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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合同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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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明确采购内容和交货时间;(2)建设单位指定采购。摘自:毕业论文提纲格式www.7ctime.com建设单位参与品牌与考察,但由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合同管理;(3)施工单位在监理监督下的自行订货采购。4.根据项目总承包方式,确定各类合同之间的合同网络架构总承包方式确定后,合同的主要控制目标,包括质量目标、安全目标、费用目
1009-4202(2013)04-000-02
摘 要 在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流程,有利理清合同管理的思路,明确各类合同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加强项目沟通和协调,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本文总结了建立和确定合同管理模式、完善设备管理和供货模式、确定合同网络架构等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工程项目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对于建设单位促进项目建设、维护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建设工程 合同 维权 管理模式 法律风险
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了策划、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审计及后评估等过程。项目管理是指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项目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专业化活动。项目管理是一项复杂、全面的系统工程,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加强项目合同管理,制定和实施合同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约束项目建设行为,帮助建设单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控法律风险,促进实现项目建设目标。

一、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1.建立合同管理模式,实现管理目标

合同管理模式是一种工作分解结构,它是用以展示工作要素已经分配给了具体的组织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目标是:(1)对每一单位做出详细的时间与费用估计,形成进度目标和费用目标;(2)确定项目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和各项工作的顺序;(3)估计项目全过程的费用,建立项目成本控制计划;(4)通过合同网络架构管理,建立项目质量控制计划。

2.根据项目开发建设模式和承包方式,确定合同管理模式

项目可采用的总承包方式,主要包括代建制、设计-施工-交钥匙、施工总承包、管理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承包等,建设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项目承包方式。对于专项工程施工的承包,如电梯工程、消防工程、玻璃幕墙,一种是采用由建设单位直接管理,一种是由总包单位管理。建设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项目专项工程的承包方式,进而确定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

3.根据项目总承包方式,确定设备、材料供货的管理和模式

供货的范围、供货时间对于工程的进度有非常大的影响。在设备材料的采购中主要有三类采购模式:(1)建设单位采购。必须与施工单位讨论,明确采购内容和交货时间;(2)建设单位指定采购。摘自:毕业论文提纲格式www.7ctime.com
建设单位参与品牌与考察,但由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合同管理;(3)施工单位在监理监督下的自行订货采购。

4.根据项目总承包方式,确定各类合同之间的合同网络架构

总承包方式确定后,合同的主要控制目标,包括质量目标、安全目标、费用目标、进度目标、职业健康目标、环境保护目标等,可以根据总承包方式来确定。其他的各类合同,应当围绕主要控制目标和总承包方式来建立合同网络架构。

二、工程项目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1.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情形下,开发商的责任

该类情形主要存在的法律风险在于实际施工人、挂靠施工人也可以直接起诉发包人。相应的防范措施包括:(1)确定承包人项目部管理人员;(2)提供管理人员过往的劳动合同、社保清单、工资单;(3)约定视为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的情形;(4)约定违约责任:拒绝支付工程款、解除合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往来文书的效力认定

该类情形主要存在的法律风险在于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当事人的施工负责人、工程监理、现场代表、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的签字,就可以认定其法律效力。相应的防范措施包括:(1)传真号码、电子邮箱;(2)限定传真的效力;(3)对引起工期顺延、工程款增加等后果的往来文书限定特别的生效条件。

3.现场签证管理不严的风险

该类情形主要存在的法律风险在于:(1)现场签证可以直接作为结算凭据。如进行合同审价,审价部门对签证不作另行审查;(2)诉讼中作为直接证据,直接认定工程量、工程价款。主要风险防范措施包括:(1)约定签证必须连续编号;(2)约定申请签证的期限,过期视为放弃;(3)涉及工程量、价款变更的,只能依据申请时所附的资料;指定印章,并规定多人签字方为有效;(4)约定有异议时,不得拒不执行有关的设计变更,否则视为违约。

4.建材差价调整的风险

该类情形主要存论文导读:程合同是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提高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参考文献: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东南大学出版社.2009.佘立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10.张海贵.现代建筑施工项目管理.金盾出版社.2008.卢谦.建设
在的法律风险在于即使约定对工程总价或材料实行包干,但如果因情势变更导致建材大幅上涨而明显不利于承包人的,承包人仍可请求增加工程款。主要风险防范措施包括:(1)在合同价款条款中,将风险范围量化明确,列明风险费包含了物价波动的幅度比例;(2)在施工合同中预设建设单位因工、料、机费上涨停工免责的条款。

5.承包人不竣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的风险

对于该类情形,可以通过一个典型案例加以认识。2004年,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华浩源”A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该项工程的固定总造价为43497869.34元。工程建设实际完成后,甲方曾多次敦促乙方竣工验收手续,但其以清单漏项、实际工程款数额差距较大为由拒绝。导致甲方已预售的201套商品房无法入伙,须向业主承担1411826.78元违约金的赔偿责任,且每日都在增加中。甲方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乙方完成华浩源A区的竣工验收手续、移交竣工资料、赔偿延期入伙的违约金损失14411826.78元。法院认为,原告的起诉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通过本案例可以得出应对此类问题的防范措施:约定有争议的,按争议解决机制解决,无论发包人是否违约,承包人不得拖延理竣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工程建设竣工资料。否则,承担延期入伙的损失。
三、结束语
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在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时,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建设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建设工程合同是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提高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东南大学出版社.2009.
佘立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10.
[3]张海贵.现代建筑施工项目管理.金盾出版社.2008.
[4]卢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