在“业务开展”的方向上。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工作。检察机关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方面核心问题就是要通过这一创新,切实加强法律监督业务,能够更好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至高无上的尊严,必须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目前应该积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1、积极参加社区矫正工作。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积极参加社区矫正试点和推广工作,保证纳入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促进建立适应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2、监督监管场所依法、文明、科学管理。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健全检察机关对违法监管活动的发现和纠正机制,积极推进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推动建立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3、协助做好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政策,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积极参与青少年群体的教育保护工作。坚决打击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犯罪的犯罪行为。4、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积极参加由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开展的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大排查、大整治。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摘自:7彩论文网本科毕业论文答辩www.7ctime.com
责。5、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坚决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窃取国家秘密、诈骗、、传播物品、非法经营以及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犯罪活动。6、加强检察网络建设和检察宣传工作。进一步完善检察门户网站,加强检察网络宣传工作。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正在案件的宣传报道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