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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新疆民国时期新疆刑事司法制度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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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在三个方面:独立司法体系的建立,近代刑法具体制度、概念的应用,近代刑事诉讼制度的确立。在司法体系方面,经历了行政兼理司法,独立司法机构的过渡形式——司法公署和司法处,最后形成新疆高等法院、高等法院分院、地办法院的法院系统。在刑法制度方而,新疆尊奉法统,在司法审判中按北京政府、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制度进行,对
摘要:新疆作为多民族、多宗教、多文化地区,历史上有很多独具特色的法律制度。国时期,是新疆刑事司法制度逐步向近代化转型的重要时期,在传统刑律思想、伊斯兰教法、民族习惯法外,逐步建立近代刑事司法制度,在新疆法制史上具有重要作用。新疆法制近代化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独立司法体系的建立,近代刑法具体制度、概念的应用,近代刑事诉讼制度的确立。在司法体系方面,经历了行政兼理司法,独立司法机构的过渡形式——司法公署和司法处,最后形成新疆高等法院、高等法院分院、地办法院的法院系统。在刑法制度方而,新疆尊奉法统,在司法审判中按北京政府、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制度进行,对疑难案件上报司法机关作出解释,死刑上报复核。新疆司法机构在审理刑事案件中引入了近代刑法原则,在司法指导思想上有了新的变革,利用新的刑事概念、罪名系统、刑罚原则,促进了新疆刑事司法的近代化。在诉讼程序方而,建立了公诉制度、上诉制度,重视证据规则、因果联系的应用,促进了新疆刑事司法的近代化。但是受制于当时新疆的政治体制、文化传统、社会环境等因素影响,刑事司法近代化的进程是非常不彻底的。民国时期新疆孤悬塞外,政府无暇西顾,杨增新、金树仁、盛世才等统治者大权独揽,任意干预司法。杨增新统治时期,司法由行政兼理,都督府对重大刑事案件都要进行审查,案件审理的最终决定权完全掌握在杨增新手中。盛世才为了实现统治,多次发动大规模的阴谋案,法律规范被完全践踏,司法程序被彻底破坏新疆司法建设缓慢,杨增新执政时期要求缓设审检两厅,实行行政兼理司法,到1929年新疆才成立高等法院。1934年盛世才执政后,提出加强司法建设,但是用了10年之久,只设立迪化等6处地办法院。到解放前夕,新疆省有79个县局,成立的地办法院只有21个,未成立独立司法机构的地方仍然由行政兼理司法。同时司法人员缺乏,专业素质不高,司法工作水平较低。由于新疆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民族习惯法、宗教法仍然在刑事司法领域发挥一定意义。杨增新统治时期实行牵制与羁縻的民族政策。为拉拢新疆各族上层,对维护王公贵族利益的司法习惯听之任之。哈密回王宗教法庭的刑事司法权直到1934年改土归流后才被废止。在区革命政府的司法体系中,也建立了宗教法庭。此外,南疆许多地方的农奴制庄园经济一直残留到解放前,在官府的默许和纵容下,农奴主对农奴滥用私刑。这些都使得民国新疆刑事司法制度独具特色。关键词:民国新疆论文刑事司法论文近代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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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6-13
前言13-19

一、探讨作用13-14

二、探讨近况14-16

三、探讨思路16-17

四、探讨办法17-19

(一) 法律史学的实证分析法17

(二) 唯物史观的探讨办法17-18

(三) 民族学、宗教学、社会学的探讨办法18-19

第一章 民国时期新疆刑事司法机构19-40

一、行政兼理司法机构19-22

(一) 新疆建省后的司法机构19-20

(二) 清末新疆司法机构的变革20

(三) 民国时期行政兼理司法机构20-21

(四) 同司法机构的联系21-22

二、独立司法机构的过渡形式——司法公署和县司法处22-24

(一) 县司法公署的设立22-23

(二) 县司法处的设立23-24

三、民国新疆各级法院24-35

(一) 新疆高等法院24-26

(二) 高等法院分院26-29

(三) 地办法院29-35

四、新疆司法机构人员情况35-40

(一) 司法人员的素质35-36

(二) 司法人员的补充36-40

第二章 民国时期新疆刑事案件类型及法律适用40-57

一、刑事罪名及案件统计40-44

二、杀人案件44-45

(一) 杀人案件的普通类型44-45

(二) 杀人案件的特殊规定45

三、伤害案件45-47

(一) 故意伤害案件45-46

(二) 过失伤害案件46

(三) 误伤案件46

(四) 精神病人伤害案件46-47

(五) 伤害案件与正当防卫区分47

四、窃盗案件47-49

五、妨害婚姻家庭案件49

六、渎职案件49-53

(一) 杨增新执政时期的渎职案50-52

(二) 盛世才执政时期的渎职案52

(三) 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渎职案52-53

七、烟毒案件5论文导读:四章刑事司法的审判程序75-91一、一审程序75-79(一)一审程序特征75-76(二)一审判决76-78(三)上级司法机关对一审判决的指导78-79二、覆判程序79-82(一)覆判机关79(二)覆判程序特征79(三)覆判判决类型79-82三、二审程序82-83(一)二审机关82(二)二审程序规范82-83

