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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发展方向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国内实践和进展方向结论

最后更新时间:2024-04-10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504 浏览:15142
论文导读:深思和研究的问题?2.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设计2.1披露依据防治方面可制定《绿色购买法》,生产环保的设备的厂家或购买者在纳税方面都可以得到一定的优惠。同时在会计方面就应该作为折扣入账,最终计入管理费用。补偿方面可制定《超级基金法》,若不主动缴纳污染费,在原有的污染费基础上还要根据拖欠的天数,
【摘要】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进步,企业不仅仅要提高自己的利润,还要提高社会责任意识,而社会责任意识首先涉及的就是“环境保护”。相应的,会计在经济管理活动中起着核算和监督的职能,就应充分发挥作用,描述和说明企业在进行经济活动过程中的环境会计信息。本文旨在通过对国内外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进行了解研究,提出一个系统并且规范的体系制度,使企业在此方面都能有公认的依据可循。
【关键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可行路径;制度体系;上市公司

1.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现状

1.1 现有的法律法规

1979年,我国开始颁布第一部试行的环境保护法以来,截止至今,已经有国家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管理法律10多部,行政法规30多部,环境标准360多项。
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可以分成两部分对企业起到有效作用,分别是对企业污染的补偿和防治污染的鼓励。对企业排污的补偿费用有关固体废弃物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国务院颁布的《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和《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具体的规定了基金的提取比例、对以上处罚的赔偿。通过借鉴国外的做法,我国还规定外商提供节能和防治污染方面的创新型技术,可减征、免征所收取的使用费;企业利用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①

1.2 披露形式

披露的形式按货币性可分为货币与非货币信息,基本上货币信息都是定量的,而非货币信息中又可分为实物方面的定性信息,和技术指标表示的定量信息。
从我国的披露现状来看,按披露方式分既有独立的公布的,又有隐晦包含在各种会计报告中的。据调查结果显示,企业目前的披露方式分为五种:(1)单独报告;(2)内部工作会议记录;(3)包含于董事长报告;(4)包含于年度报告;(5)包含于会计报表附注。
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信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通过年报、通过独立的环境报告(通常为社会责任报告,也有附于年报之后),以及通过互联网和新闻媒体等平台公开披露其环境信息。

1.3 基本内容

第一点披露的基本上都是政策方针方面的内容,企业会对某个项目进行分析,考虑新投资项目资金、设备等的预算,以及预期产生的污染;第二点是在生产的过程中,环保因素方面的费用,企业实际产生的污染,支付的治理费用与投资,乃至罚款赔偿,或者是国家的补贴及基金;第三点,企业则会从长远的角度考虑环保方面的收益,新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三同时”的要求,以及投入的资本性研发费用,及国家环保认证等。没有目前没有一个企业真正能够严格的从会计角度去衡量环境信息,能用货币表示的就是资金方面,其实除了排污费和环保设备投资费用,环保项目的投资回收期也是值得披露和探讨的。

1.4 披露的自愿与强制

我国的披露目前是自愿披露为主,强制披露为辅。针对13类重污染的行业、上证标准治理、上证金融、上证海外三个板块的上市公司、入选深证100指数和发生环保重大事件的上市公司,国家是有强制规定的。但是据统计,2009年,上交所公布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数量占到总数的32.97%,深交所公布社会责任报告的上市公司占到深市上市公司总数的17.75%,以上数据均不到半数。②而国家对其他企业是否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是以企业自愿的原则来执行,可见在我国环境信息披露中自愿披露仍处于主要地位,强制披露无法全面实施。

1.5 存在的不足

法律法规上面,可以建立一些技术性的指导政策与法规,在条例中就能明文规定有关标准和技术性手段,这点日本就值得借鉴。对于企业或者民众来说,细节方面的处理更加易于操作。在法例中就大力倡导环保的重要性,调动企业和民众支持的积极性,激励购买和使用环保商品,并负责向企业和民众披露摘自:毕业论文摘要范文www.7ctime.com
环保商品的相关信息。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也不在少数,但是反思这些法律法规得不到预想的效果的原因,即所涉及的内容太过形式和空洞,只是对一些标准进行了规定,根本没有具体的操作步骤或流程可依,无法成为企业在披露中可以参照的一个基准,失去了一个法律法规政策颁布后应该起到的指引使用群体规范操作的的功能。
因此,对于我国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参照日本的一些条例,加强可操作性,逐渐将标准细化到具体的小方面中,使有关环境方面的会计处理有依据可循。
从目前我国的现状来看,只有上市公司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稍有起色。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股票市场在我国发展得较为规范,证券交易所也是一个较成熟的平台。所以证券交易所的网站、证监会制定的报刊或杂志、以及公司年度的社会报告,都是披露的载体。银行业有银监会,保险业有保监会,而对于其他企业来说,本身就缺少监管部门和代表性的机构可以规范他们的操作,使他们对政策的学习就会出现问题,更何况是整体的规范和完善。目前,是否亟需一个机构,或者环保局加大职能,可以牵头组织这项工作,一个载体去披露这些内容,是值得深思和研究的问题?

