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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二手房二手房买卖中不动产占有制度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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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有保护制度的改善31-333.1在物权法中规定相关制度,以确立起完整的不动产占有制度313.2应当规定二手房买卖中不动产占有的私力救济制度313.3应该在程序法上规定占有诉讼制度31-323.4二手房买卖中不动产占有制度的立法历程中要借鉴各国的立法32-33参考文献33-34在学期间的探讨成果34-35致谢35
摘要:占有体现为人对物的支配联系,是实现人与物统一的重要途径。这一制度具有范培资源的功能,使得人类基本的存活需要第一满足。作为人类社会最为古老也最为常见的对物的支配形态,占有自其诞生就负担着维护财产联系、定分止争的功能。同时,其内容上的丰富性及复杂性,占有也成为法律中的一项疑难不足。占有与登记是对有形财产权利两种表征手段,占有是所有有形财产权利的初始表征手段。不动产登记制度源于12世纪前后的德国,市政会所掌管的都市公簿记载着关于土地物权变动的情况,随着登记制度的进展,占有对不动产的影响越来越微弱,由此物权表征上的格局为:动产一占有,不动产一登记。但这是否意味着占有在不动产领域就没有任何的法律地位了?占有作为一种事实上的制约,可以向外界表征物与人之间的联系,具有传递一定物权信息的功能。在法律制度构造中,占有仍发挥着一定的作用,占有不应因登记的有着而忽略其的有着,在各国论述界对占有制度的探讨相对的成熟,但是在不动产占有制度方面的探讨却相对的不足。在立法方面,各国民法都规定了占有制度,占有是受法律保护的,我国《物权法》也规定了占有制度,但对占有的规定很是单薄,尤其是对不动产占有制度的规定更是不足。由此不动产占有的探讨,尤其是在二手房买卖中不动产占有的探讨具有论述价值作用。本篇文章共分五章。第一章介绍占有的基本内容,主要介绍了占有的概念,占有制度的历史进展,各国的立法例和性质。占有的概念部分,主要以我国古代法、普通法和各国立法的角度来阐述;占有性质部分主要介绍了三种主要的性质争议一事实说、权利说和事实且权利说并简单地作出了自己的一点见解;占有与本权部分简单地阐述了占有与本权的联系。第二章物权变动中占有人权利的保护,主要在意思主义物权变动方式和形式主义变动方式两方面来阐述。以二手房角度来看不动产占有制度。第三章主要讲述了占有制度在不动产方面的不足。最后一章则针对第二章的不足简单地阐述了怎样去改善不动产占有制度。关键词:不动产论文占有制度论文不足论文二手房论文改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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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4-8
第一章 占有的概述8-16

1.1 占有的概念8-10

1.1 古代法的占有概念8-9

1.2 普通法的占有概念9

1.3 各国和地区立法中占有的概念9-10

1.2 占有的性质10-14

1.2.1 事实且权利说10-11

1.2.2 占有权利说11-12

1.2.3 占有事实说12-14

1.2.4 本论文的主张14

1.3 占有与本权14

1.4 物权变动中占有人权利的保护14-16

1.4.1 意思主义物权变动方式14-15

1.4.2 形式主义变动方式15-16

第二章 二手房买卖中不动产占有制度16-31

2.1 二手房买卖中不动产占有权利推度16-22

2.

1.1 占有权利推定概念20

2.

1.2 占有权利推定效力的适用范围20-21

2.

1.3 占有权利推定效力在不动产领域的适用21-22

2.2 二手房买卖中不动产占有的取得制度22-26

2.1 善意取得效力在不动产领域的适用22-24

2.2 取得时效效力在不动产领域的适用24-26

2.3 二手房买卖中不动产占有保护制度26-28

2.3.1 占有保护效力设立的目的26

2.3.2 不动产占有人的自力救济26-27

2.3.3 不动产占有保护请求权27-28

2.4 我国法律对二手房买卖中不动产占有制度规定的不足28-31

2.4.1 我国立法对二手房买卖中不动产占有制度的规定过于简单,没有完整占有制度法律系统28

2.4.2 没有规定二手房买卖中不动产占有的私力救济制度28-29

2.4.3 没有在程序法上规定占有诉讼制度29-31

第三章 二手房买卖中不动产占有保护制度的改善31-33

3.1 在物权法中规定相关制度,以确立起完整的不动产占有制度31

3.2 应当规定二手房买卖中不动产占有的私力救济制度31

3.3 应该在程序法上规定占有诉讼制度31-32

3.4 二手房买卖中不动产占有制度的立法历程中要借鉴各国的立法32-33

参考文献33-34
在学期间的探讨成果34-35
致谢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