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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工伤工伤认定过程中有着理由及对策征文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24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12219 浏览:48040
论文导读:有明显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能认定为工伤。但雇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则应视行为者是否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定,如果与工作相关,完全剥夺其工伤保护请求权并不合理。由于醉酒导致的伤害通常也不应认定为工伤,但如果雇主由于工作需要要求雇员喝酒或者强烈建议雇员喝酒,雇员因此遭受伤亡的,完全禁止其主张工伤赔偿也不尽合理。对
摘要:本文阐述了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几个视角分析其产生的原因,讨论了扩大工伤认定对象,全面考虑工伤认定法定情形,简化工伤认定手续,在工伤调查环节应加强管理和规范,并提出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指引下制定适合该市的工伤认度,使其能有更加完善的制度来完成工伤认定这一程序。
关键词:工伤认定 问题 对策
工伤,又称职业伤害,包括因工作过程中突发事故导致的工伤和因工作环境和条件原因长时间侵害工人健康造成的职业病。工伤保险,又称为职业伤害保险,涵盖了工伤认定、待遇申领、工伤康复及预防等各部分内容。工伤保险的待遇申领程序较为复杂,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能享受到工伤的待遇。

一、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工伤认定的对象过窄。通常认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这是工伤认定的基础性条件。现行《工伤保险条例》指出,工伤保险对象须与用人单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但是由于我国存在大量非法劳工,仅仅在证明其用工关系上就存在很大困难。
2.工伤认定法定情形存在不足。《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的。笔者认为,这些情况下应该考虑它的原因。例如,职工工作上需要应酬而在被迫之下不得摘自:毕业论文提纲范文www.7ctime.com
已大量喝酒后醉酒所受到的伤害或是职工由于工作原因,导致其产生心理上的疾病或精神病,而致其自残或,这点就符合了条例中第十四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可认定为工伤的规定,这是不是说明条例中存在矛盾呢?
3.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困难。在我国,劳动者对于自身的合法权益关注度低,法律意识不强,尤其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对自身权利认识不足,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旦遇上工伤,首要条件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这也恰恰成为受伤职工不能进一步得到工伤认定的阻碍,只能通过劳动仲裁来争取自己的权利,而这仲裁又是漫长的,既费时也费力。

二、工伤认定中存在问题的对策探讨

1.扩大工伤认定对象,使更多的弱势群体得到保障。现今许多学生在实习期的工伤维权遇阻而感到无助。对于实习或的学生,在实习期间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与企业正式员工应该是相同的。国家应该考虑通过法律承认所做的工作与正式职工无异的实习或学生的劳动者身份,或出台强制性的实习生工伤保险制度。而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既然与企业存在雇佣关系,应该也予以工伤保障。加之我国家政市场相对复杂,个人雇佣的情况比较多,而我国尚无规范雇主与家政人员之间的相关法律,在这种情况下,对家政人员的社会保障相对空白。我们应当考虑把保姆、月嫂等这些家政人员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从而使家政人员在维权上有法可依。
2.工伤认定法定情形应考虑更全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的。这样的规定在笔者看来存在值得商榷之处。根据美国的经验,雇员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为导致伤害的通常不受保护,因此,雇员因犯罪具有明显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能认定为工伤。但雇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则应视行为者是否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定,如果与工作相关,完全剥夺其工伤保护请求权并不合理。由于醉酒导致的伤害通常也不应认定为工伤,但如果雇主由于工作需要要求雇员喝酒或者强烈建议雇员喝酒,雇员因此遭受伤亡的,完全禁止其主张工伤赔偿也不尽合理。对于或自残行为不应一律否认其受工伤保护,尤其随着许多工作岗位压力越来越大,由于工作压力而导致的精神错乱或自残现象越来越多,立法不应完全排除此类行为受工伤保护。
3.简化工伤认定手续,使伤者确确实实得到工伤保障。劳动者举证是妨碍工伤认定的一个因素,当劳动者证明了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时,却又出具不了证人证言;当前两者具备了,又要为诊断证明奔波。这样,即使一发生工伤就上报,也因为收集证据的困难而延长了认定时间,既降低了社保部门工作效率,又使伤者不能及时得到补偿。其实从证据角度而言,普通病历与诊断证明一样,均具备一定的客观性、真实性和证明力,从而具备证据的证明效力。因此若是有了初诊病历就不需要再提交诊断证明,有了劳动合同就不必一定要有证人证言,劳动关系的举证应该多样化。不过,在调查的时候也应多加注意。
综上所述,当一个地区进入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时,衡量其是否真正的发达不仅仅是看GDP,还应考虑社会能给人们提供怎样的生活。东莞正值产业的转型时期,外来务工者有所减少,但数量依然是庞大的。尽管企业有很完善的岗前培训和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也难以避免,人们对工伤保险的关注度日益加强。它的前置程序——工伤认定的结果作为工伤待遇支付的依据,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