四、非常上诉程序83-88(一)非常上诉程序规范84-85(二

3-55

(一) 杨增新执政时期的禁烟53-54

(二) 盛世才执政时期的禁烟54

(三) 国民党势力统治时期的禁烟54-55

八、其他类型刑事案件55-57

(一) 诈欺案件55-56

(二) 侮辱案件56

(三) 妨害自由案件56-57

第三章 刑事司法的侦查、起诉和执行程序57-75

一、刑事司法的侦查程序57-62

(一) 案件来源57-59

(二) 检察机关负责侦查案件59-60

(三) 侦查活动60-62

二、刑事司法的起诉程序62-67

(一) 提起公诉63-65

(二) 不起诉65-67

三、刑事司法的执行程序67-75

(一) 自由刑的执行67-69

(二) 死刑执行程序69-72

(三) 大赦和减刑72-74

(四)假释74-75

第四章 刑事司法的审判程序75-91

一、一审程序75-79

(一) 一审程序特征75-76

(二) 一审判决76-78

(三) 上级司法机关对一审判决的指导78-79

二、覆判程序79-82

(一) 覆判机关79

(二) 覆判程序特征79

(三) 覆判判决类型79-82

三、二审程序82-83

(一) 二审机关82

(二) 二审程序规范82-83

四、非常上诉程序83-88

(一) 非常上诉程序规范84-85

(二) 非常上诉案件提起理由85-86

(三) 提起非常上诉程序的形式86-87

(四) 审理范围87

(五) 非常上诉程序的判决类型87-88

五、简易程序88-91

第五章 民国时期新疆狱政91-102

一、民国初期新疆拒绝各省向新疆发遣犯91-92

二、监狱及看守所机构设置92-94

(一) 高等法院所辖监狱92-93

(二) 地办法院及兼理司法县政府所辖看守所及附设监狱93-94

三、监狱建设94-96

(一) 民国前期监狱94

(二) 新式监狱94-95

(三) 监狱的改良与生产经营95-96

四、"阴谋案"中设立的监狱96-97

五、国民党统治时期的监狱情况97-102

第六章 杨增新对新疆刑事司法制度的影响102-116

一、缓设审检两厅102-107

(一) 缓设审检两厅始末102-104

(二) 缓设审检两厅评析104-107

二、行政兼理司法107-110

(一) 县知事兼理司法107-108

(二) 杨增新直接干预司法108

(三) 行政兼理司法的弊端108-109

(四) 刑事司法改良109-110

三、涉外诉讼中刑事司法制度110-116

(一) 涉外刑事案件司法权不平等110-111

(二) 杨增新尽力维护涉外刑事司法主权111-116

第七章 盛世才对新疆刑事司法制度的影响116-125

一、司法建设116-119

(一) 司法机构的建设116-117

(二) 刑事司法的近况117-118

(三) 刑事司法的改善118-119

(四) 培训司法人员,加强刑事审判工作119

二、盛世才炮制"阴谋案"119-125

(一) 三次"阴谋案"始末119-121

(二) 审理"阴谋案"的审判委员会121-122

(三) "阴谋案"的审理122-123

(四) "阴谋案"的复审123-124

(五) 案犯的裁决124-125

第八章 民国时期新疆其他刑事司法形式125-143

一、伊斯兰教法及宗教法庭125-132

(一) 伊斯兰教法规范126

(二) 伊斯兰教的宗教法庭126-132

二、习惯法132-136

(一) 部落王公的刑事司法权132-133

(二) 南疆特权阶层滥用私刑133-136

三、三区革命政府的刑事司法制度136-143

(一) 三区司法制度的几个特征136-137

(二) 刑事法律制度137-138

(三) 司法机构138-140

(四) 刑事诉讼程序140-143

结论143-154

一、独立司法体系的建立143-144

二、近代刑法制度、概念的应用144-147

(一) 新的司法指导思想145

(二) 新的法律概念的利用145-146

(三) 新罪名的出现146

(四) 新的刑罚原则出现146-147

三、刑事诉讼制度的近代化147-150

(一) 公诉制度、上诉制度等近代刑事诉讼制度的建立147-148

(二) 更加重视近代刑事诉讼中证据规则、因果联系的应用,采取"疑罪以无"的原则148

(三) 对于疑难案件报请司法机关解释或批复148-149

(四) 其他诉讼及刑罚制度149-150

四、刑法制度近代化的片而性150-154

(一) 司法权严重受制于行政权150-151

(二) 司法程序遭到破坏151论文导读:-152(三)民族习惯法、宗教法仍然在刑事司法领域发挥一定意义152(四)司法机关建设缓慢、司法水平较低152-154主要参考文献154-158上一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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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民族习惯法、宗教法仍然在刑事司法领域发挥一定意义152

(四) 司法机关建设缓慢、司法水平较低152-154

主要参考文献154-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