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论文查重: 大雅 万方 维普 turnitin paperpass

探索育龄2011年育龄妇女计划外妊娠理由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15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590 浏览:21817
论文导读:
2011年1~12月共接受摘自:本科论文www.7ctime.com
育龄妇女计划外妊娠人工流产1782例,药物流产66例,合计1848例。为减少意外妊娠和人工流产带来的危害,为广大育龄妇女指导正确的避孕措施,对意外妊娠原因进行回顾性分析。
临床资料
根据1848例病历中病史记载及B超检查,统计育龄妇女避孕失败原因及节育器失败的原因及类型,其中工具避孕失败976例,居首位,占意外妊娠总数的528%;带器妊娠322例(174%),无措施376例(203%),脱环87例(471%),漏服避孕药4例(022%),其他83例(449%)。
带器妊娠322例中,圆形环35例(1087%),宫形环67例(2081%),圆宫环43例(1335%),T形环127例(687%),母体乐4例(124%),吉妮6例(186%),安舒29例(9%),环状不清11例(342%)。
节育器脱落87例中,圆形11例(1264%),宫形23例(2644%),T形17例(1954%),母体乐4例(460%),吉妮2例(230%),安舒6例(690%),圆宫18例(2069%),环状不清6例(690%)。
避孕失败原因分析
本研究资料显示,导致意外妊娠的主要原因依次为避孕套漏用、带器妊娠、无措施、节育器脱落、避孕药漏服,其他可能与以下因素有关:①育龄妇女对避孕药具的正确使用方法掌握不到位:避孕套较高的使用率与避孕知识不足,导致其不正确使用以及使用体外排精和安全期避孕方法仍可导致避孕失败,或不愿全程使用避孕套,导致避孕失败。②对无措施人员管理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因漏管造成意外怀孕,发生无保护性行为后,能主动采取紧急避孕措施施与以补救的比例很低,虽然大多数育龄妇女认为其男伴关注避孕问题,但主动采用比例并不高。③宫腔大、宫口松驰、体力劳动过强及放置宫内节育器后月经过多易造成节育器移位或脱落外,多与手术者的技术操作熟练程度、选用宫内节育器的大小及制作材料有关。如宫内节育器未放置到底或宫内节育器过小,位于宫腔的下方或一侧,均可导致脱落、带器妊娠或移位,导致怀孕。如宫内节育器放置到位,其下移和脱落的动因是与子宫的收缩、宫内节育器的材料、形状、与子宫形态的匹配以及子宫的敏感性和收缩强度等因素有关。没有定期进行环情监测,对环移位及脱落者不能及时发现,环到期没有及时更换,造成意外怀孕。④避孕知识不足,有效避孕措施采用缺失,现有咨询宣教与药具发放服务空白式避孕失败的重要问题。
讨 论
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知识宣教,国际上提倡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借助人工流产服务的机会向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宣教及避孕药具,帮助每位妇女自己决定是否需要及如何选择恰当避孕方法,并使其及其性伴侣能有效的使用这种避孕方法,目前中国流产后计划生育服务仍与国际有较大差距。流产后育龄妇女急需由专业医务人员对其进行系统的避孕方法知识宣教,增强有关知识,纠正以往的不安全性行为和不正确的避孕方式,使其能够便捷的获得避孕药具,自流产后第一次性行为即采用正确、安全、有效的避孕措施。
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宫内节育器具有安全、有效、简便、经济、可逆、长效、不影响生育等优点,是我国育龄妇女最主要的避孕方法,其应用要点之一为需要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进行放置和取出,且宫内节育器不同置取技术各异,要求技术人员严格按照宫内节育器的放置操作常规和步骤进行操作,尤其是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选择适合的宫内节育器,提高其有效性。
加强技术人员经验总结,放置宫内节育器的实践经验对提高避孕有效性和减少不良反应均有一定影响,资料显示1,累计施术例数较少的技术人员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不良停用率较高,施术≤500例的技术人员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不良停用率为2498%。其中,脱落停用率、带器妊娠和移位的发生率为957%和659%。从业1~4年的施术人员放置宫内节育器出血、腹痛、腰痛的发生率均为最高,分别为561%、1111%和2484%。
加强随访服务,已婚育龄妇女孕情、环情的检测,及时发现环移位、脱落等,对放环到期者及时更换节育器。
加强对无措施育龄妇女的管理,提高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加强对使用避孕药具夫妇的管理与服务,做到送药到位,宣传到人,让其掌握正确的避孕方法,减少意外妊娠的发生,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若能正确使用,避孕效果很高,且有许多非避孕益处,人工流产后立即开始服用复方短效避孕药不增加出血量,不延长术后出血时间,也不增加血栓性疾病的发生率2。
参考文献
1 国家人口计省委.12万例宫内节育器避孕效果调查报告[J].中国计划生育杂志,2007,15(3):132—136.
2 affield ME,Kapp N,Ri A.Use of combined oral contraceptives post abortion[J].Contraception,2009,80(4):355—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