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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释瓦舍“瓦舍”考辨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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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导读:
摘 要: 对“瓦舍”得名的考察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如从建筑形态的独特性及语言使用的独特性进行探析,可以发现“瓦舍”建筑具有多方面的独特之处,同时,由于市井语言使用的惯性,其称谓在宋元时期仍得以继续使用。
关键词: 宋元 瓦舍 建筑
“瓦舍”又称“瓦市”、“瓦肆”、“瓦子”、“瓦”,是宋元时期民间百戏活动场所的专称,《宋元语言词典》释云:“瓦舍,宋元时大都市中所的总称。”这是人们一般的看法,但是对其得名缘由,则往往不甚明了。为此,不少研究者继续深入探讨,试图解开这一谜团。但考察诸说,疑点依然颇多,令人难以释然。今略陈鄙见,以就正于方家。
在探讨这一问题时,有两则宋元时期的文献常被大家引用,一是耐得翁《都城纪胜·瓦舍众伎》:“瓦者,野合易散之意也,不知起于何时。”一是吴自牧《梦粱录》:“瓦舍者,谓其‘来时瓦合,去时瓦解’之义,易聚易散也。不知起于何时。”两说的意思基本相同,都是认为瓦舍的得名是由于百戏活动场所具有“易聚易散”的特点。这一观点影响深远,清乾隆年间,戏曲理论家李调元仍然认为:“勾栏聚会之地曰瓦子。宋有南瓦、北瓦、上瓦、下瓦等名。按取瓦合之义,故曰瓦。”但是,这一观点令人难以信服之处在于,字面意义上的“瓦”与游戏伎艺之间的究竟存在着怎样的关系?如果仅仅把瓦看作是一种普通的建筑材料,那么,以此来指称游戏伎艺场所似较为牵强。如果以为瓦有“瓦合”之意,那么这类瓦合易散的事物众多,何以唯独百戏伎艺场所称“瓦舍”?
近人最早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的,是戏曲史家周贻白先生,他说:“瓦子之称,有人解释作来时瓦合,去时瓦解,实则所指为旷场或原有瓦舍而被夷为平地,故名瓦子,也就是瓦砾场的意思。”[3]这一解释其实还是没有说明白。因为,首先,在宋代存在着众多规模巨大的瓦舍,如孟元老在《梦华录·二东角楼街巷》中所说:“街南桑家瓦子。近北,则中瓦,次里瓦,其中大小勾栏五十余座。”这么多的瓦子勾栏建在“瓦砾场”夷成的“平地”上,实在匪夷所思。其次,周贻白先生认为游戏伎艺场所的前身是“旷场”或瓦房夷成的“平地”上,如果原来是“旷场”,那自然无“瓦”可言;如果原来有瓦房,后来被夷平,这样的事比比皆是,何以独独将伎艺场所称“瓦舍”?而且,为何夷平之后,不另起新的称谓,而是使用建筑废料来命名新的地点?因此,这一观点疑点甚多,令人难以信服。
谢桃坊先生将“瓦舍”的各种异称予以整合,提出不同的观点,他说:“宋人称瓦市又为瓦肆、瓦舍、瓦子。这大约分别指市场性质、建筑形态及习惯称谓。”[4]这里说的“市场性质”,自然是指“瓦舍”作为游艺场所的专称这一特定属性而言的;习惯称谓之说,我们也可以从古记或戏曲、小说文本中大量使用的“瓦舍”、“瓦舍”、“瓦子”等文献史料中得到印证,但是说因“建筑形态”而得名,还需进一步推敲。“瓦舍”的本义是指以瓦覆顶的屋舍,从北宋末期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上,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个事实,汴梁的大部分屋都是以瓦覆顶的。就建筑材料上,民间用“瓦”的形制似乎并无区别。徽宗时的建筑专家李诫在《营造法式》卷十三《用瓦之制》中指出,无论是“殿阁厅堂”,还是“散屋”、“亭榭”都可以用“筒瓦”,可见,瓦已经成为宋代一般建筑中常见的材料。因此,如果简单地从建筑形态上进行辨析,也难以说明问题。
沈祖安先生对“瓦舍”的得名也提出了一种颇为新颖的说法,他认为:“瓦舍,北宋时,演剧、说书场所,多为席棚和草舍。宋制除了学馆、分廨外,民间不许盖20椽以上的场所。因此汴梁等地称戏场和书场为‘草舍儿’。高宗绍兴以后,为图恢复,激励民心,传谕民间可盖瓦房作演戏、说书场所,称为‘瓦舍儿’,也叫瓦子、瓦肆。南宋时,四城上下皆有瓦舍,因此有上中下、大中小的说法。宋人耐得翁说瓦舍是‘野合易散之意’,实牵强。历来把瓦舍称作说书场所,亦是讹误。”[5]这段文字看似言之凿凿,但源于:论文格式www.7ctime.com
细细考察,令人顿生疑窦。文中称北宋以“席棚和草舍”为“演剧、说书场所”,又云汴梁以戏场和书场为“草舍儿”、高宗皇帝传谕民间盖瓦房演戏说书,于史何据?如谓野史,则作者又从何处得来?另外,《三朝北盟会编》中还记载了一则更有反证意义的史料,文云:“绍兴二年正月,车架驻跸绍兴府,车架幸临安府,是时百司官府皆草创,往往草舍。以杭州州治为大内,临安府迁于奉国寺墓。”论文导读:
[6]绍兴二年正值南渡之后,新朝廷刚刚建立不久,官府尚且只能用“草舍”作公署,民间演戏说书何以能用“瓦舍”说书?而且,说宋高宗绍兴之后“力图恢复”更是有悖常理。因为,历史上的宋高宗,是以偏安一隅著称的,所谓“西湖歌舞几时休,错把杭州作汴州”是也。宋高宗既然不图恢复,也就更谈不上“激励民心”了。文章自身的表述也有前后矛盾的地方,先言“高宗传谕民间可以盖瓦房作演戏、说书场所”,又说“历来把瓦舍称作说书场所,亦是讹误”,这里分明是前后一致,何来“讹误”之说?由此看来,这一观点法欠妥之处实是不少。
吴晟先生《瓦舍文化与宋元伎艺》一书试图“从演艺角度来追溯‘瓦舍’命名的本意”,认为“‘瓦舍’之‘瓦’的本意当做土类乐器或俗乐解比较合理。简言之,‘瓦舍’即通俗音乐(以俗乐为主也包括雅乐)流行的文化娱乐市场”[7]。作者的论述主要围绕瓦缶音乐是世俗的音乐,符合市民观众的趣味,士大夫们不可能为演奏这种俗乐的场所命名,于是市语中就有了“瓦舍”之说。但是,宋代民间的主要伴奏乐器有丝类的琴、琵琶,竹类的笛子及笙类乐器[8],戏剧及说唱艺术中都有广泛的使用。土类乐器主要是埙,且主要在宫廷音乐中使用,民间则少有。以这样一种罕见的乐器来给瓦舍命名,除非是在埙这种乐器被广泛应用的前提下才有可能,而这在宋代不是事实。
当代戏剧研究家廖奔先生对瓦舍的得名亦有所辨析,他批驳了“北宋的瓦舍出自辽国的‘瓦里’”的异说,认为瓦舍源自隋唐时期的城市“戏场”,与宋代游艺场所的区别在于“由于城坊制度的限制,隋唐戏场大多设在寺庙里,而宋代城市制度改革,瓦舍可以随便开设在商业区而已”[9]。摘自:本科毕业论文www.7ctim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