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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央行构建基层央行常态化内控风险监督机制

最后更新时间:2024-02-12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27201 浏览:121435
论文导读:海口中心支行内部控制评价办法》。建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明确内控建设的目标、组织领导、评价内容和方法、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基本要求,为同级监督和机关内控评估工作奠定了基础。2008年,根据两年多的内控评估实践,对评价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内控评价的内容和依据,规范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
摘要:本文以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为例,对近几年基层央行开展内控监督的实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基于常态化的内控风险管理监督机制,积极构建内控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
关键词:基层央行;内控风险;监督机制
:A

一、基层央行内控监督体系的现状及不足

(一)基层央行内控监督体系的现状

1.领导重视,内控风险组织管理体系逐步完善。从2006年开始,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便将风险评估与日常工作同时部署、同时研究,在人员配备、制度设计、评估方式和操作程序等方面,进行了不断充实、完善和改进,构成了以内审部门评估检查为主,业务部门参与自查为辅的内部风险管理框架。先后成立了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内控风险评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开展内控风险分析、评估及应对工作。在日常风险评估过程中,明确了单位“一把手”、分管行领导、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在内部控制各层面中的职责范围,有效保证了内部制度的落实。同时注重开展内控风险专题研究,针对辖区人民银行风险防控的重点,深入分析基层人民银行重要资金、重要环节、重要岗位、重要系统和重要部门的风摘自:本科毕业论文结论www.7ctime.com
险控制状况,查找内部控制的缺项和漏洞,提出改进建议。由于思路清、措施实、目标明,风险评估工作目前基本涵盖了所有业务领域,风险防控措施得到了有效落实,风险管理意识有了极大的提高,内控风险评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重视制度基础建设,风险评估操作程序逐步规范。2006年,海口中心支行根据开展内控评估工作的要求,分别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内部控制建设指引》和《海口中心支行内部控制评价办法》。建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明确内控建设的目标、组织领导、评价内容和方法、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基本要求,为同级监督和机关内控评估工作奠定了基础。2008年,根据两年多的内控评估实践,对评价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内控评价的内容和依据,规范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法,设置了评分标准和评价等级,确定日常考评和综合考评权重,将最终考评结果设为A、B、C、D四个等级,最终考评结果抄报人事部门,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对评价对象进行硬约束。二是体现差异化管理原则,要求根据风险等级差异、发现风险的严重程度、频率等因素,合理安排审计时间、检查方法、抽样比例、检查频率和审计资源分配。三是增加了“剩余风险监控情况”内容,使之更接近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也能更准确地反映中支内控管理实际状况等。
3.开展内控风险排查,风险识别能力和评估水平有所提升。2008年,海口中心支行根据近年来人民银行业务工作变化情况对各种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进行重新排查梳理,确定业务风险点517个,其中一类风险点78个,二类风险点105个。根据风险点排查情况编制了海口中心支行机关《风险量化分类及控制措施一览表》,不仅涵盖机关28个处室的各类业务、风险点、风险隐患,并且提出风险控制措施1048条。另外,还对中支机关重大决策事项进行认真排查,编制《重大决策事项一览表》,确定42项重大决策事项作为关键控制点予以重点监控。根据《风险量化分类及控制措施一览表》,内审部门每年对机关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内控风险检查评估,加强对日常风险点的监控、估测和评价,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向行领导提交风险监测报告。对开展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有效的整改建议和防范措施。在大环境的影响下,各业务部门也加大了内部业务检查和整改落实的力度,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基层央行内控监督体系的不足

近几年,虽然内审部门通过内控季度评论文导读:工作;分级分类是将各风险点根据风险高低分为一、二、风险点,将各风险部门根据业务性质分为核算类和非核算类高风险部门,并根据分级分类情况进行针对性、区别性检查评估。二是年度考评实行对各业务高风险部门打分制评价方式,采用百分制评分方法,其中内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分权重为80%,分管行领导评分权重为20%,最后由内控领
估、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内部控制专项审计等形式对内部控制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监督评价,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内审部门的人员、时间等资源有限,这种监督模式缺乏系统性与持续性,内控风险防范工作存在一定程度的应付性、盲目性、随意性和分散性[3]。一方面,各业务部门参与内控的主动性不高,风险隐患没有得到持续的监督、控制和改善,对于管理上的漏洞、制度上的缺陷等方面的问题通常习以为常,给予理解,往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缺少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分析、研究,难以跳出业务操作本身、从内控的角度、以点及面的高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风险。另外一方面,内审、监察部门存在重复监督现象,浪费了监督资源。内审部门对一些重要业务处室、分支机构的内控建立健全及运行的有效性开展了内控审计评价,而纪检监察部门也开展执法监察,虽然执法监察与内控审计监督目标不同,但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法与内审监督差别不大,造成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内审部门刚完成一个部门的内控评价项目或其他审计项目,纪检监察部门又跟进实施执法监察,或者纪检监察部门刚完成对一个业务部门的执法监察,内审部门又跟进对该部门实施审计项目。两部门步调各异,存在重复监督的现象,造成了监督资源的严重浪费,也容易引起被监督部门疲于应付,有所不满。

二、建立常态化内控风险监督机制

针对当前基层央行内控监督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建立常态化内控风险监督机制。“常态化内控风险监督机制”是以业务高风险点相关管理办法为依据,以分级分类风险控制为核心,以基层央行高风险业务为对象的控制与评价机制,其最高领导机构为内控领导小组(行长室),日常办事机构为内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内审部门),控管对象为业务高风险部门,各业务高风险部门配备一名内控检查员。常态化风险监督机制就是要采取日常检查评价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实施风险控管及风险评价[4][5][6]。一是日常检查实行纵向监督评估和分级分类区别性监督评估方式。监督评估由内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检查评估、分管行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定期检查评估、部门内控检查员自我检查构成,自上而下,三位一体,全方位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分级分类是将各风险点根据风险高低分为一、二、风险点,将各风险部门根据业务性质分为核算类和非核算类高风险部门,并根据分级分类情况进行针对性、区别性检查评估。二是年度考评实行对各业务高风险部门打分制评价方式,采用百分制评分方法,其中内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分权重为80%,分管行领导评分权重为20%,最后由内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考核结果报内控领导小组审核。内控评价的结果作为中支内控专项审计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与内审部门的专项审计相对接,提高内审审计项目立项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其运作模式如图1:源于:论文摘要范文www.7ctim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