2.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设计

2.1 披露依据

防治方面可制定《绿色购买法》,生产环保的设备的厂家或购买者在纳税方面都可以得到一定的优惠。同时在会计方面就应该作为折扣入账,最终计入管理费用。补偿方面可制定《超级基金法》,若不主动缴纳污染费,在原有的污染费基础上还要根据拖欠的天数,每日累计一定的“利息”,纳入环保局的“环保基金”项目中。

2.2 披露时间

前期来说,对现有的财务报表进行修改之后增加的一些明细科目,在每年年报公布之后相应的会一起公布。对后期独立的环境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环境公告书来说,在每年年后财务报表一起发布,但是对于环境公告书来说,在年中若有披露的必要,一些项目发生改变,随时都可以发布。

2.3 披露内容

环境对资产价值的影响,主要通过“消耗”和“产生”来披露。“消耗”表示消耗的能源和机器、设备等,从而导致较高的成本,降低其相对价值。“产生”表示因排放的各种污染物而引起的资产减值,比如受污染的土地、水源需要恢复则需要支付额外的治理费用,生产污染产品等待清理的机器设备,其价值也会低于账面价值。论文导读:的报告形式,将货币量化的环境会计信息包含在财务报表之中。分别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流量表中增加辅助核算环境会计信息的科目,来披露有关的环境会计信息:环境资产、环境负债以及环境成本和费用。不能货币量化进入目前的财务报表体系的重要环境信息,可以利用通过在附注中增加图表和文字,将非货币形式的量化指标和无
环境对负债的影响,通常是体现在“修复”和“补偿”上。企业生产过程中引起的环境污染,需要通过排污治理费用进行修复和补偿,若没有及时治理,还要支付罚款和赔偿,如果环境污染对他人造成了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还要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需要诉讼招致赔付。

三、环境利润

环境对支出的影响,应注意区别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的界限。对于企业在生产及研发过程中,可以使其获得长远利益的支出,视为资本化支出,应该列示为资产,并在一定时期内通过折旧或者摊销将其转入费用,比如购入的排污权、国际认证等;不能视为资本化支出的,则以当期费用的形式计入当期损益。③同时,企业还要关注,环境保护活动为其带来的收益——潜在的业绩。环境活动业绩可能在短期内无法从企业的账面上获得,但是却有助于从长远的角度影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形之中为企业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比如,企业通过IS014001体系认证或产品取得绿色标志时,企业对环保责任的履行情况,所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量,“三废”产品的利用情况和减免的税款,员工的环保意识培训,以及企业参与社会公益环保活动等,这些都可能会使企业商誉或商标价值提高。

3.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报告

前期过渡时段,可以采用非独立的报告形式,将货币量化的环境会计信息包含在财务报表之中。分别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流量表中增加辅助核算环境会计信息的科目,来披露有关的环境会计信息:环境资产、环境负债以及环境成本和费用。
不能货币量化进入目前的财务报表体系的重要环境信息,可以利用通过在附注中增加图表和文字,将非货币形式的量化指标和无量化指标予以披露。此时就可以引入有关经济效益的指标,使企业的效益更加明朗。量化指标纵向可以有投入收益指标:用以衡量企业对环境保护方面投入的资金设备量与收到的环境效益的比值,即投入收益指标=环境固定资产/环境无形资产;量化指标横向可以通过废气排放总量、废气中某种污染物的排放量的环比来说明。非量化指标多采用文字形式,说明企业的环境保护政策、方针等等。
后期阶段,可以对环境信息进行深入,逐渐向会计方面靠拢,通过独立的环境会计报表和环境报告书,从会计方面和企业文化方面对企业进行量化和非量化的双向披露及考核。制度中涵盖的是从会计源于:标准论文格式www.7ctime.com
角度出发的环境信息披露。以下为环境会计信息报表(见表

2、表3)。

注释:
①顾晓敏,封晔.中美日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差异研究[J].经济经纬,2006(3):69-71,85.
②李勤.谈完善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J].财会月刊,2010(10下):16-19。
③魏素艳,肖淑芳.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有关问题[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1):65-66,69.
④肖序.建立环境会计的探讨[J].会计研究.
⑤郑晓青.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体系构建[J].财会通讯综合版,2008(8):30-32.
参考文献:
梁小红,黄晓榕,陈佳佳.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有效机制及模式探析——基于福建省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状况的调查[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9):30-32.
李连华,丁庭选.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J].经济经纬,2001(1):59-61,64.
[3]付程.事项法与价值法结合: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新模式[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7,29(1):155,162.
[4]李玉敏.论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框架[J].理论研究,2010(2):6-8.
[5]乔引花,张淑惠.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行为研究——基于信号传递的分析[J].当代经济科学,2009,31(3):119-123.
[6]耿建新、刘长翠.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及其相关问题探讨[J].审计研究,2003(3):19-23.
[7]罗金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研究[J].经济纵横,2007(6):71-73.
[8]吴翊民.企业社会责任与环境信息披露研究[J].上海经济研究,2009(1):41-46.
[9]耿建新,焦若静.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初探[J].会计研究,2002(1):4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