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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反家庭暴力体系探讨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17 作者:用户投稿原创标记本站原创 点赞:6005 浏览:21379
论文导读:题。严格立法是整套应对家庭暴力环节中重要的一步,因为只有这样,的执法才会有积极的可能,这样通过来保护受到家庭暴力的女性人身安全才能真正实现。关于反家庭暴力的单项立法,相信台湾的经验会给我国带来一定的启示,台湾防治家庭暴力法的立法过程也是经历了相当漫长的一段过程,司法程序上的立法过程需要司法系统的努
摘要:家庭暴力作为危害家庭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其对家庭的稳定和家庭功能的运行具有极为负面的影响,为此,许多国家为此都配有相关的应对措施。我国反家庭暴力工作在各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本文通过对家庭暴力防治的国内外经验进行论述,尝试探讨如何建立反家庭暴力体系。
关键词:家庭暴力单项立法 反家庭暴力体系
1008-925X(2012)O9-0053-01
家庭暴力,顾名思义是发生在由婚姻或亲密关系、血缘和法律而联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尽管“家庭暴力”一词明显带有中立性, 它并没有阐明是男性针对女性抑或是女性针对男性的暴力,但无论是依据还是学术界的调查研究,家庭暴力几乎始终表现为一种针对性别的犯罪,且受害者多数为女性,施暴者绝大多数为男性。而婚姻暴力指发生在夫妻或有亲密关系男女之间的暴力,一般视为家庭暴力的一种。全国妇联2005年调查结果显示,中国2.7亿家庭中,约30%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我国妇女就目前社会现实而言处于相当不利的地位,属于弱势群体。我国近年来家庭暴力事件也在迅速激增,或许是随着媒体的大量报道许多家庭暴力事件得以为人们所知。由于家庭暴力事件通常比较隐蔽,大多数家庭暴力受害人也并不会去主动报案,许多家庭暴力事件都被隐藏下来,很难发现。由于此前“疯狂英语”创办人李阳殴打妻子事件,家庭暴力一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如何帮助家庭暴力受害者也成为应之而生的话题。针对防治家庭暴力需要建立一整套体系来应对。
反家庭暴力体系中重要的一个环节是立法。根据各国防治家庭暴力的经验,应对家庭暴力需要强源于:论文格式www.7ctime.com
大法律体系为支撑,据部分学者称,目前全世界约有40多个国家制定了单项家庭暴力法。一些学界人士论证,特别禁止对妇女的暴力的家庭暴力立法是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的最有效的法律机制。在我国保护遭受婚姻暴力伤害的妇女的法律主要有《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但我国现在并未出现关于防治家庭暴力的单项立法。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通常设有专门有关家庭暴力的单项立法,其中涉及到民事方面和刑事方面。例如,在我国台湾有《家庭暴力防治法》(1998年颁布,2007年修正);在1984年,针对层出不穷的家庭暴力事件,美国政府出台了《家庭暴力防治救助条例》;而英国则在1996年通过《家庭法》, 其中第四章“家庭住所和家庭暴力”于1997年10月1日起生效,该法扩大了有资格向法院申请保护的受害人的范围,妇女和儿童可以得到充分的保护;到本世纪初,加拿大许多省颁布了《家庭暴力法》和《紧急状态下保护令》。反家庭暴力的单项立法可以使家庭暴力受到不仅是司法系统的重视,也使得系统能够真正地正视这个问题。严格立法是整套应对家庭暴力环节中重要的一步,因为只有这样,的执法才会有积极的可能,这样通过来保护受到家庭暴力的女性人身安全才能真正实现。关于反家庭暴力的单项立法,相信台湾的经验会给我国带来一定的启示,台湾防治家庭暴力法的立法过程也是经历了相当漫长的一段过程,司法程序上的立法过程需要司法系统的努力。
在整个防治家庭暴力过程当中,首先应该是如何发现家庭暴力受害者,对于这个问题,经过多年防治家庭暴力的经验,一些国家发现通常医生往往最先可能接触到家庭暴力受害者特别是遭受到身体伤害的人,医院便成为防治家庭暴力整体环节中比较重要的一环。许多国家即有相关法规规定,医生需对来访病人中存在的潜在家庭暴力受害者进行关注,并敏感地发现他们可能遭受到暴力对待的严重程度。在我国也需要规定医院方及医生相关职责,从而将医院纳入到防治家庭暴力体系当中去,应让医生认识到自己也处于反家庭暴力体系中的一个系统当中,在涉及到患者遭受到严重身体暴力时,应该及时报案。
在国际公认的反家庭暴力的支持系统方面,我国显得最为不足的一支力量是系统,我国系统从中国传统人情上而言,碍于清官难断家务事,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通常对待家庭暴力不以为意,甚至由于中国社会一定程度上默认的丈夫可以打妻子的观念也存在一些当中;另一方面,法律系统的不完善也使得系统无法名正言顺地干涉家庭暴力事件从而使得系统并不慎重对待家庭暴力事件,并不将家庭暴力作为其工作的重要职责。针对我国系统方面,应就其反家庭暴力职责作相对明确地划分,可以设置专门处理家庭暴力事件的部门,对专司的进行培训。接到家庭暴力事件的报案后,要立即出动,第一时间确保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必要时要对施暴者进行制裁,对于家庭暴力这类恶劣事件的处理需要强硬的手段以暴制暴以遏制其破坏力的影响。
当出现家庭暴力受害者,需依据情况初步评估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以确定受害者是否需要接受治疗,是否需要的保护,是否需要安置到家以外的地方,以保护受害者的人身安全为首要目标,之后还需要确定案主是否要接受专业的心理辅导或是法律方面的帮助。如果要完成这样一些程序,必然需要专业的防治家庭暴力的机构,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的建立也就顺应自然地产生了,它为更好地整合医院、社区与警方等各系统资源提供实现的平台。
台湾有学者将应对家庭暴力的这个程序比作是一场战役,强调多个系统多个“成员”的合作,认为这是“多元介入”的结果。“多元介入”即是指这是一场团队战,一场团队合作的反家庭暴力战,团队包含医疗、警政、社政、社工员、民事法官、检察官、刑事法官、辅导治疗人员、甚至包含政策倡导人员等。我国也应慎重对待不断涌现的家庭暴力事件,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反家庭暴力体系来应对该问题,以上就司法系统、医院、系统以及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作了一些简单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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